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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1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第1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第2篇 实验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第3篇 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仓三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4篇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zx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中心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第6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第7篇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 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 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 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 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 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 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8篇 学校管理-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和施工队签定治安和安全生产合同书,明确施工队具体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确学校监督协调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律及规章制度。

2、施工队进驻学校内部必须缴验每个队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无身份证明者不得在学校内部住宿。

3、施工人员须在学校内部居住三个月以上者,保卫干部必须协助他们办理“临时居住证”。

4、保卫干部要回同施工队负责人,依据“身份证”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写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正。

5、施工单位要给施工队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场所,并要求他们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火,确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凭施工单位发给的出入证进出大门,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指定易名治安人员配合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向队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严防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8、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学校有责任全面做好队施工队员的安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第9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10篇 学校机房安全规章制度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学院后勤或教务处集中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学使用者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向学校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办法

1、机房当值教师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相关人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如因当值教师疏忽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的,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要追究当值教师责任。

3、在计算机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各机房软件安装首先满足各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安装其他软件。对专业教师和学生提出的其他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由机房当值教师统一组织安装。未经许可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的师生,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上机过程中要保证出口畅通,指挥学生打开门窗。

2、加强防火防漏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知相关领导。

3、每天上机课前5分钟到达机房,开启服务器,作好上机准备,并查机房设备是否有损坏现象。

4、上课时间要在机房中巡查,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上机操作,不得中途离开机房。

5、教育、监督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机房设备,并督促学生安排班级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6、上机时如果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讲话、看其他书籍),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必须做好记录并上交教务处。

7、发现微机故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和管理员一道重新调整和安排上机。

8、上机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机房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关好服务器并组织学生关好门窗、风扇、电源等,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教师方可离开。

四、学生上机守则

1、上机时要求带齐学习用具,在教师指导下安静、认真地上机,不得喧哗吵闹,更不准随意走动。

2、不得随意进出机房,预备铃响后(正式上课前2分钟)方可进入机房并严格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坐。

3、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实习用纸学生要自行带走。

4、不得在机房的任何位置涂抹乱画,否则予以严惩。

5、开机时如发现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机位;如果发现故障而未及时上报的,涉及到的一切责任由该生负责。

6、严禁修改客户机系统设置和入侵服务器,若练习需要,在教师的许可下修改必须改回,否则视作人为破坏,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7、严禁擅动设施,即使是耳机等简单设备也必须在当值教师的授意与监督下方可拆卸与安装。

8、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上机时间不按指导老师要求操作;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10、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由学校按校规进行处理。

五、卫生管理制度

机房卫生由上机学生负责,在当值教师的监督下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下午最后一节上机的班级,按分好的学习小组为单位轮流打扫,清洁范围包括地面卫生、桌椅卫生、计算机卫生、机房外过道卫生等;每天打扫的学生要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机房外面。

第11篇 s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第12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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