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d矿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制度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组织
工区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主管技术员为副组长,安全区长及带班区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主管技术员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工区主管技术员工区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工区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
二、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增压式压力表观测支柱工作阻力的变化情况。在工作面上、中、下布置3条观测线,由工区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
2、顺槽的矿压观测
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三、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
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距0.6m,棚距0.3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步距1.2m,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柱距不大于0.5m。
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三)煤璧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
2、及时跟机挂梁,挂梁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m,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不大于340mm;前梁接顶严实。
3、当端面距超过300mm时,靠煤壁要支设点柱,柱距不大于0.7m。
第2篇 p矿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长虹公司严格按防突措施规定在采面指定范围内直接布置前探、卸压、抽放、注水孔。 打眼角度、孔间距符合措施规定,孔每打完一个,进行联网抽放一个,打孔后及时进行联网抽放。抽放完毕后进行煤体注水,注水压力不小于8mpa,达到煤壁挂汗或临近孔出水为止,最后一个孔的联网抽放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
2、 每班都必须派专人随时检查抽放管末端,检查抽放管末端不得吸住杂物,保证抽放管末端始终处于开口抽放状态。
3、 用于采面进行浅孔抽放的8寸(或6寸)埋吸管不得压扁变形,封孔器不得被煤粉封堵,始终保持采面的抽放管畅通。
4、在打钻前,必须在工作面每台轻便钻机处配备两台灭火器及适量的沙箱及黄泥,并将堆放在工作面的闲杂铁器处理干净,以避免正在钻进的钻杆与工作面的其他铁器发生碰撞而产生火花;
5、打钻前,必须在所打措施孔孔口位置加设孔口灭尘装置,执行措施时,做到先开喷雾后开钻机;
6、 打钻时,工作面必须具备铜锤及铜锹(或木锹),在上紧(或拆除)钻杆的连接销时,严禁用铁器敲打连接销(钻杆)。每组设一名固定组长。
7、 在打钻时,必须在每个正在打钻的钻孔上方挂便携。专人携带钻孔参数表、皮尺等工具。
8、 跟班干部为当班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分工必须明确,指定专人指挥、专人开机、专人停电、专人观山,保证安全执行措施孔,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措施孔参数进行布孔。
9、 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确保管路不漏气及压风自救完好,并及时移动压风自救,保证压风自救与回采工作面保持合适的距离,要对气水分离器进行及时的放水,保证管路畅通和风流清洁。
10、 牌板填写制度:技术措施牌板由施工单位根据措施规定填写,若措施修订后,牌板要及时补充、修订,防突管理牌板中预测(效检)和异常情况描述由防突队测试工填写,措施执行情况和当班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当班班长填写。
11、 公司包面人员对采面措施孔深度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令其重新补打,并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罚款。
12、 打钻实行定位、定钻、定人管理,如在生产中发生因为钻孔质量问题导致瓦斯超限或者频繁引起跳闸停电,追究打钻人员和班长责任。
13、加强断层处的瓦斯治理工作,对出现断层地段,增加钻孔数量,预测只要超标,继续执行措施,直至测试不超为止。
14、 加强现场顶板管理,移溜后及时打柱,支柱初撑力达到要求。对片帮超宽地段要进行临时支护,防止大面积空顶造成掉顶形成瓦斯超限事故。
以上现场检查,每一处不合格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跟班负责人及队长、书记每人50元。
第3篇 某矿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账面要整洁清晰,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均应编号管理。支架(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
(四)单体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 10% 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 100%。
(五)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
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六)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七)所有备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响运输、行人和通风的地点,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八)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出井检修维护。
第4篇 d矿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有关审批的技术资料和鉴定资料齐全,按有关验收制度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2、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2.1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2 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2.3 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并经顶控制专家进行系统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2.4 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及地质构造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3.1抽查支护的支撑力。
3.2有现场支护质量监测记录表(监测指标预报表、支架工作状态图、支架支撑力曲线图)。
3.3动态监测必须坚持“监控、图表、阅示、贯彻”四环节。
4、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工作,要求做到班评估,领导阅示,贯彻落实,台帐管理。评估内容有:区队领导跟班指挥生产、支柱初控力达到标准要求、“三大规模”执行及“三违”情况、液压系统运转及漏液情况、隐患处理及交接情况,主机运转情况、顶底板移近量。
5、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预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8、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石。
9、工作面支护
9.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当装有初撑力保证阀时,可以不装温测压力表,但必须留压力表插口,以便检测初撑力、保证阀是否正常工作。
9.2支架要排居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
9.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度。
9.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0、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0.1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好端头支架。
10.2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单排柱,换棚子时可用“十字”顶梁。
10.3上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10.4 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
11、回柱放顶
11.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11.2 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大小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加强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11.3 发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板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11.4无空载支柱(支架)。
12、煤壁机道与顶底板垂直
12.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12.2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是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
12.3单一长壁工作面机道不准留顶煤。
13、煤炭回收
13.1回收率达到要求。
13.2不丢顶底煤。
13.3浮煤净。
第5篇 d矿采煤工作面支护监测制度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组织
采煤队成立以主管队长为组长,主管技术员为副组长,安全队长及带班班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主管技术员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队长主管技术员队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工区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
二、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增压式压力表观测支柱工作阻力的变化情况。在工作面上、中、下布置3条观测线,由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
2、顺槽的矿压观测
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三、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
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柱距0.6m,排距1.0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步距1.0m,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柱距不大于0.5m。
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6.5mpa。
(三)煤璧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
2、及时挂梁,最多不许超过八各梁子,及时打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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