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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1-22 热度:45

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编制、展开、实施、检查与考核,保障安全平稳生产,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二章 方针目标制订依据

第三条 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综合治理规划。

第五条 上年度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方针目标制定程序

第六条 每年的十月下旬,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提出下年度公司安全目标草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第四章 方针目标的展开

第七条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达到“五不”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第八条 各部室围绕公司安全方针目标,结合本部室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前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备案。

第九条 各部室方针目标展开必须有安全第一责任人、部室目标、指标、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五章 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与各部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室与个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管理考核细则。

第十一条 每年六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春、秋季各开展一次4~5天安全隐患排查和设备缺陷整治活动。

第十三条 每年组织各级领导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每年组织两次pdca[即:p(计划plan)、d(实施do)、c(检验check)、a(总结处理action)4个阶段]安全管理循环活动。

第十六条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和安全竞赛活动。

第十七条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作到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第六章 方针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十八条 在分管领导主持下,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对公司安全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诊断,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 条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对各部室的安全方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3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全镇各小学、幼儿(园)校全体干部及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根据目标责任奖励办法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及教职工要按照事故等级追究其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职员工由各校委会进行考核,各校委会成员由总校负责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没有整改上报的或发现第二次此类问题的扣发年度安全经费5%。

3.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年度安全经费8%。

4.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年度安全经费10%。

5.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师生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教师*、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全镇内通报批评;总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学校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同时给予学校校长警告或免职处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师生重伤、或食物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总校上报,由总校视情节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该校校长立即免职。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一般以下责任事故,由学校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由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5篇 电力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项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问题,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各级安全会议。

二. 制度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三. 安全例会的分类

安全例会分为项目部例会、施工队例会、班组例会等。

四. 安全例会的时间安排

4.1.会议周期为每月一次,会议时间定于每月中旬召开,时间为半天。

4.2. 项目部每周不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五. 安全例会

5.1.项目部安全例会

5.1.1.参加人员:项目经理、质量专责、安全专责、协调专责、技术专责、造价专责、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1.2.会议的主题是各安全员汇报上月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分析安全施工形势,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前阶段和布置下阶段工作。

5.2项目部安全活动

5.2.1.参加人员:项目部全体成员及现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2.2.会议的主题是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布设情况,提出各作业的危险控制点,对文明施工、违章现象、事故等进行通报。

5.2.3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布置。

六. 安全例会的要求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第6篇 某保健员安全工作制度

1、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2、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药物。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应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3、对于幼儿家长带来的药物,必须写上所属幼儿班级、姓名等。给幼儿喂药时必须仔细核对,切忌错吃药。

4、发现幼儿患有传染病,应及时做好消毒隔离措施,并做好家长工作。

5、保健室做到整洁、明亮,每天做好消毒工作。

6、督促班主任每天对幼儿做好全日观察。

7、配合领导做好各项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8、每季度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每周保教活动都要强调安全工作。

9、对全园教职工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发现病情及时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第7篇 施工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措施

随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方法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也在逐年提高。但由于建筑施工条件差,机械容易容易磨损,维修不便,不安全因素多,再多上操作人员变化频繁,如果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机械设备,不仅会缩短设备使用寿命,而且容易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

施工现场除了大、中型机械设备,还有砼搅拌机、钢筋机械、卷扬机、蛙夯、手持电动工具等。这些设备虽然与大型设备相比,其危险性较小,但由于它数量多,使用广泛,发生事故的概率大,又因其设备较小,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视,所以应加强对这部分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岗位安全责任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的安全。

机械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二是机械设备的运转操作时应符合安全要求。在施工生产中,这两个方面都处于良好状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很小,否则就会造成事故,使操作人员受到伤害。

一、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使用要求

1.机械设备布局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和堆放物料,同时应便于人员的检查和维修。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移动式动力机械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机棚。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根据有关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例如:

(1)对于作放置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栏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发生绞伤。

(2)对于可能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等发生危险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安全装置,以便当危险情况发生时,由于安全装置的作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发生。

(3)对于某些动作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牌等,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以及各种灯光信号、各种警告牌等。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供电的导线必须正式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露铜的地方。

(2)电机绝缘良好,长期停电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

(3)开关、按纽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4)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5)施工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5.机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明度要适宜,温度与湿度要适中,噪声和震动要小,零件、料具等要摆放整齐,促使操作人员心情舒畅,专心无误地工作。

6.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以便操遵守。

二、机械设备的管理

1.操作前应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2.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要看是否由于震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3.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以防出事故。

4.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更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5.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

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

第8篇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包保工段,承担安全责任,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

6.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生产有用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员,做好奖金的摘分配、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及安全检查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不断把安全生产推向新的高度。

第9篇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10篇 警卫、更值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二、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三、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掌握熟悉警卫区域内的重点要害部门的火源、电源分布情况。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防破坏分子的破坏。加强“安全四防”工作,发现有碍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及时报告公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认真学习安全工作知识,掌握报警电话号码和报警常识,掌握灭火器材存放的位置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五、坚决执行值班值宿各项制度规定。

六、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工作尽职尽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要奖励。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 、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12篇 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1总则

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管理内容

2.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1.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 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

2.2.1 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 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2.2.6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2.2.7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 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 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2.2.10 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 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 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

2.3.1 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3.2 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 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 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

2.4.1 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 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5.2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3 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 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 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 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3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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