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票管理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1、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式样附后)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
2、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式样附后)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在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工作票一式填写两份,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3、口头或电话命令
用于第一和第二种工作票以外的其它工作。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表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第2篇 风电场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风电场现场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依据《安规》、《风电场运行规程》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票管理规定
2.1 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三票”管理(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制度之一。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2.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2.3 在风电场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及作业安全措施票有下列5种:
l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
l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
l 风机工作票(附录3);
l 事故应急抢修单(附录4);
l 作业安全措施票(附录5);
2.4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2.4.1 风电场场长为工作票现场管理的负责人。
2.4.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制定、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2.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见第9.工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2.6外单位施工人员
2.6.1电网公司系统内的施工单位应将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送交主管风电场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6.2电网公司系统外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并经主管风电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批准备案后,持“施工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及负责人由新天科创公司相关人员担任。
3 工作票执行规定及原则
3.1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的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相关场所的工作:系指虽在变电站(发电厂)场区内的工作,且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如:绿化、建筑物维护等工作。
3.2 填用各类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
3.2.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5)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2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步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3填用风机工作票的工作为:
进入风机工作需将风机变压器停电的工作。
风机控制系统盘柜二次接线、照明、加热等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叶片、轮毂、齿轮箱、刹车盘等转动设备上的注油、检查、测试以及风速仪、风向标、航空指示灯等机舱外部的工作。
发电机、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及电缆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液压系统及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螺栓力矩的测试紧固。
3.2.4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变电站发生事故,应急抢修能在7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填写事故抢修单,否则填写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3.2.5 填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为:
1)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风机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需同时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
2) 作业安全措施票应填写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施工注意事项,不得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互相替代。
4.第一、二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第一种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1单位:风电场名称
4.1.2签发编号: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4.1.3 工作负责人: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4.1.4 工作班组:xx风电场检修维护小组
4.1.5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4.1.6工作任务栏: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和检修设备双重名称。如:“110kv设备区 1号主变101开关”;全站停电的工作,只填“xxkv xx变电站”。
工作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101开关检修、试验、清扫”。
4.1.7计划工作时间:根据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4.1.8安全措施:左侧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已执行”栏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左侧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当左侧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挂接地线时)工作许可人要在未执行项右上方划×,并在右侧“已执行”栏内具体注明原因,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4.1.8.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写设备名称(有重复编号的,以电压等级区分)。
填写原则:先高压、后低压;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开关、后刀闸;先保护屏的小开关、后保险。
例:101、102开关,101-2、101-4、102-2、102-4刀闸、
2201开关,2201-2、2201-4刀闸、
将301小车拉至检修位置
2201、101、301控制电源开关或2201 101 301控制保险
4.1.8.2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只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共几组。
例:2201-47、2201-27、101-47、101-27接地刀闸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组数。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填写人留出的空格处填写。
例:“在2211-5开关侧挂(×)号地线”;“在2211-2线路侧挂(×)号地线”。
4.1.8.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绝缘挡板、临时遮栏(包括网栏、围栏、伸缩式遮栏、固定遮栏、警示带等统称为“遮栏”)、标示旗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或设备名称。绝缘挡板的装设应有编号,并注明装设地点。
措施填写顺序按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遮栏内、后遮栏外;先出口、后通道;先挂牌、后挂旗的顺序进行填写。
例:在 x号变、xxx、xxx、xxx开关、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四周设置遮栏,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设置出入口及检修通道。在x号变、xxx、xxx、xxx开关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在相邻的xxx、xxx运行设备间隔架构上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在x号变控制、保护屏前、后分别挂(放)“在此工作”标示牌。在相邻的xxx、xxx运行设备屏设置遮栏并挂“运行设备”标示旗。现场装设的安全固定遮栏、临时遮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可靠、明显地隔离。遮栏装设规范,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如果线路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在安全围栏面向停电检修区,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填写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的安全措施;
许可人根据工作需要在相邻运行设备悬挂“运行设备”标示旗和装设安全遮栏或室内围栏;在调试、检修设备上悬挂“调试设备”标示旗等。
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止步,高压危险’及架构上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标示牌”,并面向工作地点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1.8.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或增设专人监护等。
使用吊车工作时签发人应注明邻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要求设专人监护。
4.1.8.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应为空。
变电站内馈线开关线路侧有工作时,应将线路侧隔离开关把手上悬挂的“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填写在本栏中。
4.1.8.6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及时间。
4.1.8.7收到工作票时间:
值班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问题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4.1.8.8确认本工作票1-7项: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工作票无误,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并由工作负责人在所执工作票 “安全措施” 栏右侧“已执行”栏划内“√”。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确知,并分别签名,工作可以开始,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的日期及时间。
第3篇 施工外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篇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范本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作票的填写,办理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及终结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票制度是指电气一种(含甲票、乙票、安全交底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带电作业工作票),机械二种工作票(设备缺陷管理三联单、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生产部门员工。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江西z发电厂企业标准》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
5、管理机构和职责
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部。对全体生产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6.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6.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6.1.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1.3口头或电话命令;
6.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2.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3 检修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者;
6.2.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2.5高压电气试验、电力电缆、输电母排停电检修工作;
6.2.6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7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运行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3.1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作业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3.2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3.3在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3.4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3.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3.6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明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6.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误、漏点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6.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6.6工作票的使用
6.6.1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登记簿中。
6.6.2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6.6.3一张工作票,工作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互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6.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子工作票。
6.6.6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内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预定时间,一部份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方可继续工作。
6.6.7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3章内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6.6.8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6.9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值班员,
6.6.10若变电所距离工区较远或因变更换工作票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可根据自己填写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联系有困难,也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6.6.11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6.6.12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6.6.13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14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
6.7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7.1工作票签发人;
6.7.1.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6.7.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上正确完备;
6.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7.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6.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7.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7.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7.2.4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6.7.2.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6.7.2.6工作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6.7.2.7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7.3工作许可人:
6.7.3.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负责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7.3.2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6.7.3.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6.7.3.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
6.8.4工作班成员:
6.7.4.1熟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6.7.4.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7.4.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7.5 工作许可制度
6.7.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成员方可开始工作:
6.7.5.2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7.5.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6.7.5.4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6.7.5.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6.8工作监护制度:
6.8.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6.8.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先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6.8.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6.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工前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所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须的交接。
6.8.5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急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6.9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
6.9.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在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经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和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得进入工作地点。
6.9.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在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实情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6.9.2.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9.2.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6.9.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6.9.3.1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6.9.3.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蔽栏。
6.9.3.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后,由值班员进行试验。
6.9.3.4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9.3.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手续,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9.3.6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仔细检查,待全班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
6.9.3.7只有在同一停电的所有工作
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9.3.8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检查。
7.2本标准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8、附则
8.1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解释。
第5篇 热工工作票管理分析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工作票制度的贯彻执行,实现管理规范化,避免人身、设备事故,结合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生产各级领导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员工等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1.3 工作票的管理:
凡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安装、调试工作都必须办理工作票。
1.4 工作票必须由经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签发。
1.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考试,合格者报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允许继续担任本专业工作票的签发人、负责人和许可人。新增加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需由车间各有关专业提出申请,经安监部有关专工考试合格,报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凡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所办工作票记为不合格工作票。
1.6 热工、电气主要保护因故需退出运行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且由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
2 工作票办理
2.1 工作票编号
专业统一执行“关于热力机械工作票编号操作及执行程序的管理制度”。
2.2 工作票审批签字
工作票中除所列签字的人员外,工作任务本身需要厂领导、副总或职能部门审批的,请一律签在工作票“备注”一栏内。
2.3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以上部分一般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注明签发时间。接票人在接到工作票的同时,填写接票时间并签名,运行如有补充措施应填入“运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工作负责人持票请值长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并请值长、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名。
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正确,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签名认可,可以开工。
2.4 工作票一式两份中的其中一份留在许可人处,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填入工作票登记本中,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2.5 工作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监护人,不得参与具体工作,必须起到监护作用,同时合理安排工作的具体任务,务必把工作控制到批准的工作结束时间以前结束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两小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否则许可人有权拒绝办理延期手续。
2.6 如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有其它工作需要离开时,应指定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接替,同时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7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收好工具,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到许可人处办理终结手续,如需试转、则将工作票交到许可人处,联系试转。试转合格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2.8 工作票盖章。 工作终结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已执行的工作票加盖“已执行”印章,否则盖“作废”章。章盖在工作任务栏内,印章应水平盖,不得歪斜或颠倒。印章统一使用长方形“已执行”、“作废”章。
3 工作票保存和装订
3.1 工作票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交班组收存,每月底由车间收回并装订成册备挡保存。
3.2 车间应将每月的工作票收到一起装订成册,申请安生部专工检查工作票合格率,并请专工签名,存档备查。
3.3 工作票保存期限执行华能公司规定为一年。
4、工作票的分析:
4.1 在执行热机工作票(含动火工作票)的同时应严格执行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
4.2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格式执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成员讲解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工作组成员在相应拦签名确认。
4.3 班长与工作票签发人共同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签注意见和检查人签名。
4.4车间或专工每周进行一次“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议上予以纠正,并将检查结果及分析情况在部门评价拦确认签字。
4.5对终结的检修作业危险点预控票月底随同热机工作票一并交车间审查装订,上报安生部审核后保存一年。
4.6专业月度执行的热机工作票(含动火工作票)及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的执行情况应作为月度安全分析会的一项主要分析内容,经过分析并找出问题在予以纠正的同时并按照车间经济责任制相关条例进行考核,对每月执行情况统计合格率上报安生部。
5、本制度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电热车间
2023年7月16日
第6篇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1.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 检查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 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1) 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5. 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6.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第7篇 汽机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 工作票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职责分工与权限,严格执行申请、批准手续以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二、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 热力机械工作票
(1) 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 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 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 一、二次风机、吸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的检修;
(5) 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 各种水泵、风烟管道、旋风分离器、给煤机的检修;
(7) 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 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 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 汽轮机、水轮机、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11) 在容器内、槽箱内和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2、 动火工作票
在下列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时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 锅炉十米燃油系统的检修;
(2) 原煤仓、制煤系统及有关设备的检修。
三、 工作票执行中的规定
1、 工作票一式两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后,须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2、 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属同一个专业的可开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期内有效。
3、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应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1) 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2) 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时,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
(3)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 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检修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应拟定安全措施。
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5.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1.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5.1.1 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1.2 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1.3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5.1.4 5.1.3 及5.1.4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5.1.5 大、小修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时,应填写安全措施附页。
5.2 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2.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2.2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5.2.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2.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5.2.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3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6、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6.1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 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6.2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 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6.3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6.3.1 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 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6.3.2 汽、水、烟、风系统,共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其他安全措施。
6.3.3 6.3.2及6.3.3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7、 检修项目中设备或系统若有异动,在提交工作票时,应附上经过审批的异动报告及异动图,否则不予受理。
8、 事故抢修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当班主值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运行主值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在运行日志内。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 当班主值(或主值)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0、 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状况,对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11、 工作票应由生产部长、付部长签发,或由生产部长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签发。
12、 在设备检修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设备运行时,当班主值和运行主值有权要求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运行主值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并收回工作票,同时把情况报告专业。
13、 检修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要求外专业配合时,联系工作由主值通过当班主值负责联系布置,并做好记录。
14、 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并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同时将开工时间、检修情况、终止时间写在运行日志内。
15、 工作票应按顺序编号,一般按 qj2006001的方式进行编号。
16、 已执行的工作票合格率100%,并交专业保存三个月。
17、 无论任何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完工,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并获批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8、 工作完毕后,共同验收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符合要求,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盖章,在设备缺陷登记相应栏内签字注销,并建立工作票登记簿,随时做好工作票登记,登记簿中应注明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签票时间、销票时间等主要内容。
19、 工作全部结束,运行人员验收签名后将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当班主值处保存。
20、 工作票执行完成后的设备验收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1、 未结束的工作票每日收工前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当班主值处,次日复工再向运行当班主值领取。检修完工后需先将工作票交到当班主值处,试运验收设备后再结工作票。
22、 动火工作票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由安监人员、消防人员或检修工作负责人担任并有具体安全措施。开工前由工作票签发人会同安监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措施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四、 安全
1、安全责任
1.1签发人的责任
1.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1.1.2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1.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2工作许可人的责任
(1)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 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1、 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8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第八条工作许可人职责
(一)负责接收工作票、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带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
(四)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章 内 容
第九条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热控保护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工作票的执行范围:
(一)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改造、试验和安装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1.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低压厂用母线上的工作,需将母线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三)在电力线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1.填用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b.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2.填用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
b.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c.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四)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应填写一级动火工作票或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2)。
a. 一级动火区(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b.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五)在热控回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热控工作票 (工作票格式见附件4)。
(六)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应制订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措”),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四章 填 写
第十一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并按规定考试合格,领导批准,书面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工作票要用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复写纸,黑(字)票在上,红(字)票在下)。红票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黑票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保管,按值移交。使用微机管理的工作票,应打印一份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手写工作票关键字不得涂改,字体端正,非关键字最多可改二处,但必须有工作票签发人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不得涂改;填写完的工作票在最后一项安全措施项目后空白行左侧处盖“以下空白”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6)。
第十四条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第十五条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则总的工作负责人应由部门指定的专人担任。
第十六条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控制。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一)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
1.标题栏“________(热力)机械工作票”,_________处填写本企业名称(此处可在印制工作票时直接把企业名称印好); “________部门__________班组”,__________处分别填写所在部门和班组名称;“№__________”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
2.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附页填写“无”,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动火票、“三措”等)。
3.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4.“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人员自理”。
5.“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填写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当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划一个钩(√)。
6.“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若有补充,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7.“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
8.“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注销。
9.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工作票必须押回工作许可人处,方可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二)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电气第二种票参照执行):
1.标题栏“_______电气第一种工作票”______处填写本企业名称(此处可在印制工作票时直接把企业名称印好);“工作部门_______” “班组________” ________处填写所在部门、班组,“№__________” 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装设地点、应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4.“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清楚已做该项安全措施,已装设接地线标明地点、编号,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带电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补充安全措施栏目进行补充。
5.“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填写变动时间,并在工作票签发人处签名,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6.“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签名。
7.“备注”一栏,填写需要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的事项或其它问题。
(三) 热控工作票的填写
1.“№: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票序号(工作票的序号编写位数可企业自行制定);“部门(分场)______班组______”一栏填写所在部门和班组;“附页:____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或无(包括安全措施附页和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2.“工作负责人: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_______共___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
3.“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_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______”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5.“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填写“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6.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安全操作顺序填写,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a) 要求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b) 要求热控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工作负责人签名。
7.“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补充措施较多时原工作票收回作废,重新填写新工作票。“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一条中的要求相同。
8.“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9.“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允许开工时间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
10.“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签名。
11.“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12.“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措施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13.“备注”一栏的填写:与工作有关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需要交待的事项。
(四)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热控保护(信号)安全措施票填用参照执行)
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使用要求
对于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在进行检修、维护、试验工作前,应随工作票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样式见附件5)。
2.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说明
——“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
——“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被试设备及保护名称”一栏的填写:填写具体设备及保护名称。
——“工作负责人”一栏的填写: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签发人”一栏的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工作内容”一栏的填写:具体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一栏的填写:由工作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工作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安全措施内容”一栏的填写:由工作负责人,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安全措施内容,包括应打开及恢复压板、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锁开关等,按工作顺序填写安全措施。
——“执行”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执行过程,已执行,在“执行”栏打“√”。
——“恢复” 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恢复过程,已恢复在恢复栏打“√”。
——“填票人” 一栏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内容填写者签名,一般为工作负责人。
——“操作人”一栏填写: 安全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监护人”一栏填写: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安全措施执行监护并签名。
——“审批人”一栏填写:对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内容进行审核、批准执行该项工作并签名。
(五)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
——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应针对工作特点、作业方法、应用的工器具、工作环境、设备状况、气候条件、工作时间等,结合事故教训,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应在危险点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四个方面、三个层次”来开展(四个方面是指:人员、环境、设备、管理;三个层次是指:工作前、工作过程、工作结束)。
——重大、复杂作业项目,应制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发到部门、班组,便于提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第五章 使 用
第十八条工作票采用统一格式,字体为华文中宋五号,标题为黑体三号,表格行距8mm(格式参见附件1-5)。工作票使用微机管理的,应满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权管理,分级控制。
第十九条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许可人处,临时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工作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第二十条工作许可人接收、审查工作票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应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确时,工作许可人可对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必要补充。
第二十一条工作许可人签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或mis)上进行登记。已终结的工作票盖“已终结”字样印章,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字样印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7)。
第二十二条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一)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二)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及工作总人数,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三)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不准将设备合闸送电,如有紧急需要,需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
(四)工作票的编号,原则上便于工作票的统一管理和统计,同时分别设立(热力)机械、电气、热控工作票登记本备查。
(五)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别的检修任务时,必须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六)工作票应提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
(七)电气、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时,应同时办理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并同工作票一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一)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网控设备的检修由网控运行许可人许可);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二)热控人员从事照明等系统工作时,由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工作票,监护热控人员工作。
(三)检修电气设备,需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办理电气工作票外,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热力)机械人员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如不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需关闭(热力)机械系统的阀门时,做为电气、热控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写入电气工作票。
(四)多经公司所属班组进行检修等工作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多经公司结合工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本企业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票由安监部门统一发放、回收、监督,并做出合格率评价。
第二十五条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第二十六条工作票检查评价
(一)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100%
(二)工作票的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未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 不是用蓝/黑色园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涂改;微机打印工作票有错、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对设备名称、编号、时间、动词等关键词有涂改;手写工作票非关键字涂改超过两处;手写工作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有涂改。
4.公用系统与单元系统(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
5.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工作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工作票内容不符。
6.工作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工作终结时,未按要求检查设备状况;工作票遗失。
7.检修设备需要送电试转、水压试验等,未将工作票押回。
8.签名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9.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办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10.工作负责人变更,未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变更手续。
11.检修工作延期,未在工作票上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提前开工;终结时间超期。
12.工作票有重号、缺号或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规”要求的。
13.未盖“以下空白”、“已终结”或“作废”印章;未按要求盖章、盖错章。
14、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各发电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9篇 发电厂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发电设备系统的设备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动火作业工作。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101 0001—2004)
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1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制度;
3.2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含外委施工动火作业),各级领导、生产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均应熟知本制度
4 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4.1本厂动火工作票分为《大唐**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aq—6)与《大唐耒阳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aq—07)。
4.2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4.2.1制氢站区及围墙外30米以内。
4.2.2汽轮发电机氢气系统及周围25米以内。
4.2.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2.4燃油库区及围墙外40米以内。
4.2.5 蓄电池室。
4.2.6电缆夹层、电缆隧道。
4.2.6集控(含燃运)室、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通讯楼、煤粉仓。
4.2.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4.2.8变压器区域内。
4.2.9锅炉燃油系统区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内。
4.2.10大修期间,氢管道10米以内。
4.3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4.3.1本厂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区域。
4.3.2制粉系统检修时,当挥发份大于10%时。
5动火工作票的编号
动火工作票的编号按《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 “第5条” 的规定执行。
6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按动火工作票的票面内容和要求参照《大唐耒阳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 “第6条”的规定执行。
7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7.1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7.2各生产部门、公司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
7.3动火工作票的办理:
7.3.1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7.3.2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7.3.3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安环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审核,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由安环部消防专责、保卫部消防专责审核,由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设备部部长批准。
7.3.4动火工作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办理动火许可、二级动火由当班专业运行班长办理动火许可),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7.4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7.5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备消防车。
7.6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参照执行);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
7.7动火的现场监护:
7.7.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在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7.7.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的专业副部长(或专工)、保卫部消防专责以及消防队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
7.7.3二级动火时,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队员始终在现场进行动火监护。
7.7.4外委施工等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
7.8动火作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7.8.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等应移至安全场所。
7.8.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方法处理。
7.8.3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7.9凡遇有动火现场未(含动火处理点)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消防等监护人员不在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严禁或立即停止动火。
7.10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另一份由许可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回给签发人。
7.11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动火作业必须同时有该项作业的工作票。
7.12动火作业间断及工作终结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不能留有任何火灾隐患。
7.13动火作业结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须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7.1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15下列人员应负《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各级审批人员、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
8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参照《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8条”的规定执行。
9附则
9.1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9.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部。
第10篇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8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八)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工作票方式有下列三种。
1.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1.1在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工作。
1.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1.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2.1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1.2.3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1.2.4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2.5核相工作。
1.2.6变配电室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1.3.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2.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2.1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2.2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3.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4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分组同时交叉作业时,按组填写工作票,并由主管担任总负责人。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5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并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7.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7.1工作票签发人为工程部经理,其安全责任为:
7.1.1工作必要性。
7.1.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2.工作负责人为强电专业主管或指定人员,主要是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7.2.2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
7.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2.4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7.2.5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7.3.工作许可人为在变配电室内工作是值班员,其它部位工作为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7.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7.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7.3.3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7.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7.3.5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7.4.工作成员的安全责任为:
7.4.1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7.4.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8工作票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11篇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 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 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4.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4.3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内容及审批程序
4.3.1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3.2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4.3.3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4.3.4 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本规定要求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分包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4.3.5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交底才能施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执行公司c*0603-0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4.3.6 对同类机组的同类项目再次施工时,须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7 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4.3.8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4.3.9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班组(工程单项)、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4.3.10 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4.4 安全监护
4.4.1 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4.2 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4.4.2.1 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4.4.2.2 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 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4.4.2.3 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4.4.2.4 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4.4.2.5 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4.4.2.6 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相关记录
5.1 c*0603-06-01《安全施工作业票》
5.2 c*0603-06-02《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记录》
第12篇 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评价制度
第一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条、上述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栏、安全措施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2、 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3、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票三种人。
4、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5、 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6、 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7、 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8、 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9、 错误使用一、二种工作票或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10、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11、提前开工或逾期不办理终结手续。
12、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13、工作票编号错误或漏编号。
14、工作票丢失和破损严重。
15、“已执行”、“未执行”、“作废”章漏盖、盖章位置错误、用章错
16、危险点分析未按实际进行填写、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交待、参加工作人员未全部签名、交待危险时间早于开工时间。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且没有在危险点分析栏签名;
17、工作票不合格范围同样适用于动火工作票,同时要求动火工作票的动火具体部位、动火点、附图必须清晰正确。
18、外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没有在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的。
第三条、各部门每月3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工作票进行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全厂工作票合格率应以运行部门为准,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终结后,委托部门应负责收回。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 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第四条、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五条、下述条款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操作票丢失;
操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操作术语错误;
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七)款规定者例外);
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未在操作票留下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六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把上月的操作票(包括“作废”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统计出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操作票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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