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管理-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灭菌制剂室负责本院灭菌制剂的配制工作,制剂范围仅限药厂不能生产或不能满足供应的药品以及配合本院医疗科研需要而配制的新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使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按《山东省医院制剂品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品种进行注册,取得制剂编号方可配制制剂。
(三)配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处方及工艺规程,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必须符合药典或注射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不与所装药品发生反应,不污染药品,并能达到该药品性质所要求的其它包装条件,能保证药品质量。
(五)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配制灭菌制剂应认真填写制剂单或生产记录,称量必须准确,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投料。
配制含有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制剂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称量、核对人员均应在制剂单上签字。
(六)应认真执行制剂半成品检验制度,半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灌装。
(七)灭菌制剂应分一般生产区、控制区和洁净区。不同区域的工作人员上岗后,不得随意进出。
(八)洁净区工作人员应配备灭菌洁净工作服、帽子、口罩、鞋等。注意室内卫生,所用物品存放有序。
(九)做好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的填写和保管工作,一般保存二年。
(十)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体检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共它对制剂有可能感染者,不得从事直接的制剂工作,应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十一)维护好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工作结束后,离岗前,认真检查水、电汽的闸门以及门、窗,清除不安全的隐患。
(十三)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入内。
第2篇 市人民医院煨药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煨药室工作制度
除严格遵守全科工作制度共性部分外,还应遵循本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人员到中药房需核对所取中药的科室、床号、姓名、剂数无误后签字取药。
二、待煎中药需核对科室、床号、姓名、剂数,是否有先煎、后下、烊化、冲服等特殊要求,核对正确后放入煎药机内,并根据煎出量及中药的吸水性加入水量,适时浸泡。
三、煎药时间一般控制在30-40分钟,特殊中药遵照相关规定煎煮。剂数多的中药需分锅煎煮,多锅药液混合后再进行分装。
四、出药时应尽量挤压药渣,药液量多时需浓缩药液,量少时可加水煎煮混合后再进行分装。
五、将煎好的中药依次装入写好科室、床号、姓名、剂数的包装袋内摆放整齐,并作好记录。
六、每日将当日的中药按科分别送到各病房,核对患者科室、床号、姓名、剂数,患者在的患者签字,患者未在的当班护士签字,并做好记录。以避免差错。
七、门诊代煎中药在规定的时间内煎好,患者取药时应核对姓名、科别、剂数及日期。
八、各种单据、记录、处方装订后妥善保存。
九、煎药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煎药室设备操作规程',对煎药机器定时进行维护保养;水电气出现问题及时报修。
十、每日清理煎药机、包装机,搞好责任区卫生,爱护设备,工作完毕后关闭各分机的水电气开关,下班检查所有门、窗、水、电、气,注意防火防盗。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上报。
第3篇 东华医院人事处工作制度
医院人事处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劳动人事工作政策和制度以及有关规定,负责全院人员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报批及岗位调配、人事统计、职称晋升、职工考勤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人才的引进和中、远期人才规划;
二、制定各类人员的需求计划和岗前教育;
三、负责全院专业技术和行政后勤职工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全院劳动工资审批及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工资调整和晋级工作,负责执行劳动纪律,制定和实施奖惩制度;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推荐、评聘等工作;
六、负责做好研究生选留、引进人才、人事代理人员、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七、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办理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协助有关科室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工作;
八、负责办理职工出国进修、专业培训、考察访问及出国探亲、移民等事宜;
九、管理医院在职及离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负责档案借阅、收集、归纳、装订;
十、负责全院考勤统计工作,办理职工请销假手续;
十一、负责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聘用制人员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十三、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处理有关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五、做好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 康众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二、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三、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四、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五、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六、遇重大抢救,需立即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撤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剁劲、自缆、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第5篇 医院财务入出院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员住院由本院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障卡,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二、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护士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第6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7篇 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一、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二、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三、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团结协作。
四、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五、医嘱由治疗班签字执行。紧急情况可执行口头医嘱,事后补齐书面医嘱。
六、住院患者的治疗,原则上按病历执行。
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治疗。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八、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学习。
第8篇 z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第9篇 某人民医院政宣策划科工作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政宣策划科工作制度
在医院党委、院部的领导下,做好宣传、策划、文印等各项工作。科学流程,合理分工,配合各项中心工作,树立医院形象,扩大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力促医院科学、和谐发展。
1、政宣工作制度
⑴做好各项会议前后宣传、标语、场景布置等各项工作,并做到及时撤换。
⑵对全院导向牌、指示牌、宣传牌随时检查,及时更换。不定期在各病区刊出医学科普宣传窗,把更多医学知识向患者宣传。
⑶做好会议、参观、重大手术、各项文体活动的摄影、录像和宣传工作。
⑷配合电视台参与摄录、制作电视宣教片,树立医院形象。组织重大题材的宣传报道工作,主动与当地媒体和卫生局交换信息,扩大信息流。
⑸各项宣传品制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制作成本。购置原材料均立项,计划上报经批准后实施。
2、文印工作制度
⑴文件、资料印刷,均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⑵节约纸张,凡复印、油印资料的必须做好登记。
⑶重大会议资料(如职代会等)须认真按时完成准备工作,不能拖拉、应付了事。
⑷爱护印刷设备,如有故障,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下班后要切断电源,避免隐患。
3、院报工作制度
⑴认真、负责组编每期院报,做到贴近职工,宣传解读医院,内容详实,新闻性、可读性强。
⑵每期样稿送院主要领导审查。
⑶组织重大题材的撰写工作。
⑷认真校对稿样,原则上每期普通差错低于0.1%,严禁出现原则差错。
⑸每期院报发出后,要及时邮寄全省、市各兄弟单位和上报卫生主管部门。使信息得到及时交流,扩大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10篇 z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宣传工作,加大医院宣传力度,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加强医院宣传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也为医院的文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展开,通过全面、准确、及时的宣传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条 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组织、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上、下级部门相关信息及动态。
第三条 凡宣传材料均为医院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涉及重要对外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
第四条 全院职工都有义务撰写宣传稿件,各科室的通讯员要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线索,并按规定完成稿件撰写任务。医院办公室将对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发表及存档。
第五条 条幅、张贴物、展板、宣传栏等宣传品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医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医院办公室统一批准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
第六条 医院内外网络指定专人维护,及时更新信息,需要在医院内网、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信息,需经医院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发布,需在外网发布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七条 医院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医院重大活动、重要的工作布置、重要的会议等,要提前与相关媒体联络,组织、策划报道形式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科室如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提前报告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宣传报道。
第八条 指定专人关注主要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社区网站的信息,如南京网络问政论坛、人民网强国论坛、西祠胡同、天涯社区、百度贴吧、新浪论坛、搜狐论坛、网易论坛、龙虎论坛等网站和论坛版块,对涉及医院的网贴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予以答复、跟贴,提高应对网上舆论的速度。
第九条 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及时通知记者到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采访手续,医院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方可接受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如发现非正式请邀请来医院采访、拍摄、不实报道等情况,医院各部门及员工有义务进行干预,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十条 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对事件中涉及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要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原则,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负责联络媒体、接待采访、发布信息,对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对外提供消息。
第十一条 医院办公室所有宣传器材的保管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所有器材,不得随便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同时做好各种宣传资料的登记、收集、汇总、存档工作,每年对医院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科室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第11篇 附二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实施住院病人用药、病人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发药。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电脑医嘱配药单配发药品,药品调剂实施his系统管理模式。
3.电脑操作岗位负责临床各科长期、临时医嘱的药品清单打印及处方核对、退药核对等,摆药岗位负责住院病人长期、临时医嘱打印单药品的调配发药。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计价、调配。
5.处方中如有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发药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不得估计取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7.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地写在药袋上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8.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未开封原包装的口服药。
9.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10.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
11.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基本药品的供应。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信息,对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报告。
12.每日将医嘱打印单及各类处方分别装订,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销毁。
13.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和错误处方登记薄,及时记录,定期分析。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4.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5.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6.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12篇 附五医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入换药室要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动作轻柔,以减轻病人痛苦及恐惧感。
二、一切换药物品需保持无菌,并注明消毒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消毒。
三、对清洁和污染伤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处理。布局要合理,有条件时感染伤口换药室与无菌伤口换药室要分开设置进行处理。
四、特殊感染病人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应在隔离室处理,换下敷料焚烧处理。
五、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桌椅每天擦拭消毒一次,紫外线照射一次。
六、换药物品及各无菌包应每周按规定时间大清洗大消毒一次,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各类外用药品,瓶签标志要明显,字迹要清晰。
七、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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