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实验中心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合格迎评”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依据卫生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指《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章 实验室规范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a.个人防护
一. 着装: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 “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b. 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第2篇 hiv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上岗工作人员应是经过岗前安全与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
2、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如对筛查阳性标本进行复测或检测高危标本)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4、操作时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工作人员均应熟悉。
5、操作中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后戴上新手套继续操作,不慎发生泻漏,应立即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6、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7、实验操作完毕后,应按照实验室清理与消毒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记录相关资料与数据并存档。
8、工作结束后,应先洗戴手套的手,然后脱去手套丢弃,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后离开实验室。
9、注意安全,随手关门,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第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第4篇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2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5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6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8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9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0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第5篇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1.实验室要求:
1.1专用实验室,门上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1.2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
1.3实验室有移动的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
1.4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
1.5有感应的流水装置,备有洗眼器、眼罩,足够的一次性手套、口罩。
1.6清洁区(间)备有存放个人衣服、用品的设施。
1.7购置免排放高压蒸汽消毒炉进行医疗废物的消毒。
1.8实验室备有空调设备,室温保持在20~25℃。
2.安全操作:
2.1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2 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饮食、吸烟和化妆打扮、会客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
2.3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带入实验室内;
2.4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
2.5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2.6 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质。
2.7 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
2.8 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液体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2.9 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按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
3. 废弃物品的消毒处理
3.1 血液标本、一次性细菌培养基,用高压蒸汽消毒炉消毒后装入锐器盒,按医疗废物处理。
3.2 痰、粪便标本按医疗废物处理。
3.3 针头、烂玻片、吸管等锐器,放在锐器盒内。
3.4 回收的输血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3.5 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头、吸管、胶塞等直接装入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不用消毒水浸泡。
3.6 实验室所有垃圾,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分开放置。
4. 健康监护
4.1 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
4.2 遇到职业暴露意外事故,接触者应在接触当时,接触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各采血检查一次hiv抗体。
4.3 患有皮肤疾患、皮肤溃烂、破损情况要及时诊治。
第6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7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第8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一、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吸烟
①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②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③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食物、饮料及其它
①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②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①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③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①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②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③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④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面第7项的规定。
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工作环境
①“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科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②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科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③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④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⑤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⑥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⑦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⑧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及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⑨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⑩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①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②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③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④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⑤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⑥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15.离心机
①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②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③传染性物品: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④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⑤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⑥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二、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
①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②火源隐患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安全使用酒精灯,不能在燃烧状态下添加酒精,酒精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3。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在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时,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存放乙醚的温度不得超过25℃,禁止在冰箱中放乙醚。
工作结束随手关闭水源、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严禁私用电炉。走廊、楼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使用蚊香时要远离衣服、被褥或其他易燃品。
2.灭火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并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相应消防设备。
①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②动灭火系统应建立年度安全检查,及随时检修、维护的制度。
③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④遇衣服着火时可选用防火毯,但防火毯并非必备的灭火工具。使用人员应受过训练,懂得站立时不能使用防火毯,在衣服着火后使用防火毯时立即采取“停、倒、滚”动作。从严重火情区撤离时,防火毯可用作个人防护装备。备有防火毯的实验室,防火毯应放在远离出口通道的地方。
3.消防训练
①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拨打报警电话“119”。
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③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④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隔离区,如暗室和其它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第9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制度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发生实验室事故,特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责任者: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内容:
1、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 员:
办公室设于质量控制部。
主任:***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2.1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它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2.2会议频次:每年一至二次。
2.3会议参加人员企业高层干部、中层干部或车间正副主任、业务主管以上人员。
2.4会议主要内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通报表扬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3.1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3.2会议频次:每季一次。
3.3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3.4主要内容: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
4、生产系统安全会议:
4.1会议由生产副总主持召开。
4.2会议频次:每月一次。
4.3参加人员:ehs管理部、制造部正副部长、各车间正副主任。
4.4会议主要内容:分析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各车间汇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生产部门月度现场检查综合考评情况,讨论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5、记录
各种会议均要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附件1《会议记录表》,并交由行政部负责存档。
6、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培训
1、培训部门:ehs部
2、受训人员:质量管理部、质量控制部、制造部、研发部、行政部、物管部、财务部、验证部、设备工程部部门主管人员
变更历史
1、文件编号
原文件编号
原文件名称
版本号
生效日期
新订文件
/
1
2023年5月30日
2、变更描述:无。
附件:
1、会议记录表
附件1
会议记录表
会议名称
地点
时间
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人员
实到人员
签到
会议内容
第页 共页
第10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11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一、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吸烟
①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②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③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食物、饮料及其它
①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②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①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③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①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②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③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④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面第7项的规定。
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工作环境
①“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科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②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科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③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④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⑤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⑥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⑦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⑧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及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⑨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⑩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①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②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③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④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第12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采取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因人为因素、突发事件和灾害等原因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及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标本丢失、盗抢、泄露和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保卫管理。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监督本室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 符合生物安全保卫制度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 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电击等安全防范工作。
①实验室要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的消防设备,并有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通道。一旦发生火灾,要按《实验室消防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切断电源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②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实验室要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若出现触电事故,要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
(2)标本接收、检验、保存及灭活处理要由经手人做记录,备查。严格按《实验室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管理制度》的要求保存和处理菌株。
(3) 废弃标本灭活后方可装入医用垃圾袋送医院统一处理。
(4) 检验前的标本和检验后未灭活处理的标本要储存在带双锁标本存放室的冰箱或冰柜中,钥匙由两人分别保存,取出标本时两人在场同时开启。标本存放室的窗户要装有防盗栏杆,要有防盗报警装置和监控录像设备。
(5) 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 一旦出现标本或菌株被盗,要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尽快查明被盗数量,估计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 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2次,以保证:
①应急装备、警报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正常;
②用于危险物质泄漏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状态;
③对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进行适当的防护和控制;
④ 污染和废物处理程序的执行情况;
⑤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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