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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第2篇 钢箱梁安装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钢箱梁安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使项目部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各施工作业层,班组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施工作业层、班组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正确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经常不断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广泛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减少或消灭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二、反复宣传教育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认真抓好新进工地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使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施工生产的危险因素有所了解,提高他们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在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国家标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分为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

1班组岗位教育:新员工、新调换工种的员工应进行岗位安全教育,介绍本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各种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和重点设备的使用规定要求,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有关特殊要求,对本班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学习教育。

2对电工、电气焊工、等应按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上级有关培训教育和考核,公司内每半年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一次。

3新进厂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三级教育卡片,部门车间之间职工调动也应履行三级教育。部门车间调动员工,由车间、班组进行两级教育,方可上岗工作。

(4)各级安全生产认定书填写和考核制度(包括员工岗位认定)

各级安全职责认定书填写后,要认真履行应尽的安全职责,每年年度进行一次评价工作,填写评价表,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评价表反馈本人及干部管理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条件。

我公司全员职工已进行了'自尊自爱岗位安全认定'工作,公司每年要结合年终评比总结,对全员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再学习,采用考试、答卷形式进行。

(5)三级安全例会制度

应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好三级例会

1工人班组的部门负责人,每半月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员、吸收班组长,总结前一段工作,落实和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

2各班组每周四应组织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例会,学习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文件同胞、劳动保护杂志、报刊等,经常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并结合公司、车间具体安排,搞好各项安全活动。

3每周公司生产调度会,安全内容应作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制度。

三级例会要求对出席人员、学习内容等认真做好记录,以备待查。

(6)安全生产检查和巡视检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职能系统的监督、检查作用,促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有效地控制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⒈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项工作之中,在日常生产、工作巡视中,总经理、主管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班组长也要认真巡视检查再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加以禁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有关处理。

⒉安技人员要经常深入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凡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责成有关车间、部门进行整改,并进行登记。对于要害部位、重点车间要进行重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凡属重大问题应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⒊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危及员工安全的严重问题,安技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决不允许将问题扩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⒋安技人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违章教育,履行违章操作登记手续,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听劝告者,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⒌配合形势、季节、各大节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应认真填写隐患登记表,并按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有可靠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安全检查方法:班组、车间、部门坚持自检、互检制度(日查、周查、月查)并认真做好隐患登记整改纪录。公司要搞好各项专业性和各大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公司规定每月下旬组织一次公司级联合性安全检查,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整改期限)。

⒍根据我公司化工生产特点,班组岗位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写好交接班纪录,妥善保管以备待查。

⒎对专业设备、起重机械、焊接设备、运输车辆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专检,并做好检修。

(7)隐患整改制度

在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来公司进行检查,和公司有关部门巡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各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确实车间、部门解决有问题的或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要定出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报公司重点考虑解决和监视。

生产技术部日常巡视发现的一般性隐患,以'不安全隐患单'的形式通知各部门,各部门也应按期予以整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规定凡属高处作业系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或高空作业;石棉瓦屋顶作业、起重;在非指定地点区域和车间内外进行电气焊,清理罐、釜、管道、池、坑等危险作业,应在作业前由作业部门通知生产技术部,认真填写危险作业登记表,并提出安全要求后,(一是两分)方可作业,作业部门应按要求认真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要求,凡在作业中不认真执行要求者,一律按违章对待。

(8)临时电线和安装审批制度(包括移动电器设备)

为杜绝移动电器和临时电线管理不当,操作者不懂安全用电知识,安装人不按有关要求接线、安装,特制定临时电线、电器、移动电器使用审批制度。

(一)使用管理要求

1.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手砂轮、无齿锯、振捣器、振捣棒、电焊机、手持电刨等),均应设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车间不得私存此类电器设备,应定期检修和健全管理制度。

2.每次使用前必须经过外观和电器检查,是绝缘强度始终保持在合格状态。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绝缘软线应做到两端接线牢固。

3.是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如在潮湿或金属板上操作,还应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在金属容器(罐、釜、槽等)内操作时,

容器外必须设监护人并备临时开关,以备意外随时停电。

4.遇有停电或中止工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梯子上工作。

5.电器工作人员在安全接线时,对移动电器设备一定要配备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并进行漏电试验,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应及时采取措施修理。

(二)审批制度:

凡在我公司安装临时线,工作场所需安装移动电器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生产技术,部填写审批表,安装者应在审批表签字,并按有关电器安全要求接线安装,用后及时拆除,使用者应按移动电器安全使用规定,生产技术部做好监督、检查。

(9)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一)凡是新制造、新购置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经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在用设备,在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设备的同时,在检修立项单上必须明确规定检修安全防护装置,车间领导和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设备安全装置做到底数清,随时发现损坏应及时安排检修,并做好记录,包括:

1.各种泵类联轴器应装护板。

2.各种传动带、轮处应安装防护罩或遮拦。

3.直梯、斜梯、平面应符合有关要求,各种接梯操作台安全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10厘米,竖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

4.升降机各层机械连锁护栏、托杠、限位器等。

5.移动和季节排风扇和伸手部位能接触到的各类轴流排风扇或电扇应装置防护网或焊接隔离格、条、护罩。

6.各种防护网、罩、栏应安装牢固,便于检修。

(三)生产作业人员在使用设备前要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防护罩有问题要及时通知车间、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第3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4篇 煅烧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和规范车间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班组级岗前教育培训内容:

1.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

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源点的辨识与防范措施;

4.本岗位的典型违章行为、典型违章行为引发的事故案例;

5.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应急处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职业危害与个人安全防护等;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一)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新进员工在经过车间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于由其它单位调入的员工在经车间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分配至班组的,按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考试,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对于离岗一月以上人员回到岗位后,必须重新进行本岗位的相关安全规程的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对于违章人员必须进行待岗培训,经过重新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24学时。

(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考试。

2.班组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岗位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的培训教育考试。

3.临时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要由指派人进行临时工种的安全教育,但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4.规章制度、工艺、设备、技术发生变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班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四、班组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可演练、笔试、现场操作、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3.班组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班组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10前将本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车间审核备案,以保证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

4.班组必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5.各类培训考试试卷必须注明受培训人员属性。

第5篇 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按规定,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 公司级教育:有人事部门组织,总工室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 项目监理部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监理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施工项目的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员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3. 专业组级教育: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监理特点、岗位责任,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五条

公司对各级员工每年进行三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六条

各单位在雨季、夏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夏季防中暑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七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度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第八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第九条

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故事、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第6篇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7篇 环保培训安全教育制度

为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单位和部门,与本厂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厂区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本厂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厂长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设环保员一名,车间由车间主任兼环保员。

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2环保知识;

3本厂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本厂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6、本厂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本厂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2、本厂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第8篇 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10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11篇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设消防校本课程,每学期保证一定的课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第12篇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人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

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

6.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保存。每年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8.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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