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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热度:88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1篇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及材料公司对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为此特定制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班组级安全教育是为了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增强防范能力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培训教育的对象是在岗员工、休假返岗人员、转岗人员及新入车间、班组人员。

3、车间副主任具体实施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安排具体人员将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经本人签字后向员工家属反馈并落实。

4、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5、每位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

6、要按照公司集团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班组安全教育的要求,定期、定时、定员组织实施。

7、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要按照金川公司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成绩、记录、试卷、考勤及台账,并存档。

8、培训教材主要突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

三级安全教育

1、 新员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2、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 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 周按安全活动会由班组长组织,应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时间不少于2小时。

2、 安全活动主要学习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及法令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常识及现场抢救、急救知识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各种应急演练,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总经理安全讲话每月一次、作为周五安全活动的重要学习材料,车间主任的安全讲话要在车间班组长会议上进行,班组长要做好记录并在周五安全活动时向班组人员传达。

4、 复工后的安全教育,离岗3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班组级教育;脱岗3-6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车间、班组两级教育。脱岗6个月以上,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厂矿、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中的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5、 凡调换工种的员工,本车间内调整的,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安全教育)。

6、 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外单位来车间参观学习的人员,由车间对其进行一般安全知识的安全主要事项的教育后,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由车间专人带领进行参观与学习。

7、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要由单位安全科对其进行停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离岗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1、 所有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各项计划内培训班实施前一个月,各班组须将计划培训人员的名单、时间、人数、培训内容、课时,报车间审核。

3、 因工作需要进行计划外培训或上级单位安全培训时,由车间填写《培训申请书》报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4、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记录、成绩、试卷、考勤和台账。

5、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须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材料公司技术生产部,并作好记录。

第2篇 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班组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在车间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或决定,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2、根据班组特点,不断修改完善班组安全管理细则,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按照规定,组织班组职工抓好班前5分钟、安全活动日、反“三违”、“查隐患”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教育职工熟悉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提高危害因素辨识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上级和厂部的要求,组织职工参与“特殊时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总结安全生产过程中经验与教训。

第3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以及有关部、室的协助下,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研究车间内部的安全工作状况,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教育本车间的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

3、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生事故后,及时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5、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上级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第5篇 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值班人员对

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规范生产现场各种作业活动,实现干部管理零距离,现场管理无死角的目的,特制定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

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地面生产车间和作业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条 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车

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以上人员每个正常工作日工作期间必须到作业现场走动巡查,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

第四条 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

管理干部必须按照本单位或本车间制定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车间主任、 副主任、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

内容。制定走动巡查路线时,要按职责分工,结合车间、作业网点安全管理重点区域及部位,做到全面走动巡查,不留死角。

第五条 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

管理干部执行走动巡查时携带《走动巡查记录本》及必要的检查、监测工具或仪表。

走动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巡查工作情况及发现

的问题或隐患填写在《走动巡查记录本》上,并及时安排解决。《走动巡查记录本》每月一本,填写完毕后交由安监部门存档保管,用于

检查、考核。

走动巡查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安排现场带班人员或作业人

员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当现场监督处理;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问题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人员安排、走动巡查时间、走动巡查路线、重点巡查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及值班人员每个作业班至少巡查走动一次;确保生产车间、

作业网点凡是有人员作业活动的区域、有设备工作的场所巡查到位全覆盖、无死角。

第七条 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采用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进行检查、对

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矿、厂、站安监部门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集团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单

位实际,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第6篇 化产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各生产工段长:每日一次系统性、全面安全生产自检工作。

自检范围:

1.1所在工段各岗位生产系统所属定性、设备、运行设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2根据岗位生产运行记录,检查“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纪情况、违规操作。

1.3根据各岗位每小时设备巡检情况,查找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安全隐患。

1.4自检结果采用表格式上报车间。

2、车间安全责任人:

2.1 每天8:30前听取各生产工段长当日自检情况。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对各系统环节做详细调查、了解、盘查各岗位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巡检表汇总。

车间每周六下午组织安委会成员及工段长对车间系统、地毯式排查,将结果汇总,提出整改意见,采用表格反馈单上报公司安环科。

第7篇 氧化镍车间安全执法督察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和规范车间安全检查督察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 检查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临时性监督检查。

二. 检查监督的职责

1. 车间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由车间主任牵头组织,安全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积极配合;

2. 车间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每星期开展一次;检查以安全管理和人、机、环匹配为主要内容,同时要根据近期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形式有所侧重;

3. 车间专业性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实行抽检和必检相结合的方式;由车间主任带领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易燃易爆(含消防)、压力容器及起重设备、电气设备检查或抽检;

4. 临时性安全检查由车间按照近期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车间一定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为重点,随时由车间主任组织监督检查;

5. 日常巡检以生产组织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行为、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信息相互沟通为主要内容,不要由安全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6. 每次检查后,要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表”,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并签写检查者名字。安全员根据隐患情况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要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7. 车间主任及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根据自己的检查职责和检查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内容逐条检查,做到不漏项。

8. 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敷衍了事,有以下行为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因检查不认真而留下隐患,造成事故的;

(2) 因复查确认不认真或未复查而留下隐患,造成事故的。

(3) 凡是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班组;

(4) 对于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同一部位的重复隐患,对隐患所在班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氧化镍车间

2009-12-31

第8篇 印刷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7、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修和更新,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

第9篇 4s店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第10篇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5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五)

1.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2.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要求着装;

3.生产人员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按正确的方式操作工具、仪器、设备;

4.生产人员严禁随意接配电源线,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5.遇紧急状态,应先关闭危险动力,切断电源;

6.生产车间内严禁跑跳、打闹等行为;

7.下班前,生产人员须将本工位工具、仪器、设备的电源关好;

8.下班前,生产人员须将工具、生产材料放于指定位置,以免遗失;

9.每日下班前须将本车间门窗锁好。

第11篇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12篇 某镀铜车间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公司的要求,为规范车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尽最大可能的查出车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二、检查内容

对车间范围的所有场所、岗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间员工的正规操作情况,同时检查设备完好率和文明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有: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计划、记录、考勤及签到是否齐全

(2)查现场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查在班前有无布置安全工作,班后是否总结安全情况

(4)查安全防护、急救设施和物品是否完备。

(5)查车间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7)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设备保养是否正常、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安全检查的方法

1、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问题落实表》、《镀铜车间安全检查表》。

2、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二)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工作区域、操作台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工序通道是否畅通,地面和工作台面是否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棉纱、拉伸膜、硫酸铜、强碱、强酸堆放或储藏方式,以及使用情况。

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卫生工具、测量器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设备的防护装置情况,控制机构、紧急停机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设施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物品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四、存在问题的整改

根据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写《镀铜车间安全检查表》,书面送达存在问题的班组或镀线,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的班组或镀线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由车间管理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对责任班组或镀线记'四违'一起并按照《镀铜车间制止“四违”管理制度》中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班组或镀线和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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