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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热度:43

安全部生产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危险源辩识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主管作好风险评价和和风险控制策划。

3、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落实项目安全目标的有关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积极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保证项目安全设施的齐全有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责令项目停工整改,配合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安全考核工作。

5、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按工程分部分项组织项目安全交底会,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针对性,且履行签字手续。

6、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措施,明确各项措施责任人,安全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

7、做好项目各类安全验收或予验收,作好书面记录。

8、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安全技术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和可追溯性。

9、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第2篇 汜水营业部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厅安全管理,保障营业厅正常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 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营业厅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灾、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等工作。

第二节组织管理

第一条 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营业厅的负责人(营业厅主任)是营业厅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三节 安全防范

第一条 营业厅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营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不准上岗。

第二条 营业厅的安全器材、通道标识等设施配备合理、齐全。并指定专人负责,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三条 防火安全

(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营业前台内不准堆放杂物或堵塞通道。

(二)严格终端维护操作管理:监控、灭火器材、计算机终端、触摸屏、轻松打印等设备运行良好,严禁违规操作,杜绝人为故障的发生,如遇故障发生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营业期间每日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交接;营业终止时由当班值班长检查电源关闭情况,并确保所有电源关闭后方可离开。

(三)严格营业厅前台管理:严禁把水杯放置在电脑操作终端附近,禁止在营业前台内用餐、吃零食及存放各种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路短路和引起火灾。

(四)营业厅环境应保持整洁明亮,定期对营业厅卫生、安全问题进行自查,排除隐患,不留死角。为避免由于老鼠、虫的原因造成电路短路和引起火灾,营业厅应做好防鼠、防虫工作,并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品,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五)严格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各种消防器材摆放明显,方便使用,安全出口、通道标识明显,防火通道应保持通畅。定期检查,加强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六)营业厅内有明显的禁火、防火标志,严禁在营业厅内吸烟。

(七)灭火器设置在距离合理、便于取用且不影响疏散的地方。

第四条 治安防范

(一) 营业厅所有与外界毗邻门窗都应设有牢固完好的防盗措施。

(二)营业前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三)营业厅必须设有保险柜,保险柜密码设置和钥匙要指定专人负责。

(四)营业厅必须严格执行现金安全管理办法(参看附件4),如有现金必须做好交接放入保险柜内,由专人负责并保证及时交进银行;营业厅内有价物品统一放入保险柜内,专人专管。

(五)营业人员若遇突发事件按相应流程处理。

第四节 附则

第一条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责任事故(案件)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营业厅防盗抢处理办法

为确保营业厅人员、财产安全,有效预防营业厅抢劫、盗窃事件的发生。使每位员工能够应对紧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遇特殊情况请灵活处理。

1)发生险情

(1)前台和机柜员工应沉着、冷静,配合匪徒的要求,避免自已受到伤害,但在递交物品时应尽量拖延时间,尽可能记住匪徒的体貌特征,在公安机关询问时能细致地描述,同时尽可能让其它同事知道发生的事情,协助报警。

(2)咨询台、引导人员要保持冷静、清醒,使营业厅内的客户保持安静,应尽量说服务客户配合匪徒的要求,避免客户及员工受到伤害,同时要尽可能记住匪徒的体貌特征、使用交通工具的种类及车牌号码、脱离方向。事件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医护人员对受伤客户及员工进行救护,做好客户的安抚工作。

(3)营业厅主任及值班经理: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出面处理情况,并向部门经理汇报营业厅情况,事件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2 避免抢劫案件发生的措施

(1)营业厅内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柜台内。

(2)营业厅内员工应杜*用客户赠送的食物、香烟等物品。

(3)营业厅内员工应养成随时观察的职业习惯,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可疑事情,迅速与保安取得联系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与当地派出所密切联系,了解治安状况,随时保持警惕。

3、营业厅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为做好营业厅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告火警

1、报警时应根据火势情况,首先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为简便迅捷的方式报告消防中心或按手动报警器通知监控中心,用普通话报警时,特大险情火警除外,要沉着冷静,报警时要讲清楚自己的姓名、所在部门、起火地点及位置、是什么东西着火及火势大小,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2、立即向营业厅主任或值班经理汇报火灾情况。

二、火灾扑救、疏散

(一)、建立应急灭火指挥部

设总指挥一名,由部门经理担任,设副总指挥一名,由营业中心主管担任,各营业厅主任协助处理;各营业厅主任负责现场的指挥,晚上由值班经理任现场指挥。其职责如下:

(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至现场,察看火势,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决定下达停电、部份停电等指令,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

(3)、根据火势情况作出局部或全部撤离疏散的指令。

(4)、向消防部门指挥员介绍情况,并参与消防部门的火灾扑救工作。

(5)、指挥医务人员抢救受伤客户和员工,并安排好车辆运送受伤客户和员工。

(6)、扑救完毕后指挥营业厅保安和员工保护好现场。

(二)、营业厅前台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理好各类票据及现款并妥善保管。

2、协助维持营业厅秩序并把守柜台进出口,防止不法份子趁火打劫。

3、组织力量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咨询台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告知客户发生的情况,并引导客户迅速离开营业厅。

2、组织力量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

3、协助医护人员对受伤的客户及员工进行救护。

(四)、引导

协助维持营业厅秩序,引导客户离开营业厅。

(五)、机柜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锁好手机柜台,整理好各类票据及现金,妥善保管并坚守机柜出入口,防止公司财务受损。

2、组织力量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火灾的扑救

1、火灾的扑救原则

营业厅内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要遵循“发现火起立即报警,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合理选用消防设施”等基本原则。

2、火灾的扑救方法

a、断绝可燃物b、冷却c、阻燃d、扑打e、断电f、阻止火势蔓延g、防爆

四、火灾扑救的指挥程序和要点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2、集中使用力量,控制火势蔓延

3、积极抢救人命

4、消灭飞火

5、疏散物质,建立空间地带

6、注意安全

五、安全疏散与逃生自救

(一)安全疏散的的基本要求

1、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2、创造条件,疏导掩护

(二)火场逃生自救

1、火场上自救应注意的问题

(1)、一旦在火场上发现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烟火围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要立即放弃自己手中的工作,争分夺秒,设法脱险。要先迅速做些必要的防护服或质地较厚的衣服,用水将身上浇湿,或披上湿被等,尽快离开危险区域,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

(2)、脱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立即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的情况,选择一条最为安全可靠的路线。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可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以低势或匍匐前进穿过烟雾区。

(4)、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均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函、最安全的通道。如楼层起火时,应选用安全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普通楼梯等,如果这些通道已被烟火切断,再考虑利用楼顶窗口、阳台和落水管、避雷线等脱险,不可用电梯逃生。

(5)、如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时,可利用绳子或将床单撕开连接起来,拴在室内牢固的物体上,顺绳子或布条下到安全楼层或地面上。

(6)、如果处于二层楼,在等不到消防队救援而万不得已时,有些人也可跳楼逃生,但在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床垫等柔软物品、然后用手扒住窗台或阳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

(7)、在各种通道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时,可以到未燃房间,关闭门窗,还可以用棉被、毛毯等将门窗遮挡,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要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

(8)、呼叫时,除大声呼叫外,还应挥动鲜艳醒目的物品,夜间还可以用手电筒等发光信号,可敲击金属等,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2、火场逃生要诀

逃生预演,临危不乱;熟悉环境,暗记出口;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扑灭小火,惠及他人;保持镇静,明辩方向,迅速撤离;不入险地,不贪财物;简易防护,蒙鼻匍匐;善用通道,莫入电梯;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缓晃轻抛,寻求援助;火已及身,切勿惊跑;跳楼有术,虽损求生。4、营业厅现金、有价卡管理办法

为保证营业厅现金、有价卡安全,规范营业款交帐程序,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营业员必须建立交帐登记本,营业员当天所收款项全部进帐,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营业员下班前应打印营业员日报:收支对帐表、收入汇总表、手工退费表。(收支对帐表用于核对营业员收款金额;收入汇总用于核对营业员收入情况;手工退费表用于核对营业员退费明细。)

2、缴款单绿联与系统核对缴费流水,并将缴款单绿联顺号理清并做登记。

3、营业员做退款,详细退款原因登记《营业厅退款统计表》并要求用户签字确认。

4、营业员日报(收支对帐表、收入汇总、退款金额)和现金核对无误后,在收支对帐表上说明负数(退预存款)的原因。

5、核对进帐单、票据、营业员日报表三者数量、金额相符后登记在账本上,登记时严格按帐本要求填写。

6、对未录入系统的收入(不能在系统反映却实际收到的营业款)必须开具相关票据,并说明收费项目于当日全额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做当天日报。

7、营业员帐核对无误后交由营业厅稽核人员。

8、进帐单、支票、账本字迹填写工正、正确。

9、用错或丢失发票一套或其中关键联的,除扣分外应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汜水营业部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项目部安全经费的监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各部室、施工处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其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集团公司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和使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5%(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为1.5%;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位2.0%)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

三、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

四、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灭火、通风、防晒、防爆、防毒、防尘、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的支出;

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

8、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支出;

10、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支出;

9、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项目部

2023年10月

第4篇 炭素厂生产管理部热媒岗位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热媒系统生产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班组交、接班程序和内容,确保车间生产有序进行和安全得以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组班长为本班组交接班管理负责人,班员为交接班的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岗位人员的交接班作业。

第二章 交接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交班准备:

(一)当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情况,并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1、若发现有异常及时汇报,联系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和下班要注意的事项详细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二)做好岗位辖区内现场卫生工作,并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三)工具、仪表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四)各岗位交班人员交班前,要将本岗位实际情况及时汇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认真填报班组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提示下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 接班准备:

(一)接班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十分钟到达本岗位。

(二)接班前由接班班长依据本工序实际状况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三)接班人员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认真询问岗位当班人员运行情况,并及时将本岗位实际情况汇报本班班长,为接班做好准备。

(四)接班班长检查、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并认真询问交班班长本工序运行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班员提出问题与交班班长进行协调。

第七条 交接班程序:

(一)班前会后,生产运行正常,接班班长与交班班长进行全面的交接,将存在的问题、故障和下班所要注意的事项交接清楚;待接班班长全部清楚上班的问题、故障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后,方可交接完成。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在现场一一交接清楚。

(三)各岗位职工交接完成后,要立即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并按照相应操作制度实施操作。(具体内容见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

(四)交接班完成后,接班班长要依据工序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本班生产作业。

第八条 班前会议程:(参见班组建设记录班前会部分)

(一)点名:班长进行考勤点名,并对全体班员劳保穿戴、精神状态等进行检查确认。

(二)点评:对上个班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特别是上个班发生的问题、故障处理及遗留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本班相应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同时传达学习车间、分厂和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讲话精神,对本班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点部分、重点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当班工作安排:认真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四)安全提醒:根据季节、天气、现场作业条件等情况对上个班的遗留问题情况及本班各项生产内容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安全提醒。

(五)安全分享:班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案例、发现进行讨论分享,班长依据会议时间掌握发言人数,但不能少于2名。

(六)安全宣誓:由班长主持,全体班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宣誓,认真填写班前会记录。

第九条 交接班要求及考核:

(一)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二)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办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三)岗位人员认真填写好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中交接班栏内的内容,班长填写好班长交接班记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四)交班者要按程序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应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整改。

(五)车间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一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分厂制度相冲突,执行分厂交接班制度。

第5篇 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热媒系统生产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班组交、接班程序和内容,确保车间生产有序进行和安全得以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组班长为本班组交接班管理负责人,班员为交接班的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岗位人员的交接班作业。

第二章 交接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交班准备:

(一)当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情况,并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1、若发现有异常及时汇报,联系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和下班要注意的事项详细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二)做好岗位辖区内现场卫生工作,并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三)工具、仪表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四)各岗位交班人员交班前,要将本岗位实际情况及时汇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认真填报班组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提示下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 接班准备:

(一)接班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十分钟到达本岗位。

(二)接班前由接班班长依据本工序实际状况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三)接班人员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认真询问岗位当班人员运行情况,并及时将本岗位实际情况汇报本班班长,为接班做好准备。

(四)接班班长检查、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并认真询问交班班长本工序运行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班员提出问题与交班班长进行协调。

第七条 交接班程序:

(一)班前会后,生产运行正常,接班班长与交班班长进行全面的交接,将存在的问题、故障和下班所要注意的事项交接清楚;待接班班长全部清楚上班的问题、故障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后,方可交接完成。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在现场一一交接清楚。

(三)各岗位职工交接完成后,要立即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并按照相应操作制度实施操作。(具体内容见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

(四)交接班完成后,接班班长要依据工序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本班生产作业。

第八条 班前会议程:(参见班组建设记录班前会部分)

(一)点名:班长进行考勤点名,并对全体班员劳保穿戴、精神状态等进行检查确认。

(二)点评:对上个班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特别是上个班发生的问题、故障处理及遗留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本班相应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同时传达学习车间、分厂和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讲话精神,对本班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点部分、重点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当班工作安排:认真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四)安全提醒:根据季节、天气、现场作业条件等情况对上个班的遗留问题情况及本班各项生产内容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安全提醒。

(五)安全分享:班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案例、发现进行讨论分享,班长依据会议时间掌握发言人数,但不能少于2名。

(六)安全宣誓:由班长主持,全体班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宣誓,认真填写班前会记录。

第九条 交接班要求及考核:

(一)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二)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办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三)岗位人员认真填写好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中交接班栏内的内容,班长填写好班长交接班记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四)交班者要按程序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应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整改。

(五)车间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一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分厂制度相冲突,执行分厂交接班制度。

第6篇 某电子公司研发部的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职责

1、研发部经理处理本部门试制中心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2、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对从事贴片焊接、熔炉焊板、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五、劳动场所

1、生产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对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2、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

3、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六、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3、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对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八、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试制中心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    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整改。

九、奖励与处罚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1、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一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责任事故者;

2、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积极向领导提出整改建议,免遭损失者;

3、积极向组织上提供犯罪分子情况和证据者;

4、发生事故后,奋力抢险扑救,使公司免受或少受损失者;

5、思想重视,措施得力,一年内无任何事故、案件的部门负责人;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给予扣发、免发绩效工资,赔偿经济损失或其他处罚:

1、违犯管理规定,经劝阻教育不改者;

2、发生事故或案件隐瞒不报者;

3、扰乱内部工作秩序,无理取闹、骂人、打人、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屡教不改者;

4、有意毁坏公共设施者;

5、玩忽职守,不负责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者;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7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x局、xxx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x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xxx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xxx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8篇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 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 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 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 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 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 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班组、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3)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罚则

1)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好帽带罚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裤、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4)磨石子机、打夯机、振动器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防护鞋操作,罚款20元;

(5)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向下掷垃圾物料者罚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担责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者,罚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罚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罚款30元;

(9)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10)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乘井架吊篮上下者,罚款20元,开机者罚款50元;

(12)私烧电炉或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20元;

(13)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20元,指使者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吊扣操作证3至6个月;

(16)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规定,查有冒险作业者,罚款30元;

(17)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项目之一者,罚款20元,利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查有一根罚款10元;

(18)电、气焊作业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割焊,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电焊机一、二次侧进出线长度超规范要求,查有一处罚款20~50元;

(19)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卷扬机、搅拌机操作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上不专心操作,罚款20~50元;

(20)凡携带家属或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罚款20元。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顿:

(1)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而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查有缺一项,罚款100元,未履行签字手续,罚款50元;

(2)施工用电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高层井架、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项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未报批,罚款50元;

(3)'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及时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时设置进料防护棚、进料防护门、吊篮安全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上下联络信号,查有一处罚款100元,用钢筋代替井架缆风绳,查有一根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查有一处罚款50元;

(6)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罚款100元。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班组、各科室有关负责人,除给予经济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奖惩手续及有关说明

1)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当然执法部门,对上述违章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

3)个人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分别上缴;

4)集体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款项送交项目部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在有关金额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缴者每天追加5%的滞留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各科室、班组触犯上述有关条款,如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不过关、计划部门部署不周、机械设备不及时修复等,项目部分担50%的罚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7)行为人触犯上述条款受到处罚,如查明质安科、班组平时教育、监管不严,有关责任人按当事人处罚数款的20%进行罚款;

8)对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条款的违章违纪现象,可类比进行处罚;

9)所有罚款用作安全奖励基金或用于项目部添置安全防护设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经费。

10)本条例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0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11篇 质检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决议和制度。

2、 制度、审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 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4、 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时,及时汇报。

5、 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12篇 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规范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安全部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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