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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6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 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 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 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 “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 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 “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 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 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 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 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 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 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 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约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总造价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部安全员批准。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于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走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幅度工程结束的结余,因金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4篇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有效控制事故发生,使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伤害,圆满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奖励:

1、材料能及时回收,及时利用,没有造成浪费的,奖励班组200-2000元(以楼层为单位)。

2、加工区域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楼上每完成一道工序,剩料及时清理,能做到工完料净脚下清,奖励班组100-1000元(以星期为单位)。

3、宿舍被褥叠放整齐,床上床下清理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没有私拉乱接电源线现象的,奖励班组50-100元(以星期为单位)。

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打赤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漏电保护器失灵未更换的,发现一次罚电工10元。

5、在生活区域内随处倒剩菜剩饭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宿舍内卫生未打扫,不保持卫生,被褥叠放不整齐,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一周内出现三次的给予100-200元处罚;乱接电源线及使用电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的,给予没收并处以100元处罚。

7、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并责令清除。

8、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人~2000元/人,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方未经允许动用明火,发现一次罚100~1000元。

10、节约用水,水龙头不关或关不严的发现一次罚20元。

11、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用他人作业机械设备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2、钢筋、木工加工区域成品、半成品码放不整齐,废料未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现场混乱不堪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3、特种作业人员酒后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5、各施工班组对小件材料(扎丝、套筒、铁钉、卡扣等)要及时回收利用,做到活完场清,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给予班组100~500元罚款。

16、各种机械设备,养护不及时,漏油、漏电等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的,未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责任者200元罚款。

17、施工中造成材料浪费、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

18、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从事施工如(发烧、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隐瞒不报者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19、各班组施工人员禁止未经允许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0、严禁拆除电锯防护罩、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1、施工现场破坏防护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2、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未按要求搭设防护设施,违章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3、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严禁赤裸上身工作,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4、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25、生活区娱乐室带陌生人打牌、赌博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0—2000元,造成恶劣后果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26、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7、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各班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迟到者罚款100元,不到者罚款50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望大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谢谢合作。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勤制度

保护全体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我们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文明施工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文明施工也充分体现一个企业的形象,全体员工要务必养成一个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一、项目部每月从经费中抽取一定数量的金额作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使用,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由质量安全组具体实施,财务立帐。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者进行处罚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戴到现场放在一旁者,一次处20元的罚款,对戴了安全帽未扣好帽带者一次处10元的罚款。

2、高空作业在2m以上(含2m)不带安全带者处30元的罚款。

3、对施工人员到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一次处20元的罚款。在施工中赤脚、赤背者处20元的罚款。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忽视安全、不尊重科学导致事故者,根据责任大小,损失大小,认识态度,由质安组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电工不按操作规范及违章作业和不佩戴劳保用品者,发生安全事故将处100-200元的罚款,对不坚守工作岗位造成事故者处5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机操人员如违章作业,思想不集中造成安全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损失大小,由质安组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理意见,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7、施工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者处200-500元的罚款。

三、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者的处罚条款:

1、对施工现场的材料不堆码成堆,乱堆乱放的班组处50-100元的罚款。

2、对施工周围未做到工完、场清、遍地是落地灰、砼、烂砖头的班组发现一次处50-100元的罚款。

3、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卫生差,到处是饮料盒、瓶、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及时打扫,卫生打扫不经常化的施工队处本现场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

4、对浪费材料,未经材料人员同意,使大材小用,长材短用,视材料费加倍处罚。

5、对打架斗殴者处100-200元的罚款,对赌博者处200元以上罚款,对违犯社会治安条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对宿舍卫生差处班组及当日卫生值日人员或卫生责任人10-20元罚款。

7、环境卫生及厕所卫生差,处卫生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8、对食堂卫生及炊管人员卫生差,发现一次处食堂卫生责任人50元以上罚款。

四、奖励条款

1、对安全生产无事故、无违章行为,安全活动做的好班组,经项目部检查月达到要求的班组奖励100元。

2、对文明施工做到了工完料净,场地清的班组,经项目部检查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奖励100-150元。

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保持经常性干净,无垃圾、杂物等,经项目部检查达到要求的奖励施工队或卫生责任人100-200元。

4、对机械设备保养好,经常保持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机械设备清洗干净,设备周围经常保持无垃圾,杂物的班组及个人,经检查合格者奖励50-100元。

5、对宿舍卫生、食堂卫生、环境卫生经常做到勤打扫干净,生活用品无乱堆乱放的现象,室内无异味的班组及卫生责任人,经检查达到卫生要求的月奖励20-50元。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支持并协助质安员的工作,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 班组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班组及相应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交主管质安员审核,交资料员存档。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主管施工员和质安员研究解决。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 作业工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追逐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

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正确使用“三宝”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在施工现场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笼上落。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并迅速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二、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宝”、“四口”、“临边”等防护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三宝”使用率100%,“四口”防护率100%。

该工程施工全过程做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无伤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无重大设备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0篇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安全部门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5号至30号;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并应有专门记录,班组每天班前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入《上岗检查记录簿》内,以便查考。

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安全组织落实,安全文件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文明施工,“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两架一塔一电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有验收记录,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堂宿舍卫生情况等。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四定)整改。

4、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也可根据《安全生产罚款细则》第六条给予处罚,并强行停工整改,停工时造成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5、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防台;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6、公司管理层平时到工地检查时,每次都必须填写“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查单位,一份交公司经理,一份检查人员留底。

7、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按建设部jgj59-99标准并加上施工电梯和升降脚手架部分进行考评;文明施工检查按《文明施工现场标准(试行)及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根据考评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授予流动红旗,同时对第1、2名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对每月的检查结果,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报给后方公司总部。

第1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

2 引用文件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3 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

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

3.2 奖罚措施

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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