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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31 热度:26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监视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揳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严格清洗。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9、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0、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11、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12、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13、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

1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第2篇 机械设备安全维修制度

1 目的:机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机械寿命的全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机械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施工生产。

2 适用范围

2.1 机械安全管理贯彻于机械管理的全过程。

2.2 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安全设计是否先进,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把在用机械的使用情况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

2.3 机械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公司、各项目工地、各施工处必须建立机械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4 加强机械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机械本身及机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

2.4.1 保养和修理时既要消除机械故障、恢复机械性能,保证机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养和修理作业中的安全。

2.4.2 保管和运输中要注意不使机械受到损伤、产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机械备品配件、附属装置和油料损坏或变质。

3 管理的内容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的安全指标应列入企业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经理是企业机械的总负责人,是“第一安全员”,要对企业的机械安全负全责。

机械安全责任制的双落实:一是组织落实,要有施工生产的安全机构,既管施工生产的安全,又要管机械的安全。机务部门也要有人专管机械的安全;二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施工生产的实践活动中。

3.2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对于机械化施工中的重大吊装方案,重要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特大、特重对象的运输,危险地段的施工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机械安全运行的影响等等,都要编制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和机械的安全。对机械应按要求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以加强和提高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在机械修理、保养中要制定安全作业技术措施,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

3.3 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重、超压、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3.2 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3.3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3.4 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起吊信号和公路标志等,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3.3.5 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3.6 严格电气设备的使用,非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熔丝,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发生问题时,应请电工处理。

3.3.7 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机械安全工作,进入施工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机械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8 与安监部密切配合,每天关心天气预报,尤其在沿海大风季节及时作好防风措施,提高吊机抗风能力;

3.4对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中都应有机械安全教育的内容。

3.5认真搞好机械安全检查活动

3.5.1 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消除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5.2 机械安全施工生产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确保机械安全施工生产;

3.5.3 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推行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消除、质量认可,必须有书面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3.6 从严抓安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三不放过”,处罚要严,反之对在事故预防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做到赏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3.7 按规定抓好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机械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装置是否完善、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将在用同机型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必要时派人进行监造。

3.8 加强机械设备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务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管理、技术、操作、维修、保养人才;

3.9 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其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执行。

第3篇 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热力、机械和系统上安装、检修、维护和试验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从事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不适用于大修、项修和关键/主要设备的检维修作业。

2. 编制依据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3. 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日常小修,公司所属设备的大修、项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维修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3.2 在热力、机械、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a。

3.2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应使用热控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b。

3.3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事故应急抢修单基本内容见附录c。

3.4现场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登高、抽堵盲板、吊装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使用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5工艺车间与电气联系进行停送电,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格式见附录d、e)。

4.工作票的使用

4.2.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4.2.2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4.2.3 公司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4.2.4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4.2.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4.2.6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4.2.7 系统停车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4.2.8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4.2.9 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4.2.10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调度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调度)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4.2.11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调度)的操作记录簿内。

4.3 填写工作票

4.3.1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4.3.2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4.3.3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4.3.4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4.3.5 “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 ,“共 人”的总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4.3.6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4.3.7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4.3.8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4.3.9“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填写作业环境存在的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危险情况和能够预防、控制危险情况的措施。

4.3.10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4.3.11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4.3.12“需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具”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防护用具并在相应防护用具后做“√”记号

4.3.13 “其他安全措施(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4.3.14

4.3.15 “收到工作票时间”栏:由调度填写,调度根据厂内生产情况做好调控和协调工作并确认签名。

4.3.16 “工作许可”栏:由工作许可人根据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的允许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名。

4.3.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告知”栏: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安全交底、危险点告知之后,确保每人都已知晓后,由工作班成员亲自确认签名。

4.3.18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工作负责人变更时,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和安全交底后,由原工作负责人和现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确认签字后由变更后的工作负责人填写生效时间。

工作班人员变动时,应由原工作班成员签字确认离去,新增工作班成员经工作负责人培训、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亲自签字确认加入工作和填写加入工作时间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

4.3.19“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许可人或当班运行负责人确认签名,调度确认签名。

4.3.20“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工作许可人填写试运行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4.3.21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调度确认签名。

4.3.22 “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3.23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4.4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4.4.1 工作票的生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

4.4.2 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4.4.3 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将工作票送达调度。

4.4.4 工作票的接收。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班长(或岗位主操)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调度和签发人的意见,由运行班长(或岗位主操)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4.4.5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工艺车间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联系单送达调度,由调度协调通知电气车间进行停、送电,电气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停、送电。电气停、送电完毕后应向调度汇报:停、送电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等内容。调度将联系单填写完毕后交给工艺人员,送、停电联系单应附在工作票上。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4.4.6工作票应在工作票记录本中登记。

4.4.7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泄露、中毒、易腐蚀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4.4.8工作监护。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4.9 工作人员变更。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4.4.10 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4.11 工作延期。工作票的有效期,以调度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0.5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4.12设备试运。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设备试运应严格执行停送电手续。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4.4.13 工作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然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方告终结。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调度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4.5 工作票管理

4.5.1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环科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5.2 企业领导应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5.3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三年。

4.6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4.6.1 工作票签发人

a)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6.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对工作班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d)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e)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f)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及时办理工作票延期和负责人变更等事宜。

4.6.3 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或当班班长)

a)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c)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d)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6.4 工作班成员

a) 熟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工作班成员要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6.5调度

a)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b)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

c) 不应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

5.考核标准

如违反本制度,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

6.解释部门

本制度由安环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4篇 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

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

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

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

4、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5、备采购应在公司发布的设备《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

6、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验和品质检验,并进行试运转检验,均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转为公司固定资产,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1、对同时具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整机价值2000元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电动工具类除外)。

2、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登记卡。

3、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汽车、施工电梯、砼输送泵等)逐台建立机械设备档案:从出厂、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4、指挥不当,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发生不正常损坏、损失或机械及零部件技术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均属机械事故。

5、机械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分为:一般事故(1000—5000元);大事故(5000—20000元);重大事故(20000元以上)。

6、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逐级上报,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填报《机械事故报告单》,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复后应载入该机技术档案。

7、在机械事故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造成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事故措施不放过。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处理方式包括:检查错误,按直接损失费的5—15%罚款,行政处分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遵循切合需要,实际可能,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配备、调度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要求,作好设备的保管、保养、使用,主动积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

3、操作人员在班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部设备员汇总。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

(1)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检查为重点,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

(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

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减速、减负荷的走合(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金,不准挪为他用, 由公司统一管理。

6、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

7、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目内容。

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二级以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5篇 劳保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劳保用品:

在施工中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工作衣必须在工作前准备好。施工中正确使用。在工作中,如发现不能用的情况不再使用。

安全设施:

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及监察部门验证。钢管及扣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在使用中,必须按国家有关部的规定正常使用,在施工中发现有损失的要及时修理,正常维修。对安全通道口要按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

机械设备:

采购时必须选用技术先进,高效节能经济耐用,安全可靠,方便维修和便于管理的施工机械设备。具体要求:①安全性;②可靠性;③节能性;④先进性;⑤环保性;⑥耐用性;⑦配套使用性;⑧灵活性;⑨经济性;⑩安全性;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前施工人员:①必须岗位培训;②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证每年审一次,审验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代补审合格后在行发证;③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有正常的运行记录忆及施工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机械设备维修制度:定期检测,定向修量是建立在以设备状态检测为基础的维修制度。发现故障征兆,预测其发展趋势,以便适时采取维修。机械设备送厂大修时,必须清洗干净,保证运转或行驶状态。零件、附件和仪表齐全。有关技术档案应随机送厂。为保证机械设备的维修质量,机械修理厂应做好以下技术检验工作。

1)①进场检验;②零件检验;③过程检验;④竣工检验;

2)质量要求:①发动机组成;②离合器组成;③各齿轮箱组成;④操作机构;⑤传动机构;⑥行走机构;⑦液压系统;⑧仪表;⑨电机。

3)①级机械设备大修工期;②机械设备大修费用;③建立机械设备修理台帐;④考核、机械设备大修质量的指标。

第6篇 施工机具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从而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要投入不该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野蛮违章操作设备的不良行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以及持证上岗操作制。

第三条 为使设备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四条 设备的完好主要靠勤维护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来实现,操作工要增强责任感,保护设备就象保护眼睛一样,爱惜和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

第五条 各级领导要提高管理意识,克服和改变只重视生产的完成,忽视设备及维修保养,甚至拆散设备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好设备与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 各项目负责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状况,杜绝拆设备,野蛮、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提高设备管理意识,严格按章指挥,制止野蛮违章、操作,对野蛮、违章操作实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4、对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并保证相对的稳定性,严禁指教未经技术培训者上岗操作。

5、加强对操作工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6、设备出现故障本区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尽快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设备故障的扩大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润滑保养,运行记录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操作工的执行情况。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为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设备的合理操作和正确使用。

第七条 操作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本单位有关设备操作使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强对设备的日设备的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增强责任感。学好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三好,'四会'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维护保养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5、严禁野蛮,违章操作,要爱惜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应将其清洗干净,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

第八条 设备的使用

1、新职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

2、操作工人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质,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制,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填现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调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该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 设备维护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定加(换)油;

2、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必须将机内外清洗干净,传

动部位涂油防腐和润滑;

3、加强日点检,运行中的设备操作工要随时观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的扩大。

第7篇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第8篇 小区水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小区水、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消防泵系统:

(一)水泵每月运行一次,每次以不少于二分钟为宜。

(二)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如无油杯的加黄油);电动机轴承每半年加油一次。

(三)每周检查一次闸阀、止回阀、开关是否灵敏、密封,是否良好,如有毛病应及时进行维修。

(四)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二、供水系统:

(一)水泵每半月更换一次,相应转换水泵时作检查(包括闸阀、开关等)。

(二)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电动机轴加油一次(没有油杯的加黄油)。

(三)每周检查闸阀、开关是否灵敏、密封,是否良好并及时处理好。

(四)水泵每月保养一次。

(五)水池每半年清洗一次,由工程部及管理处组织实施。

(六)每月检查水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七)水泵运行完好的质量指标:

1、连接部分要求螺丝、垫圈、销子齐全、完整、紧固,有一个放水阀、星型环完好。

2、仪表方面,要求电流表、压力表齐全准确。

3、出水阀门、逆水阀、进水闸门齐全完好,盘根密封良好,泄漏合乎要求。

4、泵体各部分连接严密,不漏水。

5、油圈齐全,油质合格,油量适中,不漏油。

6、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0~65℃,运动不得有异声和异常震动。

7、电机温升不得超过铭牌规定,绝缘电阻要符合要求。

8、电流及欠压保护齐全。

9、接线齐全,供电良好,接地合格。

10.设备无油垢,无积尘,机房无积水、无杂物、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油料要加盖。

11、有技术档案,供、排水图。

三、供电系统:

(一)检查变压器的油量位置是否适当。

(二)所有计量仪表的测量读数及指示灯、信号灯装置等是否工作正常。

(三)运行中的开关、母线、接头等一切载流异体,有无跳火冒烟、烧焦、发热、变色等现象。

(四)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监视:

1、电流、电压的测量读数。

2、声音是否正常。

3、油面温升有无超允许范围。

4、油面指示计的油色有无异变。

5、连接呼吸器的吸潮剂是否干燥或需要更换。

6、箱壳有无漏油现象。

7、金属外壳的地线是否合格。

(五)运行中的变压器绝缘油,每年应取油样送供电部门作一次简化试验。

(六)检查电缆坑有无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清除。

(七)配电室应配备温度计,做好通风和降温工作,一般室内温度不能超过40度为宜。

(八)配电室每星期吸尘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九)各开关要标明控制电范围,以利工作。每星期检查一次各主开关接触是否良好。

(十)每月检查电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十一)公共照明及其它开关的维修更换。

(十二)湿式变压器运行完好,符合质量标准:

1、螺栓、吊环、密封垫齐全、完整、紧固。

2、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完整、清晰,防爆管口、防爆玻璃完好。

3、通气孔不堵塞、有护圈、放油孔不漏油,有护铁。

4、接地线整齐、连接紧固、导电良好。

5、油箱各部不渗油、无严重变形,散热管不堵塞,温升不超过铭牌规定。

6、高压侧绝缘电阻不低于250兆,低压侧不低于35兆欧。

7、变压器外壳及电缆系统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

8、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污、无淋水,周围清洁,无杂物。

9、有检修记录和测试记录,试验有效期为二年。

(十三)干式变压器运行完好质量标准:

1、螺丝、垫圈线咀齐全、完整、紧固、密封良好。

2、接线紧固、齐全、导电良好,合乎防爆要求绝缘电阻良好。

3、外壳接地良好。

4、外壳托架无严重变形无锈蚀。

5、壳内清洁无积水、壳外无积垢、无污泥。

6、有检查记录。

(十四)柴油机:

1、每月试运行柴油机二次,时间30分钟。

2、每月清刷加油一次。

3、每年进行保养一次。

4、每部柴油机一般应保持足够开机24个小时的用油。油箱应每年清理一次,以保持油质纯净。

5、经常检查充电机是否良好,保持蓄电池的充电,以备应急之用。

第9篇 化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10篇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制度

一、机械机具

1、木工机械

(1)平刨:平刨必须设置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设防护罩,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

(2)圆锯:必须设置锯盘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传动系统防护罩等防护设置,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

(3)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专人专机负责,无人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箱上锁。

(4)木工机械安装后,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下发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5)多功能木工机械杜绝使用。

二、手持电动工具

参照gb3787-2006《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修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其中一类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严禁随意接长负荷线和更换插头。

三、电焊要机

电焊机应安装在防晒,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安装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器,电源使用自动开关,交流弧焊机一次测电源长度不大于5m并穿管保护,二次线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头不得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焊机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四、钢筋机械

机械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机械必须作保护接零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区、对焊区、锥螺纹加工区应搭设标准防护棚或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各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加盖防护罩。

五、砂浆搅拌机

砂浆搅拌机安装时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手柄应有绝缘保护装置,传动部位应经常注油保养,并搭设标准防护棚。设备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气j

气j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标准色标(氧气j蓝色、乙炔j白色),气j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必须做到防护圈和防护罩齐全。乙炔j不得平放,气j应按规定存放,确保安全使用,压力仪表经市计量局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其他机具

其他种类机具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正规厂家产品,严格按说明书进行安装与调试,并经设备主客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设备管理员定期巡视、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11篇 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的明显变形;

2、架体各结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电气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及绳卡、滑轮组的固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检查一次,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或失灵;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动,验正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地面1-2m 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四)、使用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闭合主电源或作业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4、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和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5、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箱门。

二、维修保养

提升机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守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有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三、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大型设备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装拆应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成,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装拆工作应有技术人员、安全员在场监督。大型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灵的机械设备。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或遇到恶劣气候,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停止机械运行施工。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5、执行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制度。

第12篇 起重机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 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 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 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 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 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 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 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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