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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2 热度:7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20 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十一、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十二、对故意毁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200 元并应照价赔偿。

十三、偷窃工地财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据表现和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或开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积极开展文明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对本工地有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问题;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话;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8、督促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9、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四)专职安全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施工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指导直接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

5、认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六)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安全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七)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个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部门

1、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提出相应安要求,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纳入计划,优先安排;

4、以安全生产的全面观点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二)机械动力部门

1、制定安全措篱,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新购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改进措篱,并付诸实施;

3、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变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4、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三)财务、材料供应部门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2、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俣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答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四)公司安全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根据公司实际、本备、选拔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适宜于是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排好公司安全教育、劳动保护课程,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按技术培训和教育考核;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做好防寒防署,降温工作,以保证职工工资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5、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 意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六)宣传、保卫消防部门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每一个的思想;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间竟赛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三、该责任制度于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项目部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第6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审核制度

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前一次性存入全市统一专用帐户。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开工时,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先预付50%;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再拨付40%;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的,再拨付10%;未达标的不予拨付。

3、施工单位应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进行现场监理。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支持并协助质安员的工作,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 班组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班组及相应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交主管质安员审核,交资料员存档。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主管施工员和质安员研究解决。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 作业工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追逐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

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正确使用“三宝”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在施工现场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笼上落。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并迅速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二、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宝”、“四口”、“临边”等防护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三宝”使用率100%,“四口”防护率100%。

该工程施工全过程做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无伤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无重大设备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 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

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建设和配套设施

(包括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防护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

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

1、安全防护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

外电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

设备与仪器等;

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除四害措施、车辆保洁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等。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

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质安

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2、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公司质安部对项

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项目部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集团公司质安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集团公司质安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

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集团公司质安部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及各阶段划拨比例

1、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支付方式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项目部依据批准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上期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向集团公司质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质安部审查合格,再向公司质安部申报本期安全措施费,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质安部审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支付。

支付流程:

项目部填安全措施费支付表--公司质安部审查--公司

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2、安全措施费各阶段划拨比例项目安全措施费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竣工评价合格(竣工合格证)20%

第11篇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伍拾元。工人每人罚款贰拾元。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伍拾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各罚款贰佰元。

4、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50%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淮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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