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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4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 二 章

各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技术科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产管理科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科意见。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设备管理科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四、财务科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科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 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保卫科

第一条 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炎进行安全审核。

第二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的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三条 负责促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第四条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条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后勤科

第一条 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第三条 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七、医务室

第一条 负责对新职工、从事有毒害及粉尘作业职工、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对不适于本工种作业人员提出建议。

第2篇 行政福利部门安全职责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行政福利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保障职工作业卫生和饮食卫生。

2.编制防暑降温计划,发放清凉饮料,发放保健食品。

3.组织接触粉尘和有毒物质作业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开展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

4.负责办公室及职工宿舍,食堂及福利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与管理,保证房屋和用电安全。

5.按规定在职工宿舍,办公场地,食堂等地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负责宣传,使用,操作等知识教育。

第3篇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5、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自己或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6、在井下现场发现“三违”现象及“三违”人员时,要立即给予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交安全科执行处罚,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7、业务部门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罚款400元。

8、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9、业务部门追查事故不得徇私舞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发现一次罚责任人400元。

10、业务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不派人参加或指派人员不到位的,每次罚部门主管50元,安排的人员不听安排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11、每项工程的开工,生产管理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规程措施要求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发给开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可以开工。如生产管理部不组织,每次罚款100元,有关单位不派人参加,每次罚款100元。不符合开工条件谁允许开工罚谁2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12、所有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度,采、掘、巷修的作业规程措施由生产管理部组织、采掘副总工程师主持会审,机电运输系统的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一通三防”的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不经过会审的规程和没有分管领导签字的措施一律无效。

13、培训中心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对矿井特殊工种、在册员工、新招员工进行培训,凡未按计划要求组织培训的,对培训中心负责人及其相关单位负责人,每次处100元的经济处罚。

14、各业务部门的部门主管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专题会,几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第4篇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3.2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3安委会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4、活动要求

4.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活动内容

5.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5.4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

5.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

5.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

5.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5.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5.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

5.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6、安全检查程序

6.1现场检查,量化落实,排查隐患,防患未然。

6.1.1总经理每月巡查一次。

6.1.2部门主管每周巡查一次(周一下午2:00)。

6.1.3分管人员(车间主任、电工、文员)。

6.1.4车间每天巡查一次。

6.1.5分管人员(班组长)

6.1.6班组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6.2、说明:巡查由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按部门依次组织实施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主管等管理者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做好记录,责令整改纠正。

6.3、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6.3.1、法律、法规、标准控制情况

6.3.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操规控制情况

6.3.3重大危险源辨识、防范情况

6.3.4、应急救援组织的量化落实情况

6.3.5、职业危害预防保护情况

6.3.6、水电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车间、库房、车辆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厂区环境安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3.7、生产过程质量有关控制

6.3.8、工作和生活区域环境安全控制情况

6.3.9、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

备注:现场相互检查,注重细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者开具违章单,责令整改。

有记录,有培训,有整改验证报告

7、其他要求

7.1安委会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

第5篇 医院多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本着加强各部门间在部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的统筹运作和协调联动,医院制定了此协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统一协调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2、医务科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性及时性、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以及临床用血、知情告知、处方规范等重点环节加大质量管理,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3、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各部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4、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进行调查研究,质量分析,做好文字记录,以医疗质量通讯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并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

5、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6、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7、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 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8、各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9、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10、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11、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医务科

2023年4月20日

第6篇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月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须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第7篇 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有关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有关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雷管、炸药的领发保管及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发生器及油库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3、危险物品在投入使用前,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办理的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4、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固定的操作人员,并要求掌握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知识,熟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的原理,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知识。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进入岗位。

5、加强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控制可燃物带入禁区,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6、按照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规范要求,对危险物品的存放位置,安全距离、空间度、潮湿度及通风设施等要求,须严格把关。

7、建立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加以整改。

8、由于玩忽职守,违章违纪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8篇 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

浦南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重点保卫部门指学校各科室、存放物资的库房和配备多媒体设备的 教室。

2.学校“创安”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和各责任人开展重点 部位保卫工作。

3.学校实行校、保卫小组、责任教师三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各项安全 措施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4.每个重点部门均设一名责任人,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重点部门负责人按照《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保卫工作,同时负责 本部门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6.未经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本部门和使用本部门的任何设备 设施。

7.保卫小组负责夜间和节假日的保卫和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部 门责任人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8.各重点部门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 由保卫小组设专人开启安全报警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发生盗 窃等突发事件时,责任人和保卫小组为第一报警责任人。

9.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本部门生火,不准非法操作各种 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重点部门。对突发自然灾害或人 为灾害,按《浦南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处置。

10.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 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严厉的处分。

浦南小学

第9篇 某学校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档案室、电教室、微机室、配电房、网管中心、广播室等属安全防范要害部门。

2、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任用,不宜频繁调换。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保卫处可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换。

3、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要害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要害部门禁止会客。

4、严格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作业的操作规定和程序,上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操作。

5、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努力整改。

6、要害部门严禁烟火。必须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显要位置,不得随意损毁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损毁消防器材。

第10篇 安全监察部门追究制度

安全监察部门是对矿山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进行监督检查的专职临察机构,又是本企业的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如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安监站长和副站长的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1.不及时监督检查矿各单位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

2.不及时监督检查矿各单位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作业规程” 审批手续不全,有明显的错误,或本单位对施工人员不传达、不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上岗的,无“作业规程” 施工,不及时制止的。

4.对现场的重大隐患因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或制止,造成事故的。

5.遇到重大险情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停止作业,排除险情,默认工人盲目蛮干而造成事故的。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11篇 安全环保部部门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成员(小班当班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1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办公室下班时应当对办公室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对各办公室下发,并督促整改。

安全环保部

第12篇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责任制度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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