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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3-04 热度:2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副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3.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 内容

4.1评审策划

4.1.1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公司大修期间进行。由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4.1.1.1 评审时间,

4.1.1.2 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4.1.1.3 评审内容。

4.1.2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安全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1)规定。

4.1.2.1 组织机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4.1.2.2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4.1.2.3 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2评审过程

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安全员、技术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3修订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修订工作。安全部根据评审报告制订文件修改通知单下发,各单位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修订程序如下:

4.3.1修订的时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3.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3.1.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3.1.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3.1.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3.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3.1.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3.1.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3.1.8 其他相关事项。

4.3.2文件修订的形式

4.3.2.1 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2 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3 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3.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4.3.3.1 修订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4.3.3.2 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a.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b.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c.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d.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修改文件必须具有以下标识: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标识;

e.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4.4公司安全部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5公司总经办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要悬挂整齐醒目。

2、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

3、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考试、知识竞赛等。

4、努力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普及完善标准化作业,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做到会讲会用。

5、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档案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妥善保管;车间每半年、各班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并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7、班长为班组教育的责任人,必须及时为每位员工建立每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和实现班组安全目标,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岗位尘毒浓度不超标,安全文明生产好。

8、各班班长为兼职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班组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场设备、人员、环境的可靠性,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9、各班长每天班前会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检查场地、设备、机械、工具和防护措施,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开展工作。

10、班组长要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辨识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班组各成员要职责清、责任明。

11、班组成员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我要安全”的觉悟,“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义务,“我保安全”的责任,做到自我防护,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12、每周生产调度会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

13、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由安全员监督检查。

14、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

15、火药库、油库、化验室、氰化钠库、发配电室、信号室、锅炉房、污水处理厂等要害部门必须做到出入记录齐全,物资支领手续齐全,标志悬挂醒目。

16、工作前要充分休息,班中不准打闹,不准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杜绝带病上岗。

17、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上岗证由安全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18、各种大型安装、维修、检修等重点工程,各单位必须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施工。在重点项目检修过程中,单位必须设立监督岗,3米以上高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19、接班时或工作期间,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设施以及使用的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修理、更换,不许带病运转和勉强使用。

20、各种防尘、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操作岗位工人及班组长上班和生产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工段,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21、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2、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准出现烟头,各种防火器材配备齐全,会正确保管使用。

23、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工作期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做私活,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顶替他人上岗,更不准一人私自顶替别人连班。

24、不许在运转设备旁休息、换衣服,或把衣服放在运转设备旁。

25、及时整改公司、车间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所指出的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26、通勤车辆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不得低于1米。

27、禁止跨越钢丝绳、皮带和电缆。

28、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有关单位批准,执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由安环部人员及所到单位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29、不准私自安排、调动、设置特殊作业人员。

30、因违章违制被公司或职能部门通报的人员,年累计被罚款超过500元者,取消评比任何先进的资格。

31、对中层以上领导、机关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按对职工罚款额的2倍处罚。属于严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除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外,再按对工人的罚款额的4倍进行处罚。

32、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本企业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及处理应急情况的措施。

33、操作机电设备必须掌握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不许擅自乱开、乱动机电设备以及仪表器具。

34、工作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5、运转的机械设备要设安全罩,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36、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37、起重时必须由一人指挥,一人监护,杜绝多人指挥,紧急情况需停止起吊时除外。

38、不许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不许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39、焊、割作业中,容器内有可燃物、毒物、空气流通不畅,及遇热后膨胀、弹力变形等不许操作。

40、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三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禁止高处作业。

41、有心脏病、高血压、孕妇、精神障碍病症者不能在机电设备岗位工作或附近逗留。

42、处理险情、突发事故、故障时,要有专人指挥,紧张有序,临危不乱,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尽快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3、检修高压设备、线路以及调整、整定变压器一、二次保护装置必须经辅助生产部批准,并备案,不得私自处理和调整、更换。

44、变压器、高压电缆、高压油开关和50kw以上的电机每半年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测试,并把测试结果上报辅助生产部备案。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绝缘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避雷器每年春检试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更换。

45、油断路器、变压器发生短路事故的,必须取绝缘油样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6、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试验,并保存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

47、电气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电气设备。

48、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标志牌,并应有照明,无人值班的硐室,必须关门加锁。

49、变压器室内不准存放任何材料,不得堵住通风系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0、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51、进行电气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工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严防侥幸心理,防止误操作,不得走过场。

52、公司内部高低压停电,必须按照《能源管理制度》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调度员根据工作票停送电时间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停电用户,竖井和斜井用户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

53、检修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按规程检查、清理现场,查明并通知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指挥拆除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接地线拆除后,应视为线路或设备即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进入现场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停电工作票上签字并通知送电,送电后无异常方可离开。

54、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电源开关离工作面较远时应派专人看守。高处作业、夜间作业、暑天、大雪天作业或其它危险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55、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必须与此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56、对10kv以上电气设备、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送电,须经公司能源管理员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7、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持进网证、特种作业证、上岗证)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作业,否则不得作业。

58、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的毛刷等工具,同时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9、电气设备可能为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保护罩、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60、采掘工作面、天井、低于二米的分支巷道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有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炸药、雷管库区,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6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可靠接地。

62、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63、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64、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65、井下低压安全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

66、人体接触电容器之前,应用短接导线将所有电容器直接短接放电,并悬挂临时接地线,否则不能触及电容器。

67、井下设备排列拥挤,工作面空间狭窄,空气比较潮湿,顶板有滴水、淋水现象以及电气设备、电缆易受砸、碰、压的地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合格和相应等级的设备、器材,并要加强日常巡检,防止机电事故的产生和扩大,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68、机电设备工作繁重,起动频繁,负载变化较大,设备有过载现象的,其控制回路必须定期检查、检修。

69、在控制台看不到所控制全套设备或工作设备离控制开关较远以及其他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内,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操纵控制开关终止危险发生的地方,都必须在工作设备附近装设紧急控制开关。

70、各单位应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规程的教育、培训,作为三级教育的内容之一。

71、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装设自动合闸装置。

72、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73、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74、工作服要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75、地面电缆必须按规程布置,井巷内的动力电缆应按规程悬挂。76、禁止在超重设备下停留或者通过。

77、地、测、采专业的各项技术设计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设计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78、地质探矿工程设计必须考虑地质构造、岩石的稳固性、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不安全因素,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和附图。

79、探矿及采准天井的单体设计必须避开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地段,防止塌方及涌水事件的发生。

80、采场单体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天井与采场相通,确保采场通风良好及安全行人通道的畅通。

81、对于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必须有安全矿柱的技术设计说明书。

82、对于矿柱的回采和采空区的处理,要有总的设计方案。

83、露天采场的设计必须考虑边坡稳固,排水防洪等安全因素。

84、当专业技术设计与实际施工因安全因素发生冲突时,应及时调整技术设计,并编写补充设计说明。

85、地、测、采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86、地质技术人员要着重对井下的断层、破碎带、水溶洞等现象进行管理,发现上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及安全部门联系。

87、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遇有贯通工程时,要在贯通前5米左右下达贯通安全通知书。避免伤亡事故或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88、因技术工作的需要,各专业须进行危险性作业时,事前必须同生产车间和安环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作业。

89、采矿专业要加强露采边坡稳定性的管理,避免岩体滑坡。

90、调度管理人员要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安全均衡发展。

91、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2、做好事故汇报和组织抢救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故的发展情况。

93、听取各单位对安全工作及上次安全会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奖罚建议。

94、室内值班人员要通过监控电视严格监控,防止设备事故和盗窃事故的发生。

9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电源、电器等有异常,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9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仪表等进行外校。

97、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将危险物品转借给他人。危险物品要有专业管理,建立完整的出入库手续。

98、对其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了解其技术性能、使用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99、合理使用和维护化验室一切电器设备,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找专业电工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00、化检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测定尾渣、尾液有害成份的含量,确保污水排放合格率达100%。

101、安全员深入工作现场,把好安全关,跟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102、安全员每天必须参加班前会,讲解各地点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记录。

103、入井前不许饮酒,如发现除责令其本人休息外,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04、入井配带劳动保护,如(安全帽、电石灯、打火机、矿靴等),不带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入井。

105、入井行走时,遇有机车驶过,应迅速躲到安全地点,不许与电机车同时行走,严禁肩扛金属工具(如钎子杆、撬棍、铁管等),要注意机车架线,以防触电。

106、禁止进入挂有危险警示牌及已封闭的地点。

107、入井五不准:

1) 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2) 不准在井内或井口拥挤和打闹;

3) 不准在井内明火取暖;

4) 不准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

5) 不准在电线及电气设备上放任何物品。

108、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技术人员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109、井下作业地点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许单人作业。

110、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11、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指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要求。

112、每周公司生产调度会所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落实。

113、对爆破器材、电源照明、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合格要及时整改。

114、地表陷落区、采空区及危险设施,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立明显标志。

115、高空作业、竖井检修安装、下料作业有坠落危险,员工必须配带安全带。

116、乘罐人员上下必须使用罐笼安全门,罐笼运行时,各中段安全门必须关好。

117、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发出开罐信号后,不准上下人。

118、不准在罐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探头和把手脚伸出罐外。

119、每层罐加信号工准乘九人,乘罐人员必须手把把手,面部朝外乘罐。

120、人员上罐后,信号工要关好罐门,罐未停稳前不准打开罐门。

121、严禁人员与大件物品、矿车混载。

122、携带炸药的爆破工一次乘罐不得超过五人,其他人员不得乘罐。

123、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要随时提升,不准在井口停留时间过长。

124、提升矿车后必须将罐停稳,拦点后上下矿车。

125、提升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选与卷扬工取得联系,罐笼起动、停止时不得使罐笼发生巨裂震动和撞击。

126、在信号不明或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不准私自开动卷扬机。

127、斜井提升时,人、车不准同行,上下斜井人员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128、井下临时炸药存放点贮存炸药必须是当天的用量,不许超过当天使用量。

129、爆破工加工火工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不许在主巷中加工。

130、井下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运送时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要一直走到工作地点,避开机房、设施等要地。

131、当几个人同时运送爆破材料时,人与人之间最少要保持十五米远的距离。

132、爆破工对当班剩余的火工材料必须退回炸药库,严禁私自存放。

133、爆破工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使用炸药兜和雷管兜运送。

134、运送火工材料时不许抽烟,电石灯与雷管兜不能放在同一肩上,并注意来往车辆。

135、不许用电机车运送炸药、雷管等火工材料。

136、不许用导火线代替绳子捆绑炸药。

137、严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138、作业地点炸药、雷管必须分开临时存放,相距至少两米以上,在安全处存放。

139、作业地点放炮前,岩工必须做好警戒工作,严禁一切行人、车辆等进入或行走。

140、每个采场、作业地点必须配备合格的撬棍,做好撬顶工作,不准有浮石。

141、作业面先进行排险,撬净顶盘、岩帮浮石后,人员方可作业。

142、岩工只准使用木质的炮棍装药。

143、严禁任何人看回头炮,严禁返回去点二次炮。

144、矿车装货不得超出矿车车沿十厘米,上部不准装大块。

145、不论空车或重车,一人只能推一个,禁止一人推两车或放野车,多人推车时,前后必须保持十五米以上距离。

146、耙巷出矿,当班电耙工作业完毕后,如果斗井卡住,必须在下班时通知班长或下一班采场岩工。

147、井下各种矿车出入必须挂链。

148、严禁在炮烟未排尽的情况下作业,杜绝顶炮烟强制作业现象。

149、中穿倒运毛石必须保证上口和下口有足够通风口方能作业,如有一处堵住,不许作业。

150、禁止使用不坚固的圆木做撑木。

151、天井作业平台上的杂石要及时清理。

152、上天井时必须与天井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才能进入,禁止从天井上往下扔工具及钎子杆等。

153、岩工不准骑在气腿上或伏在机器上打眼,以防断钎伤人。

154、岩工排完险后再作业,不能一边凿岩,一边处理浮石。

155、天井放炮必须使用长非电到地面点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6、天井作业时必须架设正规平台,牢固后方可作业。

157、耙巷出矿禁止钻漏斗捅矿、崩炮,二层耙巷放炮,上、下人行井必须堵好人。

158、天井梯子、作业平台架设要正规化、标准化,梯子间上下间隔为6.5米。

159、电机车运送空(重)车进入车场,最前矿车不许超过警界牌。

160、井下无论采场大小,照明必须保证2~3个照明灯泡,确保采场能见度。

161、不准搭矿车、攀车、放野车。

162、电机车工严格按照《电机车操作规程》驾驶,非电机车工不准乱动电机车。

163、各中段通风井调节门,任何人不准乱动。

164、通风较差的作业面要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165、平巷施工必须按规定打好管缆吊挂眼,每6米打一组,高度距底板分别是1.2米、1.4米、1.8米。

166、在穿口、沿口、交叉口必须打过顶眼。

167、主巷的水沟必须符合要求,规格为30×20×20cm。

168、井下各主要巷道要做到无积水、无废石,搞好工业卫生。

169、班组安全台帐清楚,危险源有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170、岗位现场管理有序,工具设备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有效、可靠,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71、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醒目。

17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或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否则现场负责人有权给予指正、处罚。

173、领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时,必须履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对使用情况有严格的记录,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174、露天爆破时,必须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并设专人四面警戒,及时通知井采车间撤离人员和设备。

175、爆破后及时清理残炮,禁止在残盲炮未处理好的地点工作。

176、在同一台阶内要避免上下双层作业,遇有特殊情况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站在同一条直线上,以免滚石伤人。

177、在夜间或暗处工作时,一定要有充足的照明。

178、班长做到班班检查边坡稳定情况,对不稳定边坡及时处理,人工下放边坡毛石时,要先通知下面作业人员躲到安全地点之后,再行下放。

179、对爆破器材、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避雷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及处理。

180、严禁在库房内油料、火工材料旁或运输火工材料进程中吸烟、用火。

181、堆浸场必须做到班班取水样,取样合格率100%,一旦超标及时处理,并报车间。

182、经常检查堆浸场地周围底垫情况,发现渗漏及时汇报、及时粘补。

183、做好载金炭、炭液的保存工作,班长要亲自押运、交库储存,做到万无一失。

184、堆浸场的液氰罐必须有专人保管钥匙,使用时班长亲临监督,并做好记录。

185、砸大块的工人要互相关照,工作中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出现伤人现象。

186、车辆维护人员,要确保工作场所、所使用的工具在安全状态下,方可进行维修。维修中要设专人监护,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187、设备检查完毕,确信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齐全,方准试车。

188、各特种车辆不准超定员乘坐。

189、个体车司机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190、驾驶员必须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争道抢行,以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畅通。

191、车辆的刹车、转向、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192、禁止违章驾驶,禁止客货混载和超员乘座。

193、不经允许不许动用剧毒物品和危险品,如氰化钠以及硫酸、硝酸、盐酸、王水、氢氧化钠等。

194、职工必须掌握氰化钠、氯气的性质和发生氰化钠、氯气中毒的抢救方法。

195、吊车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其它人不许开动吊车。

196、凡属吊车等直接操作人员和有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注意力集中,操作时不许边操作,边看书,边吃饭,边饮水,边吸烟。

197、不许在黑暗场所作业,工作场所要有良好的照明。

198、设备运转中,不许移动防护罩和防护装置。防护罩和防护装置在原位方可开车。

199、上下工序,各岗位、工种在工作中要作好联系,防止双层作业。

200、不许依靠、攀登或坐在安全设施上。

201、除检修需要外,原矿仓不能开空,不许在供矿不足时扒仓子。

202、含氰药剂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加药库必须上双锁,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03、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岗位的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岗位设备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使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保管方法。

第3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

e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

11.行政部职责

11.1根据员工培训需求,编制与实施培训计划,负责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实施安全培训工作。

11.2负责员工培训教育的考核、取证、建档,保存培训记录,组织人员资格认可。

11.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11.4为公司配备符合岗位规范要求的员工,保证上岗人员的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11.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11.6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发放。

11.7负责落实管理职责,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

11.8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11.9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环保治理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11.10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11.11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等费用计以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项费用的资金到位。

11.12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事业部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2.质量部

12.1负责质量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2.2负责质量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12.3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12.4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选型、更新、量值和传递、委外(校正、维护和检修)的验收管理,并保持用于安全检测的测量和监视设备完好。

12.5负责新产品有关质量安全情况的用户跟踪及技术服务。

12.6负责质量档案管理,组织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工作。

12.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12.8负责对设计和开发、技术改造和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12.9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2.10参与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中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13.物流部

13.1负责储运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3.2负责储运部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13.3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3.4制定本部门费用预算,有效控制储运、运输成本。

13.5控制储运kpi指标,使之达到或超出梅塞尔中国制定的标准。

13.6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制度,并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的培训,确保公司运输状况良好。

13.7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与四川总部和上海技术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储运过程的流畅,为产品销售提供有效的服务。

13.8负责门卫工作,加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的管理工作,负责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14.销售部

14.1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4.2制订公司发展计划与销售政策、方案,保障客户的用气安全。

14.3制订客户拜访计划,定期了解客户的需求,对客户服务工作加以完善。

14.4制订客户端压力容器的巡检计划,确保客户端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14.5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客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对反馈信息及时处理和上报,以保证客户用气安全。

15.办公室安全职责

15.1协助企业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做好公司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15.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15.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及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

15.4管好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15.5进行总结、安排工作时纳入安全工作。

16.安全科安全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16.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6.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6.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16.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项目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16.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16.7深入现场监督,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6.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6.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

16.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6.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6.12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

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6.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6.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至基层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6.15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全保证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对所有公司领导布置的安全工作进行贯彻;具体协调内外部安全工作。

17.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7.1按照规定在企业内部收取和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缴纳安全保证金,并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范围。

17.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17.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17.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7.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18.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8.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18.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8.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8.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18.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18.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8.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8.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时,负责组织验收和审查工作。

19.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9.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19.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19.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20.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20.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0.2负责企业内有毒物品的管理。

20.3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20.4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21.班组安全职责

21.1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1.2组织开展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21.3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救援预案演练。

21.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由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1.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21.6发生故意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上级报告。

22.交接班安全职责

22.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岗位与交接班人员的同岗人员进行口头交接,然后接班人员到现场细心察看,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否则当班者不准离开岗位。

22.2不准带病交接班,当班出现生产事故或设备故障必须当班处理好,方可办理交接班,若确需延到,下一班处理时需经生产经理允许方可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的重要事项(如当班发现的生产非正常现象、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车间暂时调整工艺参数等),必须用文字写明交接。

22.4各岗位必须认真执行自定的各项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第4篇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5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对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依据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三章公司各级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关各项责任条款的规定。

2、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

3、考核的事项是部门和本人对应该负责任履行情况,按责任执行好的或没执行的实例。

4、考核的方法是现场检查或看工作记录。

5、考核组织由公司法人总经理或公司安委会主任名誉指定副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五人考核小组。由小组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考核结果在公司的《安全简报》上公布。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履行自己应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对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对安全防护起到防范作用成绩显著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经检查考核没有履行职责的和经检查考核指出仍不改的,给予经济处分。

①不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职责或因玩忽职守违反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造成事故的。

②不执行公司考核小组或公司安全处指出其本人不履行责任制的职责或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整改意见的。

③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对事故又隐瞒不报的。(指轻伤、重伤、伤亡事故)

④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伤员或破坏事故现场或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⑤经济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或视事故情况加重处罚之至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是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把广大组织起来,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些是国家制定的,有的是企业制定的。1963年3月30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国经薄字第244号)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五项基本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这五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企业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和生产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不断发展,在五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如安全卫生评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械设备安全检修,动火及防火及文明生产等制度。

第7篇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进行旨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隐患和管理的缺陷而进行各种检查和整改,达到实现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职工揭矛盾查隐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推诿,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订出计划,按时解决。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学习隐患整改分析会要常抓不懈,坚持到底。

5、一定要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抓到位。对工伤事故一定要认真调查,及时报告和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6、生产现场、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7、现场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违者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8、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率领安全处、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文明生产人检查。各单位经常组织自查、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查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第8篇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一、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 公司安检部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不准上岗操作;上岗证每年要复审一次。

四、 工程队要注重安全宣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厂前后要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安全培训不漏人,培训情况和工人安全考核资料要整理归档。

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 企业要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其中项目经理、工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

七、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八、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第9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制度

一、设立安全生产决策机构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决策机构。

1、人员组成

1.1总经理担任主任,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2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3工程管理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备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处、经营处、财务处、设备租赁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执行机构。

1、人员组成

1.1经理担任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2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协助经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分公司工会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公司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两级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1工程管理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2、重大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三、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积极贯彻和建立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若干注册安全工程师。

3、工程项目部、专业公司应按规定设置若干专职安全员。

4、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的安全巡查员。

四、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公司要建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公司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

公司应根据承接工程业务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五、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应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项目部应当配备与施工难度和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

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一)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4)其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的条件。

(二)项目部安全员(含专职和兼职)基本条件:

(1)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年以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七、工作开展

1、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活动组织和管理制度》(wq—11)及其他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各自实际编制,确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网络体系。

第10篇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做的好否,它反映了企业的文明生产程度和科学的管理水平,为此,经厂部研究决定:制定我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一、建立健全我厂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由厂部指派文化素质高、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项管理工作。

二、分门别类的建立健全厂各项安全生产档案,认真填写、整理、装订、保管好。

三、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数据、文件的收发工作和保管登记工作,严禁乱丢或混装。

四、做好档案工作的硬件与软件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厂部交办的其它相关的工作。

五、对各类档案的管理要做到,无虫鼠害、无残无缺,无潮无损的“三无”工作。

六、做好有关档案制度要求的“保密、防盗”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的技术水平,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企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并组织评级验收。

第五条 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动态管理。

第六条 集团公司每半年对二级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

指导、考核;二级公司每季年对所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指导、检查、考核;生产经营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第三章 实 施

第七条 各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熟知各要素及相关内容要求,做到全面参与。

第八条 实施过程中要编制工作计划,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并

对阶段性工作定期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标准

化建设工作。

第九条 创建工作,要抓规范、抓过程、抓实效;对达到标准化一

级的单位要重点抓巩固、二级的单位着力抓提升、三级的单位督促抓改进;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单位,抓指导、抓促进、抓达标。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工作;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时达标的单位可自行奖励。

第十一条 考核评比要严肃、认真,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树典型,

进行奖优罚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2篇 爆破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的指示、决定等,对班组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准确掌握班组人员状况。

二、对本小组中涉及的重点危险源和较危险的作业,亲自组织现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进入作业点前,首先要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敲帮问顶、若有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督促本班组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作业,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

五、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及时组本班组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消灭事故苗头,防患于未然

七、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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