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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7

三九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第1篇 三九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1、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由设备科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设备科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库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执行。

3、卫生材料由采购人员凭当月编制的采购单,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质优价廉,就近就快采购。必要时请使用部门派员协同采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4、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凭院长审批的购置报告或年度计划书按品名、型号、规格要求采购或合同订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各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5、大型医疗设备( 5万元以上)经可行性论证,由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讨论,报医院领导集体审核决定列入计划后,由分管院长、设备科长、使用科室三方共同参与,遵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程序采购。不得擅自由个人或使用科室自行采购。

6、凡购入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必须认真履行验收入库手续,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采购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2篇 中医院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验收的依据是合同,要根据合同中关于数量、质量、包装、履约期限、地点等进行验收;没有书面合同的小设备应按厂家说明书中的技术规格、装箱清单及采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二)查验医疗器械的有关合法证件。

(三)医疗设备的验收程序分到货验收和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两部分,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做财务入库。

(四)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五)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突击组织力量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验收,以满足临床科室的急需。

(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验收程序

1.大型医用设备(暂定为1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低限额)的验收:

(1)参加验收的人员:医院分管院长、设备科长及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如法检设备,必须由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

(2)到货验收:

①应参照省'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大型设备到货验收报告和附表的格式进行;

②验收内容:外包装检查、开箱及数量清点,应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主机、附属设备及有关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并逐项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3)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

①验收内容:包括功能、技术指标的测量和临床验证二部分,在此,设备的软件也是验收的重点。

②验收时间: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

③验收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述方法中的一种或二种方法):

a要求厂商根据合同提供的方法逐项测试、演示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b请省卫生厅授权的检测机构来院进行检测;

c请地方质监、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测量。

d一般设备由设备科工程师进行测量和检验。

④临床验证

通过上述验收过程,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临床验证;临床验证工作必须在厂商代表或设备科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一般医用设备的验收,参照上述大型设备的验收方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有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等,具体视设备价值高低作灵活调整。

(八)验收报告的填写

设备验收结束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100万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应有二份报告:即到货验收报告和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即技术验收报告。

2.对于一般设备(100万以下的),必须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它包括货物的清点和性能检验结果。

3.验收报告上应有使用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合同签约人)、医疗设备科长三方代表签订字,安装工程师也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九)档案资料的收集

验收结束后,应收集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验收报告、测试报告等为设备建档工作做好准备。

第3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第4篇 医院管理-仪器室工作制度

仪器室工作制度

(一)仪器室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注意干燥通风、防潮、避阳光、防震等。室内不得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药品。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复原,并填写使用记录。在仪器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四)仪器发生异常, 即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检修,如属违章造成损失的,依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卡、使用和检修记录止。

(六)实习、进修人员等,应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机使用,禁单独操作。

(七)内室禁止吸烟、会客。

第5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第6篇 附五医院医疗仪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仪器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按照各种医疗仪器的操作程序及操作规程,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医疗设备,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各医疗仪器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建立使用登记本,对开机、使用情况及出现的问题作详细登记。

三.各科室对各种医疗仪器,进行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及专人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并建立使用保养登记本,无关人员不得任意上机使用。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四.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告知检修人员,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各医疗设备工作站人员严禁拆装各相关设备,不得私自移动或拆拔相关设备,不得非法下载或上传各类软件,不得私自删除、拷贝、更改设备上各种程序。

六.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在下班时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汽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各医疗设备如发生故障除及时报告检修人员外,应立即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八.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及人员要精心爱护仪器,不得违章操作,如发生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等的责任性事故,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7篇 附二医院贵重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医院贵重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规则

一、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安放在固定房间、位置,不可随意移动;

二、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均由专人分类保管,定人使用,使用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的工作性能、操作规程基本了解,能熟悉使用方能上机;

三、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按仪器要求进行清洁保养,包括仪器工作室和分析室。地面、桌面耻要保持清洁,使仪器经常处于清洁环境;

四、按仪器要求每周、月、季进行全面清洁保养;

五、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开机通电,定期保养,保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作记录,维修时间、维修过程、维修结果都应记录。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有关加强医疗仪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省文明医院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制定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仪器设备价值在万元以上者都要使用“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本”;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科室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本”应放在仪器设备附近,使用该仪器后,应及时填写工作量, 工作量能填写人次的应依人次计算;无法计算人次的应正确填写工作时间,以利进行仪器设备使用率的统计;

三、较长时间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负责人根据设备要求,气修情况等各种因素,定期进行通电保养,检查,以确保设备完好,并填入保养记录各项目;

四、在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采供中心修理组人员进行检修,并在维修记录页上详细填写各项目,并签名。

第8篇 南平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第9篇 附五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须复位,量器、衡器必须定期校准。

3、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4、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单的操作规程。

5、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仪器,必要时,应在老师严格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6、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和电源情况,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8、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检验仪器设备的申购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仪器设备的报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10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人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维修人员按专科分工和设备科布置的任务开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二)对使用科室提出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1.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仪器设备修复后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2.对急救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以保证临床第一线的急需。

(三)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四)协助使用科室制订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指导使用科室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各维修人员按岗位职责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仪器设备,要主动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应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及时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十)送外维修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登记,修回后应及时注销。

(十一)做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维修记录及个人工作量记录。

(十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检测

1.计量仪器、设备、器具的计量检测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2.急诊抢救仪器(如除颤监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等)应逐步建立定期检测的计划及实施细则。

3.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参数偏差,应及时解决或校正,使仪器设备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第11篇 附五医院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第五医院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第12篇 中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一) 年度购置计划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由医疗设备科在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的需求申请表汇总后(单价10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提交经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草案,再交由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后确定作为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单价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报宁波市政府(或县区级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执行。

(二) 急需和特殊性质的医疗设备的采购,由临床科室填表申请:

1.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经医务(审核临床必需性)、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

(1)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采购。

(2)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医院自行组织采购。

2. 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经由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 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批准后再进行招标采购。

(四) 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

1.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

2. 已列入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采购。

3.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卫生、计量、海关、商检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即要符合准入的合法性。

4. 证件的索取

(1) 招标采购的设备,在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下列证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证件。

(2) 非招标设备的证件,必须在设备购置前,严格查验和索取上述相关证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⑶ 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5. 严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种变相形式采购医疗设备。

6. 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设备质控的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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