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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6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第2篇 涡轮机实验室安全环保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 实验室设立一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实验室环保工作,并建立安全责任的网络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范围与职责,如:高压电,油料、煤气、压力容器等。

第三条. 仪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场所,严禁烟火,上述场所因特殊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校消防科安全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动工,同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以防万一。

第四条.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应有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电气设备或线路设施不准乱拉电线,各种移动电源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经许可使用的空调器、电加热器必须办理安全使用手续,不得自行安装。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及其计量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物件,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应按学校规定定期检查与更换。

第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对“三废”和噪声必须积极认真治理和妥善处理、不准污染校内外环境。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准隐瞒事故真相,认真处理。

第3篇 制冷与低温工程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 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保管,梯队或课题组必须落实保管责任人,使用上述物品者必须承担安全使用、转移或保管的责任。

二、 加强安全用电的责任心,凡使用电器者,均有安全使用的责任,不得违章用电(使用禁用电器、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

三、 加强人身安全的防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试验,必须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单人进行。

四、 加强防盗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得私配实验室大门钥匙。节假日期间或晚间需要加班者,进出大门应随手关门。离开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五、 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兼作生活场所,更不得让外来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

第4篇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双锁保险,双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

四、实验室应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仪器、药品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领导应经常督促检查。

第5篇 中学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

《学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

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江苏省中学教学仪器配

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

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

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

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

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

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

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

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

相互保持安全距高、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

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

剧毒品, 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

制度”即 '双人硷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

剧毒药品领用单',教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

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

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

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

学铰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

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 楼、硫粉、镁条、铝粉、黄(白) 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铵、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氨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盼。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 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酪氯等)

第6篇 s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7篇 a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 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 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 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 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 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 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 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 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第8篇 一小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各室必须张贴相关制度、规程、目录。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程序 进行各项实验。

3、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 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危险品必须 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 ,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 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严禁将食品带入化学实验室。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 室内。

7、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 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第9篇 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五)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一旦出现汞散失,要及时进行处理。

(六)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告诫学生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八)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九)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第10篇 安全实验室安全展览室管理制度

1、安全实验室、展览室职工培训中心设专人负责管理。

2、安全实验室、安全展览室是供参加培训的学员用来直观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环节情况的实验模型。需认真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3、凡是参观的学员必须保持秩序,爱护设备和实施,不得随意乱动。

4、参观的学员要耐心听老师讲解,可现场提问题。

5、室内不准抽烟,不准大声喧哗。

6、要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第11篇 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墅导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护,不准移作它用。

第12篇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点规定。线路及用电设备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室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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