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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药房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8 热度:85

社区卫生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第1篇 社区卫生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调剂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住院药房负责住院病人的药品调配;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收方后必须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四)配方时按调配操作规程准确取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严格遵守核对制度。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时再调配后自行核对,并再次签名方可发药。

(六)对病人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写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经医生开写退药处方,由该科主任签字后,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按规定用中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满。

(十一)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班班交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十二)若遇缺药或药品规格、剂型改变,要及时通知各科室医生,处方时予以注意。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第2篇 社区卫生中心医疗投诉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投诉制度

1、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医院医务人员行为守则,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2、各科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就患者及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应在理解对方需要和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恰当的答复。

3、患者对医疗服务中的疑问或争议,可采取信函、电话或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

4、医务科在接受患者投诉时应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并将投诉的内容登记在《新津县人民医院病人投诉意见登记表》。

5、患者对医疗服务的各种投诉,一般问题可由科室主任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医务科。对严重问题或涉及多个科室的投诉应立即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6、医务科接到患者的投诉后立即对当事医师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并责成当事医师填写《医患纠纷调查表》。

7、对重大事件医务科应将调查结果上报院领导,集体研究后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8、医务科负责将调查的结果汇总后对患者进行答复。对一般投诉能答复的尽量当面明确答复,不能答复的正常情况下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严重问题或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由医务科在一周内答复患者。对所有合理投诉的处理应以患者满意为准。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转院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院制度

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医院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转院制度。

1、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治有困难确需转往上级医院的病员,由主管医师提出,经科室讨论同意后,主管医师填写转院证明,该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批准并作登记后方可转院。

2、医院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3、病员转院应征得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人)同意,将转院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风险、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委托人),提供病情摘要。并将医患沟通情况如实记入病历。

4、危重病员转院时须由科主任派遣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护送,并负责作好转院病员诊疗及交接工作。转诊医务人员应主动向接诊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基本情况、转出医院名称、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提交病情摘要。在接诊医院的接诊医务人员未签署接收转院病人意见前,转出医院护送病人的转诊医务人员不得视为转院病人已移送接诊医院。病人交接情况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5、如估计转院中可能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留观处置,待危险期过后再护运转院。

6、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科批准,病员及其家属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但医院应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实记入病历。

7、对在上级医院已明确诊断或经特殊治疗后需转我院的病员,我院应无条件接收。严禁以转院名义推诿、遗弃病员。

第4篇 社区卫生中心护理值班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第5篇 社区卫生中心地方病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方病管理制度

1.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2.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3.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

4.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5.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第6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办法。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直报,特殊疫情根据要求立即电话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人员配备及要求

(1)有一名分管主任具体抓传染病报告工作。建立中心传染病报告自查小组,每月定期对中心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质量控制。

(2)设有至少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登记、报告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专册登记传报的病例,督促有关科室做好传报工作。

(3)定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上岗之前,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培训。

(4)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理。

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

(1)做好门诊登记工作,定期检查填写门诊工作日志,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详细家庭地址和病名。

(2)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发病卡、专归卡、死亡卡的报告。

(3)传报卡要求填写准确、完整,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4)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工作;无直报条件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卡后,按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的要求先将卡片内容电话报告所在辖市(区)疾控中心,再将传染病报告卡寄出。

(5)卡片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5、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如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4)一旦出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或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①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②甲类传染病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③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5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已报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生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第7篇 社区卫生中心查对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八对五不执行'。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效期。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紧急情况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的时间剂量不当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批号、密封情况,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5、无菌技术操作前,查对所有物品灭菌时间、灭菌效果和包装密封情况。

5、输血前,需要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保留血瓶(袋),以备必要时检验。

6、医嘱必须查对后才可执行,各班护士执行医嘱时,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与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库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作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及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时,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八)理疗、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灸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4、其他科室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查对制度。

第8篇 社区卫生中心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供应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行通过,不得逆行。室内环境清洁、无污染。

二、医务人员着装规范。

三、压力蒸汽灭菌锅、干热灭菌锅每锅做工艺监测;每包做化学监测;每月做生物监测。灭菌后物品定期做无菌实验。

四、灭菌前应将物品彻底清洗干净,物品洗涤后应干燥并及时包装,包布要清洁干燥,无破损,不得少于二层。

五、灭菌物品与非灭菌物品要分开放置,已灭菌物品必须标明有效日期。灭菌物品放在无菌储存柜内,每日检查,夏季超过7天,冬季超过10天,一律重新灭菌。

六、作好一次性医疗用品储存、发放、回收工作。

七、医院感染科每月对供应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进行监测。

第9篇 社区卫生中心治疗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室工作制度

1、治疗室应由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着装整齐,操伯时带口罩,每次操作前后都要用流动水洗手;

3、熟练掌握治疗基本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捃行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

4、三区界线明显,各类物品定点放置,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别放置,保持治疗室清洁整齐。

5、药品管理有序,及时清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治疗室每日通风两次,每次20分钟,每日紫外线消毒两次,每次40分钟,照射后有记录。定期对治疗室空气、物表、护理人员手、消毒液等进行细菌监测。

7、凡用过的治疗物品、器械均应用有效浓度的含氯制剂进行初步消毒后清洗灭菌。对用过的一次性物品经过初消毒毁形,分类装袋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8、治疗室内冰箱,除存放药品外一律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第10篇 社区卫生中心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人员必须熟悉识别失效期药品的各种表示方法,以保证药品符合规定。

2、效期药品的请领、采购要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购、多存。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入库,对接近失效期的药品要依据临床需要谨慎地限制入库。入库验收时,要逐一清点,并逐批在单据及微机内记录其失效期。

3、同类的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发放有效期药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药'的原则。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并挂贴于各部门醒目的地方,库房计算机及手工帐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计划、检查和发放。

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放,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处理。

5、发现破损、过期药品以及吸潮、霉变药品,及时列出,及时登记,并向科主任汇报。

6、每季度有专人填写药品报销单,准确计算报销药品金额,经科主任签字后送交药品会计复核销帐。

第11篇 社区卫生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第12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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