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2篇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 、 *** 同志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 s学校食堂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第4篇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一、食堂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二、清洗餐具,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三、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c,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
四、采用自动洗碗机消毒的,水温控制在85度c,冲洗消毒时间在40秒以上。
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有明显标记。
六、保洁柜内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用品。
第5篇 某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食品必须切成小块,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三、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四、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 刷炒锅。
五、刀、砧板、盆、抹布等食品容器生熟分开,不用配菜盘装熟菜,不用抹布揩碗、盆,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六、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不滥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和擤鼻涕。
九、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第6篇 某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要确保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第7篇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5、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6、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7、食堂的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食品用具、容器、加工工具和其它餐饮用具(包括学生碗筷)的清洁消毒和保洁,要严格按照《食堂餐饮具、学生碗筷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并随时保持清洁。
8、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9、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0、学校的小卖部,只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出租:
(1)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1、学校出租小卖部,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承租人必须履行小卖部承诺书。禁止出售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无相应检验合格证的食品;禁止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添加剂、色素过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冰棒及其它饮品;禁止出售“三防”措施不力,被苍蝇、螳螂、老鼠等爬过、吃过的食品。承租人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代购协议书”。
12、学校要协调卫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出租的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坚决没收禁止出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要求家长劝告、教育学生(或子女)不要在学校周边餐馆用餐及购买各类食品。
第8篇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一、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三、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按规定对厨房、餐厅、库房进行装修、布局使其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标准。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一定要按要求做好清洗、消毒、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并要防蝇、防尘、防鼠。
六、厨房的操作台、用具、容器保持清洁卫生。
七、食堂设置消毒柜、洗涤器、餐具存放柜、冰柜。
八、餐厅的卫生,每日清理两次,保持经常卫生干净。
十、做好食品的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及时处理,腐烂的食品及时的清理。
第9篇 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龙岗区学生食堂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食品卫生专篇;
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
(一)选址审核:
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
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
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
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
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
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
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
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
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
1、申请
1.1 申请材料
a、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
b、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c、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d、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
3. 审核
3.1 资料审核
a、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
b、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3.2 现场审核
a、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
b、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c、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
(1) 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 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第10篇 实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11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2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 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 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 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 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 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 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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