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
不准披散发;
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
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5、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
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6、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7、食堂的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
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
食品用具、容器、加工工具和其它餐饮用具(包括学生碗筷)的清洁消毒和保洁,要严格按照《食堂餐饮具、学生碗筷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并随时保持清洁。
8、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
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
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
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9、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
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0、学校的小卖部,只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出租:
(1)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1、学校出租小卖部,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承租人必须履行小卖部承诺书。
禁止出售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无相应检验合格证的食品;
禁止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添加剂、色素过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冰棒及其它饮品;
禁止出售“三防”措施不力,被苍蝇、螳螂、老鼠等爬过、吃过的食品。
承租人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代购协议书”。
12、学校要协调卫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出租的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坚决没收禁止出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要求家长劝告、教育学生(或子女)不要在学校周边餐馆用餐及购买各类食品。
第2篇 某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食品必须切成小块,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三、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四、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 刷炒锅。
五、刀、砧板、盆、抹布等食品容器生熟分开,不用配菜盘装熟菜,不用抹布揩碗、盆,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六、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不滥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和擤鼻涕。
九、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第3篇 某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作。
(三)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区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
(四)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在适当时候,对全体炊事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在患病期间调离食堂。
(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八)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第4篇 实验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5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第6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7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8篇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9篇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对凡有留长发、长指甲、不穿戴工作服、口罩等不良行为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清除岗位。
二、规范食品加工程序,照章操作,对于偷工减料、违章操作者予以扣分当月50%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格采购供应制度,对于在进货中出现采购“三无:食品、劣质原料、发霉食品或向供货商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给于采购员扣发当月工资、奖金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货物出入库制度,账目清晰。对与库房保管存在监守自盗或个人原因造成货物、原料、食品变质、污染和失窃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分开给予停职、扣发月薪、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
五、强化工作人员对食品加工,盛放用具或器械的洁净、维护。凡因加工用具、盛放容器不洁,造成污染而影响师生饮食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期间干私事,不无故脱岗。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扣发月薪或开除处理。
七、鼓励工作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对于有技术创新、服务水平高、工作敬业的员工予以适当的物质、提高工资待遇等奖励。
八、推行责任追究制,有食堂管理的到基层工作人员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10篇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制度
一、食堂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二、清洗餐具,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三、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c,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
四、采用自动洗碗机消毒的,水温控制在85度c,冲洗消毒时间在40秒以上。
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有明显标记。
六、保洁柜内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用品。
第11篇 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2篇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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