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 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 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 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 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 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篇 zx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中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需持健康证者才能上岗。
2、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3、做好食堂、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打扫、清洗。
4、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5、不购进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6、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
7、及时处理好垃圾,搞好“三防”工作。
8、如发生意外中毒事件,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
第3篇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
(四)
1、 学校食堂必须持有特种卫生许可证。
2、 学校食堂应有符合标准的设施(包括防尘、防蝇、防蟑、防鼠、防紫外线消毒和空调降温设施)。
3、 学校食堂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货食品要做好日期标签。
4、 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每年检查一次,凡有5病者不得上岗,(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
5、 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上岗前和便后洗净双手,不戴饰物,在操时做到“三白”(白帽、白口罩、白衣服)。并不在室内吸烟。
6、 生熟食品分开(包括冰箱、容器和粘板),并应有明显标志。
7、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当天倒掉,不得供应水产品,生冷拌菜。
8、 做好食品的保存,应分类、分架、隔墙地存放先进先用,定期检查,凡腐败变质、生虫、霉变食品不能加工。
9、 供应的菜肴应在冰箱内留样,留样量为400克。并标明日期。
10、 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垃圾箱和泔脚桶加盖,日日清。
11、 学校分餐人员也须有健康证,分餐前洗手。
第4篇 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安泰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实行《食品卫生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验制度。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措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二、操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三、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和上级明确规定的禁售菜肴。
四、办公室、库房、更衣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经常检查液化气阀门、管线,防止泄漏。灶具间应按规定安装排风扇及防泄漏报警装置。严禁在灶具间放置冰箱、冰柜等电器。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气体泄漏引起的火灾。
七、使用电动炊事机械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定期检修,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八、采购食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过期、变质等到食品进入校园。
九、每餐实行24小时留样制度。
第5篇 某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6篇 某学校医务室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制度
学校医务室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制度
预防食物中毒,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严重时甚至还会影响到师生的生命安全。为此,学校专门成立了“zz初级中学食堂监督领导小组”,以监督学校的饮食安全。医务室作为成员之一,肩负着对学校饮食卫生的经常性全面检查和监督职责,特制定以下《zz初级中学医务室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对学校食堂、学生饮水的卫生学监督,并建立健全监督档案。
检查监督的内容:
(1)学校食堂的布置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按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协助制定我校食堂食品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卫生要求;
(3)每年督促食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4)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2―3次的卫生知识培训;
(5)监督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督促食堂从业人员按时进行每年的健康体检;
(6)监测学生餐是否符合营养学的要求;
(7)对食堂的各项卫生工作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监督食堂的食品卫生情况;食品的存放、洗涤、加工、销售、食具的消毒保管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监督食品的采购商是否有正式的卫生许可证等;
(8)医务室对食堂进行每月2-4次的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学期由防疫站的进行一次大检查,将检查记录建立档案进行保存;
(9)监督学校学生饮用水的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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