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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8 热度:95

二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第1篇 二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化南二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 仙桃中学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桃仙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校园网的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该项制度。

第一条 使用校园网的所有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校园网上的所有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三条 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炒股、玩网络游戏活动。

第四条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使用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 未经主管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本校教师和学生应在指定区域增添内容。

第六条 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校网络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遇有计算机网络故障应及时排除;做好操作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为系统安装升级包或者打补丁,保证网站稳定高效工作;做好防病毒防攻击的安全策略措施,随时防范病毒或黑客攻击。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保密工作。各教研组网站管理员负责本教研组网站的安全保护及维护工作。

第八条 校园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除网络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录任何功能服务器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动、更换、破坏、盗窃网络设施。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 每位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浏览网页时必须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用户名登录。严禁使用别人的用户名登录。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校园网FTP服务器的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资料负责,对自己的登录密码严格保密。服务器里放置的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与此无关的内容不得放在FTP服务器里。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四季青中学所有师生员工。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南沙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沙南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由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并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共享。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的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外,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学校将对这些行为追究当事人的各种责任。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果施工现场有校园网设备财产,必须在动工前征求网络中心意见。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先交由网络中心进行检测,由网络中心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校园网计算机上不得安装和使用计算机游戏软件。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试行稿)》,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用户如果需要申请电子邮箱的,可向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网络中心将为其安排合法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电子邮箱一经开通后由用户自行管理,凡涉及此帐号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及后果均由该用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⑴可向Internet公开的;⑵可向校内公开的;⑶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⑷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⑸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管理人员须做好机房上网的登记工作,机房上网登记要保留1年备查。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三章违规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归信管领导小组解释及监督实施,相应处罚由校办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网络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4篇 华庄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庄华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 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任何危害校园网正常运作的行为,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多媒体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U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5篇 莫厘中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厘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6篇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审核管理制度

1.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2.校长室、党支部、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教科室、团队、工会、人事办、各年级组等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活动、会议通知、活动通知、师生获奖等信息,校长室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3.各教研组安排专人上传各学科的优秀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源,教研组长负责网上资源的审核工作,应当保证网上资源的质量。

4.各类信息由各处室(教研组)通讯员负责上传,编辑人员对上传信息进行预审核。

5.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按下列要求设计版面:

(1) 文字排版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新闻类信息行间距为2倍,其它为1.5倍。文章正文不能带标题,第一段开头顶格写!其他段文章开头要空两格!

(2)图片要求:上传图片应进行适当处理,图文信息应采用环绕型排版,图片大小由文章长短而定,图片不得超过4张,最好为1至2张;图片新闻栏目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不超过10张,最好为4张,图片排列一般为一行二至三张;学生书画作品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为1张,图片大小一般为宽度600像素左右按比例压缩。

(3)图片新闻、书画摄影、小制作等应有文字说明(要在图下方)。

(4)文字信息不得用图片形式上传。

6.通讯员上传信息要正确选择相关栏目。

7.信息作者栏中必须填写文章撰写者姓名,不得填写作者单位(若需填写,请在文章最后注明),若是转载文章作者不明,请填写“未知”或“佚名”,但一定要注明出处。

8.除转载信息需填写实际来源外,信息来源栏中一律填写“本站原创”。

9.凡上传信息栏目选择错误、信息质量低、错别字多、称谓错误、排版和照片不符要求等一律不予审核发表。

市中学

第7篇 仙居中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政治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部门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上网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校园网登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上网信息的审核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校内新闻、学校概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2、由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撰写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批准,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五、上网信息的更新

1、上网信息原则上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需要进行更新,若临时有重大的信息,学校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辑工作,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发布在1个小时内完成。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信息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与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3、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校园新闻应在每周周四交付与网络中心。

4、学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都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上网信息发布的责任

1、各部门应对自己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

2、学校办公室应对自己提供给网络中心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网络中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负责,如因误发、漏发学校办公室已给信息或者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

第8篇 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同时上报县教育局电教室。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校园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网络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过校园办公系统上报。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密码。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用户名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第9篇 江都中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10篇 36中学校园网站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州徐36中学校园网站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审核管理制度:

1.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2. 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内外的各类活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资源等。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3.上网信息实行校长审核制度。未经校长审核的信息不得在学校网页上发布。具体发布由网络中心和各部门负责。

网站内容由学校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教师负责上传,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信息领导小组,所有信息经分管校长签字审核后方可公布,确保网页内容安全。上报信息内容应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最新动态。

4.建立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制度。各部门、各教研组提供信息实行信息员负责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5.网站信息员为校长室批准的信息员或管理员,其他人员如需要发布信息,应先与信息员或管理员取得联系。各信息员应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网上报送工作。

6.各信息员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活动、会议通知、活动通知、师生获奖等信息,管理员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7.完善网站的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审批发布的程序为:各部门和各教研组信息员收集、整理、编辑信息后,上网发布并等待校长审核。审核程序完成后,正式发布。

8. 有FTP账号的工作人员负责上传下载文件的安全,如发现上传下载文件含有病毒,应及时查杀,并找出病毒文件来源,确定责任人。

9.为保校园网安全,各用户包括华网平台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及时更新密码。

第11篇 中学校园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校园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 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网络中心用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号信息。

第三条 用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第四条 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号,更不允许将帐号告诉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第六条 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第七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12篇 南柳中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狮中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是学校重要的教育现代化基础设施,为学校的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科室办公、现代管理提供先进、可靠、安全、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为了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安全、正常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学校各科室、各教职工均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1、学校校园网络设备设施由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管理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非法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各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校园网玩游戏、看电影或上网查阅股市行情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得将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不得发生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网络设备的行为。

6.网络设备(含子网设备)由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管理和维护。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打开子网机柜及其他网络设备。用户如发现终端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可报现代教育装备处处理。

7.学校网页是学校直接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之一,各科室和个人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对外发布。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严禁在计算机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计算机病毒传播的软件。对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予以查杀。

9.各科室和个人不得允许非本校教职工进入办公室使用计算机。

10.各教职工在使用校园网时,若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若故意损坏有关设备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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