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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小学校园网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2

海联小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第1篇 海联小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制度

1、网管机房由网络维护员专门负责管理。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2、网络维护员负责局域网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经常为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3、网络维护员要确保机房内各设备正常工作,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向学校报告。

4、机房内保持环境清洁,地面、窗台和窗户无灰尘,并经常为交换机等设备除尘,保持室内空气干燥流通。

二、局域网管理制度

1、局域网管理工作由网络维护员负责。

2、各客户端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记录。各客户不得对微机进行格式化。

3、各客户不能处理的故障,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严禁在计算机有未杀毒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它客户机上。

5、除网络维护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交换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

6、网络客户机上的操作人员不得更改计算机上的各系统设置。网络客户机不得使用盗版的软件和计算机游戏软件。

7、需要对局域网做大的改动时,须向学校领导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8、网上客户机不得装载任何游戏软件或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若需安装必要的软件,须先杀毒后方可安装。

9、各网络用户定时升级网络版杀毒软件,做到每周杀毒一次。

10、各网络用户,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解开软驱,和光盘来使用。若必须用,须经学校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11、网络设备管理:严禁有意或无意触动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网络线路、机柜等)以免造成网络瘫痪,造成运行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三、ip地址管理办法:

1、由电教负责人负责ip地址的管理。

2、使用ip地址一律由网管室审批,一经确定不得自己修改,如自己随意更改,扰乱网络运行者,按造成损失轻重,由学校严肃处理。

四、办公用电脑管理:

1、对各班内的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保管好钥匙,用完后关闭电源,外单位的人若要使用微机,须学校领导批准才可以,教师对电教设备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出现故障及时汇报学校,学校及时处理,每天放学后电视机、展台必须关闭电源,把桌上各锁都锁好。

2、对办公室的微机,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每天放学后要关闭微机,由教师自己出现的问题自己负责。笔记本由教师自己负责。

3、对微机教室的微机,由上课的微机教师负责,禁止学生非法操作,对学生上机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及时做好记录。若学生损坏微机,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

4、 学校对各计算机实行网络监控,对违反学校规定的教师与学生,视情节情况,适当给与批评、通报批评、罚款、赔偿的处理,同时给与考核扣分。

五、日常管理和简单维护工作。

1、当电教设备增加、维修、更换、变动设备后,管理员要做好验收、移交工作,并作登记。

2、督促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微机室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包括《设备使用登记》和《场室使用登记》,并注意保存好《使用登记》。

3、督促搞好微机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场室及设备清洁。

4、微机室管理员应掌握设备的简单维护技术,以便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通知维修人员。

5、发现人为损坏或破坏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追查破坏者,并将情况报告总务处、现教处或维修人员。

6、如因管理员工作疏忽而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追究管理员责任。

六、校园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一)学校网站维护与更新由网管中心负责,各栏目由学校委派专人负责。网管室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四)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

(五)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六)学校网管室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统一利用的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6、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信息传递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七)、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1、信息采集

(1)采集的主要内容为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开发区内的重大新闻、组织工作动态、干部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校内教育教学动态等。

(2)采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供稿部门和个人要对信息内容全面负责并签字。

2、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各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各栏目的信息由各版主负责及时更新维护。(各版主负责栏目及更新要求见附表)

4、信息更新要求:

(1)关注教育动态、上级通知,学校概况、资讯快递、滚动公告等栏目随时更新。

(2)教育教学专栏:

优秀案例、教师随笔、美文赏读、课改实验、读书专栏每周至少应更新2篇。

(3)德育天地:少先队工作、礼仪小标兵每周至少上传一篇。

(4)学生园地专栏:

学生园地:书画艺苑、

学生习作、科技环保、安全常识至少应每周更新一次。

(5)教师博客各位老师应每天及时更新。

(6)每周更新情况由孙军伟老师统计,周五将统计数据上报,统计结果直接与教师考核挂钩。

八、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1、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

2、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3、严禁将携带病毒的存储介质(软盘、光盘、u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4、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附一:zz小学各版主负责栏目表

第2篇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南乐小学

第3篇 小学校园网使用制度

溪鹅小学校园网使用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用校园网,充分地利用现代的教学手段,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目的,现制定校园网使用制度如下:

1、校园网是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工具,每一位教师必须会并经常使用校园网进行教学活动。

2、校园网是为教学服务的,一切与教学无关的严禁使用。

3、上班期间,如发现教师网上聊天、玩QQ、玩游戏、看不健康网上信息、查找与教学无关资料等,将严肃批评处理。

4、鼓励教师积极利用校园网,上网查找教学有关资料,经常浏览网上有关教育教学的新动态、新方法,能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尝试现代教学的新方法、新手段。

5、如果甲教师先在浏览新闻或学习电脑,而乙教师后需要制作课件、准备网上上课资料等,甲教师应主动让乙教师先使用。

6、为了让教师们在课余有充分学习电脑的时间,晚上7:30-9:30和周六、日在网管教师的指导下,教师可继续使用。

7、互联网上网时间:早9:00-11:30下午2:30-6:00晚7:30-9:30

第4篇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和留言板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及留言板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二条 学校的各办公室、班级、教师或学生,如果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建立网站、论坛、博客以及留言板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报批手续,经信息中心登记、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与发布信息。同时要做好这些信息发布系统有害信息检测报警技术措施,并做好发布信息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ip地址以及记录备份保存60天。

第三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一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校网站、论坛及博客等的用户。

第四条 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自己职责管理范围内链接网站(包括个人主页)、论坛、博客与留言板等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五条 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网站内容及论坛或留言板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上报学校信息中心,情节严重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立即上报市公安局。

第5篇 一小学校校园网监管制度

郭溪一小学校校园网监管制度

l、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 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 源。但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止不健康信息在校园传 播,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 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 集成系统。

3、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 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 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 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侵犯他人权利,公然侮辱他人或 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和单位信誉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

4、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全校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树立正确态度,倡导健康网络意识 和品德,真正使网络成为学校广大师生加强学习,增强知识的广阔平台,为学校的教育和 教学发挥积极作用。

5、校园网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维护所有校园网络设备,对网络运行情况做如 实记录,校园网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不得低于6个月。

6、网络管理员每日上班后十分钟内检查网站运行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 维护,如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好记录。如问题严重不能及时排除,应 当上报局信息中心或向集成商保修,并通知各年级段和教研组,维持日常教学工作。

7、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服务器的防毒和杀毒工作,每周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做到防 患于未然。

8、管理员负责管理、监控学校舆论动向和网络信息,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过滤不 良内容,保持学校纯洁氛围。

9、建立合理的学生上网制度,规范学生上网。校园网安装合适的软、硬件来杜绝暴力 、***、黄色信息从互联网上流入,创造绿色上网环境。加强内部的管理,防止垃圾信息 及不良信息在局域网内传播。

10、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 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内使用。如网络用户微机上发现病毒,应先自行杀毒, 然后通知网络管理员,以避免病毒扩散。

11、各教职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沉溺于网络或玩游戏,不得浏览不良站点。未经管理员 同意不得随意改动预设的网络iP地址,如有需要对校园网做大的改动时,必须向学校领导 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12、网管员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13、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 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溪郭一小

第6篇 雅成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雅成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第7篇 江都实验小学校园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1.技术装备处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2.各级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3.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4.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5.各级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6.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8篇 二小学校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学校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校园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校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校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学校网络管理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学校网管中心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阳罗二小

第9篇 某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校园网络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为德育、教学、教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校园网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

三、学校网络系统包括学校网站和校园局域网。网站重在建设家长、社会、学生与学校交流的平台,为教师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及全面宣传学校办学特色。

四、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学校荣誉、违反学校制度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低级信息。

五、任何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未经许可,用户不得自行安装软件,不准使用来源不明的软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六、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网络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

七、严禁利用校园网络系统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八、严禁利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九、校园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解决。

十、对于违反上述各条规定的用户,学校试其情节轻重对其实施处罚,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

第10篇 汉东小学校园网使用制度

汉东小学校园网使用制度

一、牢固树立校园主人翁意识,努力争做校园网的使用者、建设者和维护者,积极使用校园网络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二、遵守网络文明规则,服从网络管理员的管理,自觉使用防毒工具,维护网络安全。

三、采取实名登、注册,进入学科网站并自觉维护校园网络环境,要按照正确的程序上传、保存、下载和使用校园网中的资源;不浪费校园网络空间,及时清除不用的资料,注意内部资料的保管。

四、合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五、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进行游戏、娱乐及商业性的活动。

六、不利用网络传播封建、迷信、***的言论和虚假的信息,在网络论坛中不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不发表有损师德形象或学校荣誉的言论,不登陆黄色网站。

第11篇 小学校园网主控室管理制度

一、机房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管理人员离开,做到随手锁门。

二、进入校园网主控室,必须穿规定的鞋套或拖鞋,不准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

三、不得将教学使用以外的其他任何音像资料带入主控室。严禁用主控室设备观看内容不文明或反动、暴力、色情音像节目,如有发现,严肃查处。

四、校园网主控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允许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控制中心,更不得准许他人操作各种设备;不得随意更改各种运行正常设备的配置;不得随意发布各种与教学或学校管理无关的信息;更不准安装不必须的软件或随意下载软件试用。

五、管理员须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并做好播出准备。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认真做好对播放节目内容、视音频质量的实时监视。

六、播放内容出现意外,立即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具有双向控制功能的主控室,须建立预约登记制度。

八、建立使用情况登记簿,每次使用后,及时如实填写使用时间、使用年级、学科、任课教师、播放内容等。

九、要有播放控制台,播放设备等要放入专用机柜,连接线缆规范、安全,保持主控室环境整洁、美观。

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12篇 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仓三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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