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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热度:86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第1篇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凡调(借)阅档案资料,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单位人员须有部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内容、目的。大量利用档案应事先与本室联系,借阅机密或重要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绝密、珍贵档案资料,皆不借出。调阅其它档案资料,原则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借出的时间以三天为限,如要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抄录、复制、摄影尚未开放的档案资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制。

四、使用者必须十分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更不得遗失,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阅的档案资料要经本室档案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及时注销。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资料的利用情况、利用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问题,并及时登记,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第2篇 学校安全档案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第3篇 学校教职工档案制度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要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3、学校领导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选派政治思想好,事业性强,并经专业培训的同志担任档案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归档、借阅、统计、保密、按规定鉴定、销毁,按规定做好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5、按不同门类编制档号,排列上架,做到按规定接收、移交、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完好无损。

6、归档的文件要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不规范的书写材料。

7、学校领导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更新档案管理技术手段,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检查和其它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第4篇 星河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第5篇 v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6篇 学校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1.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及时收集各类材料,做好移交登记,并有双方签名。

3.材料整理要仔细,分类要正确,装订要保证质量,在每年9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的排列入库,编制案卷目录、编研工作。

4.学校增添设备,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及时收集有关资料。

5.指导、督促档案网络人员做好预立卷工作。

6.学习科学管理档案工作,对前来阅档、借用做好详细记录,定期检查库存案卷数量,发现遗失应及时追回。

第7篇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例

(一)、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学校会计室档案业务水平,力求把会计档案工作做细做好。

(二)、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计财科会计每年初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上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上年度的会计档案,由财务室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室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时,至少应有一名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场,查阅人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计财科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机构和计财科共同派员监销。

(八)、单位撤销时,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交接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8篇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1、严格查阅手续,凡查阅档案者须说明所查阅内容及用途,取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政务、会议记录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方可提供利用档案。

2、爱护案卷资料,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不准在卷内勾画、圈点、涂改、折叠、增删、裁剪、污损和撕扯。

3、严守档案机密,凡涉及到三密内容的案卷资料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转借、陈列、翻印、传阅资料。

4、填写查档记录,凡查阅档案都均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登记簿),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注明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及页号,核对无误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5、查验归还案卷时,档案管理人员需认真检查验收案卷,点交清楚,对损坏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9篇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9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第10篇 晶华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根据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归案存放。

二、学校设有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橱。

三、库房坚固,有铁窗栏、窗帘,能够防盗。

四、学校有档案工作分管校长、主任,由专职人员管理档案。

五、要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文件。

六、要求管理人员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出卖保密文件。

七、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涂改保密档案。

八、如有泄密行为,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第12篇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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