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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2(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1 热度:65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2

第1篇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2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二)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二、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三、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四、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第2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3篇 星河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第4篇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5篇 x学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档案都要分别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防盗、防鼠防蛀。

三、档案的调阅要严格执行制度,办理必要的借阅手续。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据档案保密程度进行保密,对有关泄露档案机密的情况酌情追究其责任。

五、对档案资料根据保存期的不同,进行定期整理。对过期已无存档价值的资料进行清除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必要处罚。

第6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第7篇 学校两基档案查阅制度

学校“两基”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持正式介绍信,注明查阅人身分和查阅档案的目的范围,方可查阅。大量查阅档案进行专研究,必须事先将上级批准研究计划,抄送档案室。

二.复制转抄档案,必须加盖有效公章。用后及时交档案保存。未经上级许可,均不得任何原因,全文公布,陈列和再行复制。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若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借出每卷收取手续费5元。

四.对借阅的档案,要爱护,不得拆卷、抽叶、涂改、损坏、圆点、剪裁、若发现类似事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8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定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如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以下为您详细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第9篇 某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档案是指学校人事档案和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实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其构成以教育教学、人事档案为主,包括人事、职称、党群、行政、教师业务、设备仪器、基建、财会、声像九个门类的档案。

三、档案工作是中心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校合法权益,维护本校历史真实面貌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学校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四、学校档案工作由少先队辅导员负责。设人事档案(负责人事档案、行政文件、职称档案的收集管理),办公档案(负责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声像类的收集管理),教学及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注册登记建立档案、教师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收集管理),团队类档案,工会类档案等。

五、人事档案、办公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学生学籍由班主任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由教研室负责;会计档案由会计室负责。各处室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资料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分类、整理、装订、入档。

六、学校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

1、在本处室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贯彻实施中心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具体组织本处室有关人员收集、整理本处室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3、拟写档案卷题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装订整理本处室文件材料,并保存好已形成的档案材料。

4、负责对本处室保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七、中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是中心教育教学以及各项管理程序的组成部分,是本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门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内,确保重要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管理、各种工作、各类会议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八、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加上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卷号,填写卷内目录,装订后入档。

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人事、职称类

主要包括每位教职工的履历、学历情况、入党团情况、奖惩情况、职称评定、工资情况等文件材料。

2、党群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工、团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有关党群工作及本校党务管理的文件。

3、行政类

主要包括学校行政部门的计划、总结等各项管理工作以及上级有关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文件。

4、教学类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实践、研究和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分配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教师业务类

主要包括教师的登记表、计划、继续教育、业务进修成绩、学期承担课程和工作量、考勤情况、学期工作考核成绩、奖励情况以及总结、试卷分析、教师自编的教学参考资料,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论文、优质课教案等。

6、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受、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7、财会类

主要包括学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工资表及其他材料。

8、声像类

主要包括学校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磁带以及与声像材料配套使用的文字材料。

十、归档时间要求

1、党群类、行政类等按学期归档。

2、人事类、职称类按学期归档。

3、教学类、教师业务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后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

4、仪器设备类档案材料在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两个月内归档。

5、财务类按会计要求进行定期及时归档。

6、少声像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归档,凡归档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必须有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和制作者、录音带,还有解说词)。

十一、归档的文件材料以原稿为主,必须注意书写材料及其载体材料的耐久性,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纯蓝墨水或红墨水书写,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格式统一,组卷合理。

十二、各处室档案要编制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要。有必要的检索目录。

十三、学校人事职称设专门橱柜存放。

十四、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有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要排放适当、查找方便,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系统分类、排列、编号。运用计算机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10篇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第11篇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9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第12篇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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