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防”制度。
1.突出抓“三防”。
一是落实人防。重点抓好保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全时段、全方位值勤巡逻,能够应对校园内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是巩固物防。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三是提高技防。在学校校办公室、总务室、教导处等科室安有电话,有什么事能及时与有关治安部门联系。
2.严格内部治安管理。切实防止校园偷盗、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
3.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立即整改。
4.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搞好校务公开,凡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可以公开的事情,都要进行公开。
5.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实行“依法治校”。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青少年自我救护活动,举行安全、法制竞赛。同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素质。
6.落实治安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处室、各级部、各班级。认真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周制度,加强对值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7.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处室和班级进行通报表彰,给予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必要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灾害事故和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重于泰山。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全体教职员工要立足职能,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在建设“平安学校”中的作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平安学校”建设工作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推进,抓出成效。
第2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成立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建平 (校长)
副组长:王日大(分管副校长) 林忠川 (副校长)
成 员: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 工会副主席) 林慧(大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日大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谭贞杰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干事: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 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工会副主席)林慧(大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
二、职责分工
(一)组长:校长,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校安全责任事故领导责任人。
1.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组织好全校安全工作;
2.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按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作出决策;
3.负责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的落实;
4.负责对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协调、解决;
5.负责执行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6.发生安全事故后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二)副组长:全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全校安全责任事故综合监管责任人。
1.负责按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安全工作;
2.负责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主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机关工作意见和指令,指出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5.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报告,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员: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 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 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 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工会副主席)林慧(大队辅导员) 各年级组长
责任事故直接领导责任人。
1.负责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分管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不推诿;
3.负责督促所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安全专项整治;
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7.负责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8.负责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执法工作;
9.负责在业务工作中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0.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区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指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牢记“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不断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全校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严防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各种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网络,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层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人员。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三、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四、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内电视网络、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班会、各种*及请校外专职人员做报告等方式,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一些安全自救知识及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
五、学校必须重点加强小卖部、门卫、、保管室、电教室、微机室、医务室、财会室、办公室及实验室等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在学生中发生伤害事件。
六、切实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安全干事、电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校的电路、气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载运行。严禁学生将任何尖刀、火种带入学校。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用电、用气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全校的安全消防设备,定期更换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严防学校发生火灾。
七、加强领导校园巡视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在巡视、值班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完成巡视、值勤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应经常与辖区派出所、办事处取得联系,安全干事应协助辖区加强学校周边整治和社会治安工作,以确保我校学生在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
九、加强对安保工作人员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安全。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一、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小卖部的卫生、消毒和食品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值班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台风及夜间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六、校园日常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上放学时,值日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校园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放学后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会室、仓库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设法解决。
七、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现盗窃、火灾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八、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我校地处秀英大道主干道,为维护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学生人生安全和交通畅通,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严格遵守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则。
三、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四、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五、校内不得骑车、滑车。
六、上放学走人行道,严禁在路上追逐打闹。
七、严禁搭乘不安全、不规范的车辆。
在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制订计划,安排时间,针对不同年级确定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文明守法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懂得文明守纪、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二、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学校都应负起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责任;应组织教师在学生进出、活动、学习、生活的场所值勤,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环境。
四、在校期间,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爬越栏杆,不带危险、不安全的器具来学校玩耍,不做危险动作,不玩弄电器,上下楼梯靠右,不追逐,不打闹,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七、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八、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九、组织学生进行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出市活动应执行报批制度。
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学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对违纪学生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妥善解决。
三、上课期间,不允许将学生赶撵出教室罚站或允许学生离开学校。
四、因学生问题确需停课处理的,必须通知家长到校将学生接回家庭,配合教育和处理。
五、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要请假就医的,一般情况下由班主任或由班主任安排学生护送就医或回家休息并通知家长,特殊情况必须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通知家长,绝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校园。
六、课堂教学需开展演示实验的,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明实验要求并注意演示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切实采取防范措施。
七、课堂教学安全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关于体育课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常规
1.课前备好教案,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同时在教案中体现安全措施,对体质差、技能差、纪律差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把课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体育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
(2)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并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
(3)体育教师应及时将缺课情况书面向班主任反馈。
4.上体育课时,学生着装要适宜运动,要求穿运动衣、运动鞋,不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不佩带徽章、胸针等饰品。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课堂教学和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对单杠、双杠、铅球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并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掌握自我保护的要领,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服从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练习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练习和活动。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打闹,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安全行为。
8.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9.学校不提倡体育课上开展篮球、足球等项目的对抗性训练或练习,严禁体育教师无视教学常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活动。体育课上教师放纵并亲自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属于严重教学不当行为,若发生伤害事故均由该教师承担全责。
10.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11.初学体操动作时,必须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技巧练习必须在海绵垫上进行,在做组合动作时,海绵垫之间不得有间隙。在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练习时,也应在器械周围摆放海绵垫。
12.下课前3分钟,体育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队作简单讲评。下午第四节体育课后,体育教师应指挥学生统一回归教学生活区,制止滞留运动场地的行为。
二、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三、课外活动、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课外活动必须有组织有指导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施,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4.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学生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由学校将严肃处理。
四、有关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施体育教学、安排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初和期末至少两次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维修。
3.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要勤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4.体育教师在实施室外教学时,要预先检查场地和器材,合理划分活动区域,要注意场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经常平整场地,清除小石子,检查沙坑等。
第二章 门卫安保制度
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随时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坚持夜间巡查。任何时候都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人员应管好校内住户信息,熟悉校内住户人员情况。校内住户应全力支持门卫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得无理与门卫人员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门卫人员对进入校内的外来人员,应进行询问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派出所警务室和户籍民警。禁止摊贩、推销等闲杂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区。
四、外单位因公来校人员,门卫应报告学校办公室。经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入校。接待来访学生家长时,门卫应先打电话通知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入校。送货人员进入校内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进入校内。
五、所有人员运输教学设备建筑材料出校门须凭总务处或当班行政干部的“出门条”。家属区住户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门,应主动向门卫打招呼或陪同,门卫应作好登记。
六、学生出入校区凭校服和校卡。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七、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因对进出学校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物品一定要进行严格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对临时工作人员收集的废品,凭值班干部批示签字的出门条放行。
八、学生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出校门,一经查实,一律没收。
九、出租车、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园。外单位公务车辆进入学校原则上须经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并在值班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但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位置。校内严禁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十、对留宿在校内的外来人口,门卫有权通知到派出所按《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办理暂住人口登记,并实行监督。
十一、保管好大门钥匙,按时开关校门。严禁任何人翻越学校大门和损坏门卫有关设施。
十二、对严重扰乱学校秩序、不听劝阻和有违法行为的,应将其转送派出所或警务室处理。如发生案情,应马上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派出所。
十三、门卫应协助学校、社区、派出所搞好其它工作。
安全值班及巡逻(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主管安全工作的主任,必须在每年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防汛时期、疫情流行时期、双休时期、党和国家、省市召开重要会议时期以及学校正式放寒暑假前一周,安排并制定出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科,下发学校各部门,通报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
二、在安排以上值班工作中,要求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在值班岗位值班。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当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缺岗。带班行政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全天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间加强校园巡视,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
四、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和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应每天不定时到校一次,负责督导、检查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以保证学校安全。
五、保安人员坚持巡逻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巡查仔细。对可疑人员要祥加盘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问题果断处理。搞好巡逻登记,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保安运作手册》规定的有关方式、路线、次数、要求、内容进行巡逻。
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省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剧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会同区政府、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第三章 各部门安全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掏(拎)包案件的发生。
二、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
三、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橱、柜,关闭电器电源。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随同。
七、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微机管理小组、微机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建立微机管理档案。对微机进行登记,要明确数量、型号、分布及联网、维修、使用情况。
三、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四、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严禁烟火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五、严格按规定设置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线材。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不合格电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校长室。
七、建立各类软件的购买、使用台帐。学校软盘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得自带软盘进入机房,外来软盘上机均应登记并严格检查。
八、上机应定人定机。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置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九、教师应经常巡视学生的上机情况。学生上网应在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并做好上网登记。
十、上机完毕,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机记录卡。
十一、微机不得擅自供校外人员使用。
十二、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房设备应予以赔偿。
多媒体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二、加强多媒体操作规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独自使用。
三、建立多媒体教室使用台账。
四、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五、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烟火,配置灭火器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计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八、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应予以赔偿。
校园“信息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二、加强机房安全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安全关。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须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实行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
四、配备安全技术防范器材,做好预防准备。
五、加强安全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校园网正常工作。
六、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医疗物品;采购人员要按规定采购,并提高识别能力。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失效药品。
三、加强医疗器械的卫生消毒,做到无菌操作。
四、有毒药品、麻醉药品等应按照危险品管理办法专门保管。
五、严格执行注射规则:注射应按处方或注射卡执行,并按照规定作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操作规程,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应备有急救药品,遇过敏者应予以及时抢救。
六、给药做到两查两对一交代。配药要两查:查处方或医嘱有无错误,查药品质量、剂量、配伍禁忌。发药要两对:对配方与处方是否相符,对标签说明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一交代:对配药者应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因病情或技术设备条件所限,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著者,应予以及时转院。医治医师应有转诊记录备查。
实验室、实验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五、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六、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做好防汛工作。
八、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库房。
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各类物品和电源、电器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和清洁卫生工作。
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库房的防光、防火、防虫、防高温、防潮湿、防灰尘、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工作。
四、发现库存物质出现虫蛀、发霉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堆放杂物,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库,下班时要切断库房电源,关窗锁门。
六、做好学校财产入库和出库的登记工作。
七、节假日前要进行库房的物质安全检查。
八、库房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九、库房管理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 食品安全制度
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严防病从口入。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定期体检,并经常搞好个人卫生,符合上岗要求。
二、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购不卖不卫生、变质、变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做好有关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搞好内部环境卫生;防止食物霉烂变质。
四、做好防鼠、防毒、防火工作。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小卖部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三、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四、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小卖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物中毒。
六、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
七、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严禁小摊小贩在校园周边贩卖。
八、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宿舍区应设为防火重点部位,张贴禁火标志。校园内禁止设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库房(少量化学实验用品、食堂燃料等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加强管理)。食堂厨房、木结构教学、生活楼等易燃易爆部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严密制定防火措施。
二、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人,根据需要配好灭火器械。
三、防火重点部位要严格控制一切火种,不准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焚烧垃圾,严禁使用煤油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不得在防火重点部位擅自进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须报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第六章 重大突发事件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校长室,学校在事发后一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定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非法*、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五、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第3篇 某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校舍及设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分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 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对师生每学期进行安全教育。
8.检查学校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检查学校用电情况,是否有电线裸露,开关破损等。
10.检查学校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灭火粉等。
11.检查学校体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锈蚀。
12.检查学校卫生室药品是否过期,医疗器械是否合格。
13.检查学校微机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第4篇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砌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安全卫生专干是常务负责人。对全校和各自分管区域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督查责任。中层领导和班主任是本部门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操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渎职、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取消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模和晋升职称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奖金。
三、学生上放学途中、下课期间和休息时的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其余相关人员为德育主任、行政值周、值周教师。
四、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如空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教学管理者承担相关责任。
五、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安全事故,或当事人已采取合理、可行之手段仍无法避免事故的,不追究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妥善处理,校长办公会根据事故大小,划分各责任人承担的比例,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八、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 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课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的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成长。
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三、体育课前必须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 告知既往病史,以有利于做出合理上课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去医院检查,由医生出具上课建议。
五、课堂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七、体育课期间,体育教师对参加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训练项目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要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以及全程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八、体育课期间和体育课后,要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体育器材做到保管得当。
九、全校性的体育活动,要加强保卫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十、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十一、制定体育运动伤害应急预案,学生受伤后,教师要尽快做简单处理或由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应及时拨打120电话,到医院进行处理。
第6篇 雅成小学学校集体安全管理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集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人口聚集的场所,学生在校园中学习活动,建设规范化的集体生活制度,是学校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保证,而加强学校集体安全的管理,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因而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和落实学校集体安全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对集体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安全。
按学校作息时间,学生早上8:00进校,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
学生不得早于7:55到校,不得在学校周围滯留和打闹,违者按违纪处理。8:00在值周师生指挥下,有序进入校。
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设立路队制安全管理指导教师,把学生护送出校门。学生全部参加集合放学,不准私自留下,路上遵守交通安全法,靠右行,不打玩,安全过路口。加强学生进出校门管理,中途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离校,任何教师不得允许学生单独离校。因急事急病的必须家长接或教师送。
二、建立班级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班级进行晨检,对学生精神状况,生病情况进行询问、了解、登记,对不明原因未到校学生,采取电话联系或家访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准确把握学生信息和情况。
三、对校内集体活动,坚持管理责任制。
1、升旗仪式
每周升旗仪式,由体育教师负责场地安全检查,由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学生安全、安静到达活动场地,落实各路管理指导教师活动后,安全有序以班为单位带离活动场地。
2、两操活动
由任课教师下课后,按要求整队,安全、安静有序地组织和带领学生到达操场,落实各路管理教师,实行全过程管理,课间操完后,分班、安静有序离开运动场。
3、课前、教学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于课前2分钟到达,对学生课间活动,课前准备进行管理和指导,体育课或在其它功能室上课班级,采取任课教师先对设备设施安全性检查,再组织学生集合整队到达,课后安全有序地集合整队离开。上课期间前后门应处于开启状况,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疏散。
4、学生劳动
参加校园卫生扫除,是培养学生自我服务劳动,学会做人的实践活动,在劳动时要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严禁劳动过程中追逐打闹,严禁学生接触电源插座及用电器,严禁站在桌子、窗台等较为危险的地方,学生行为不能脱离教师视线。设班级安全监督巡视员。
5、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活动负责人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安全性论证,实地考查后,在安全措施和人员得以保证的前提下进行,同时需要组织现场救护组,确保学生安全。
6、校内举行集队*,必须远离危险源和危险地,且活动负责人,提前对活动场地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举行,且坚持活动以班为单位,有序进退场制度。
7、课间安全管理
在学校教学楼各层,设立安全管理教师,负责学校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的指挥,安全管理与监督,课间进行学生安全休息与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学生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安全护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第7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订立以下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领导要经常过问安全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
二、经常性地校舍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提高师生自律、自防、自护能力,确保师生的安全和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
三、总务处每学期要认真进行两次全校性的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检查重点:
1、校舍及其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师生用餐及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校园用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学校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5、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四、做好师生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周密组织、悉心准备,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设立来访人员登记,组织夜间巡查,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第8篇 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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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第9篇 x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
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
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
人、撞物。
第10篇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保管室、食堂、宿舍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含消防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托架上,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安全监督部门员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灭火器内药液有腐蚀性)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牟县紫薇路小学
2023年8月
第11篇 某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
,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
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
”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
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
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
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
生。
第12篇 中学学校安全问责制度处理细则
中学(学校)安全问责制度处理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根据《广东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各岗位安全工作实行问则制,细则如下:
一、行政管理问责
对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责任事故,依据其职责范围和责任轻重,分别予以以下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撤职;开除公职。
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财产损失问责
各岗位因个人过失造成岗位管辖财产等学校公共财产非正常损耗损失,责任人负赔偿责任,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岗位管辖财产指教师个人使用的电脑等办公用具、各功能室器材、各班平台电脑等设备、消防等公共设施等。
三、安全常务工作责任问责
1.对在职在编人员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尽职、怠工或不作为而造成的事故,依第一条行政管理责任方式处理。
2.对聘用职工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尽职、怠工或不作为而造成的事故,依据其责任轻重,分别作出以下处罚:罚款并通报批评;罚款并解除合同。触犯刑律者,依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管理问责
1.出现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岗位人员非因学校批准的,一律坚守岗位。擅自离岗或履职不作为者,依行政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依事故责任追究其责任。
2.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岗位人员到位,凡离岗或履职不作为者,依行政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依事故责任追究其责任。
五、具体责任人职责
1.总务处电工对用电设施检查、维修、更换、安全负责。
2.总务处水电工对消防设施、水暖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换负责。
3.食堂主管对食品卫生负责,医务室负检查督促责任。
4.庶务组负责人对饮水安全负责。
5.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在校安全负责。
6.科任教师对课堂安全负责。
7.司机对行车安全负责。
8.午休、楼层值班老师对所辖范围学生安全管理负责。
9.保安队对学校治安负责。
10.活动组织者、领队对活动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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