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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2 热度:86

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第1篇 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庄丁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教师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集中学习一小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2.教导处应对全学期的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和方式。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准备好有关学习资料,做好必要的学习记录,认真讨论,积极发言。

5.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6.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的业务进修,帮助教师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教师提高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7.对业务学习情况,由教导处组织考核,与学校《教职工考核细则》挂钩。

第2篇 学校教师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有各个岗位的教师,对于教师如何管理,每一个学校都要有规定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第3篇 中心学校教师作业布置批改制度

中心学校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算草及其他作业须当天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全班表扬。

第4篇 学校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与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东台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与考核实施方案》,建立我校教学基本功扎实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特订立本制度。

一、建立校本培训制度

每学年开学前进行三天以上的校本培训,培训以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及学科试卷、东台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达标要求及考核办法等内容为主,所有参培人员均需完成书面材料。

二、实施教学基本功训练制度

1.每学期学校按备课组、教研组、教导处组织上好三级教研课,每位老师至少2节。备课组、教研组要组织编写教案,口头交流教学设计,限时完成教案的编写,以期符合设计基本功的要求;上课以后及时组织评课,不断形成评价能力;

2.每学期进行一次课件制作的培训,组织设计与制作的指导,特别是同事之间相互学习和过程性的训练;

3.每学期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一次试题命制和质量分析的现场专题训练;

4.每学期教导处组织一次教学论坛,在人人撰写教学论文的基础上组织交流和评选;

5.人人开展教学课题和教学理论的研究的训练,完成教学六认真中规定的读书笔记的字数,不断提高质量。

三、实施教学基本功考核制度

1.实施过程性考核。每学期正常考核记载教师的训练计划、训练时间以及在备课组、教研组的研训质量;

2.实施终结性考核。每年春学期学校考核小组集中将教师的六项考核指标进行分解量化积分考核。

3.在全校考核的基础上,每年春学期结束后10天内上报参加市局考核的教师名单。

四、实施教学基本功考核奖励制度

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是否达标与考核工资挂钩。凡在论文、课题及各类基本功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按原奖励办法执行。通过东台市教育局考核的老师实行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第5篇 特殊教育学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海林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第6篇 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7篇 学校教师讲课制度

1、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不得提前,不得推迟。

2、小预备铃响后,教师必须立即站到教室门口,关注并确保每个学生都迅速做好课前准备(摆好学习用品,课本放到作业本上,文具放在旁边,坐得端正),确保室内安静。

3、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老师精神抖擞走上讲台,亲切地招呼学生“同学们好!”同学们回答“老师好!”老师微笑着说“请坐下!”学生坐下。

4、教态自然、亲切、大方,一举一动渗透德育。不讽刺、歧视学生;课上不处理学生纠纷(如有违纪的,只要填好纪律记载簿,不要浪费学习的时间);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或不让进教室);没有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带茶杯、手机进教室;不抽烟;不随便离开教室。

5、课上变老师讲、学生听为引导学生紧张、高效地自学。

6、教师板书工整,不潦草。

7、学习目标要准确、明确、具体,并力求当堂达到。自学前的指导要达到内容、时间、方法、要求(即自学后如何检测)“四明确”。

8、学生看书时,教师的一言一行要有利于学生聚精会神地学习(不板书,不说闲话,不做闲事,不随便走来走去)。

9、看书后的检测题要以课本上的为主(复习课除外),要有代表性,不宜过难。

10、学生完成检测练习时,教师不作辅导,但必须巡视,最大限度地发现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并思考如何纠错(第二次备课)。检测练习后,即“后教”时,应启发较多的学生更正、讨论,教师只讲学生不会的、说错的或说得不完整的。

11、课堂作业必须以课本上的为主(复习课除外),当堂独立完成(教师不得辅导),不得拖到课后。

12、下课铃响后,教师不拖堂。示意下课。班长喊“起立!”教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齐呼“老师再见!”要礼让教师先走出教室。

13、学部领导坚持听随堂课,教师相互听课,赛课、上公开课,以多种形式鼓励教师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确保高质量、轻负担,同时培养出一批教学能力。校长定期、不定期听课,组织赛课,评选优秀课,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8篇 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制度四

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制度(4)

一、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学习。对学习的教师给以时间上的照顾,服销差旅费。

二、每个教师每学期要抽出6个小时以上时间学习教育理论、教学经验和业务知识,并记学习笔记,每周不少于800字,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学校按计划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每学期不少于四次。教师也要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研讨活动。

四、新教材要虚心向老教师学习,结成互帮互学对子。刚参加工作的教师要拜师学习2-4年,直到有一定的独立教学能力为止。

五、不达专科水平的教师要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各种函授学习等,参加过关考试的老师应认真学习,争取过关,取得专业合格证书。

六、学校定期为教师提供教改信息,积极为教师购买学习资料,定期举行教育理论考试,努力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

第9篇 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重要思想和党的 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精神,按照《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广大教职工应当根据学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

依法治校先进个人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基本标准

(一)建章立制

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依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校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

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月至少一次。

3、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4、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5、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或板面,每年至少组织1―2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治校

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校内管理体制。

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3、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4、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

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定期听取社区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认真贯彻职业教育制度,确保本辖区初中毕业生入学率达到90%。

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辍学。

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措施得力。

7、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8、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9、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依法执

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

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10、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11、将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

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建立进步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

学校不得随意剥夺青少年学生受教育权。

12、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学生中不传看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书刊,不传唱不健康歌曲,无流氓滋事、结伙打架等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治安案件,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

(一)学校要根据《若干意见》及本通知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二)在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础上,评选先进个人.。

(三)学校将依法治校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四)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的经验总结材料交学校办公室入档。

(五)我校今年将召开依法治校工作会,交流、推广依法办学的先进经验,表彰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具有示范性的前提下,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如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取消荣誉。

四、组织领导

各部应当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为教育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先进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机构的作用,认真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推荐和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先进个人的带头作用,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依法治校是实行依法治教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各部要加强对依法治校先进建设的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第10篇 中学家长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教师工作及考核制度

1、担任家长学校上课的教师,应认真上课,对每一位学员热情、负责,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举办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上课教师都要对所讲内容有记录。

2、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奖励。

4、考核办法公布与各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

5、家长对工作不够满意的教师,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供校领导参考。

第11篇 小学学校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小学(学校)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值班教师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学生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位,同时也要对教室、门窗、校门安全情况进行巡视。

2、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如实填写《教师值班日志》并签字。

二、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确保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6、值班教师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

7、师生信函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出入登记;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8、交接班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未完成的任务及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第12篇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学校教师食堂用餐制度

(二) 为加强对学校教师食堂的管理,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教职员工按时就餐。就餐时间:早餐:7:30―9:30;中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若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通知。

二、 教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需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

三、 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能造成浪费。

四、 就餐人员用餐后的餐具须放到指定地点。

五、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就餐完毕做到地面和餐桌桌面干净整洁,做到文明用餐,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六、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或饭菜质量有意见者,不得与食堂人员争吵,可向总务处提交书面意见,由学校总务处协调处理。

七、 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 教职员工严禁带学生和非直系亲属到教师食堂就餐。

九、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在校内曝光。

十、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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