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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5(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3 热度:21

实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5

第1篇 实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5

实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5

为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校情、学情特制定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常规要求

1.坚持课程安排的严肃性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擅自改课、调课、旷课。教师因故需要调课、改课的,须提前书面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外籍教师上课时,该班原英语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学习并协助管理;实习生上课时,指导老师必须跟班听课指导。

课堂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时,须按照上述调课规范要求安排好课务,严禁无人上课(即旷课)现象的发生。

2.保证课堂教学的时间

教师必须在上课预备铃响前到班级候课,在专用教室或体育运动场地上课的教师在预备铃响后要立即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做到按时上课、下课,不提前下课、不拖课(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坚持课堂教学行为的规范性

教师进入课堂,通讯工具应该处于关闭或者静音状态,中途不得会客和接打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午间、晚间值班管理时间除外)。体育老师在室外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坚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育性

课堂教学中要结合学科特点潜移默化做好育人工作,避免科学性错误,严禁散布消极言论。

5.坚持课堂教学语言的规范性

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职业语言、礼貌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

6.坚持课堂教学管理的规范性

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组织教学,让每位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全过程。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

7.坚持教学的实效性

组织教学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容量适当、讲授正确、结构清晰、重点突出,达成度高,避免低效或无效。

8.坚持依法治教

教师不得歧视、讽刺、辱骂学生,不得以补做作业等理由将学生滞留在办公室影响学生正常上课,不得以罚抄课文、作业的形式对学生实施惩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撕毁学生书本。

二、管理措施

(一)每日巡课,规范教学秩序

1.教务处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对全天的课堂教学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传到教师平台。

2.课堂巡查结果作为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随机抽签听课,构筑高效课堂

1.教务处每天以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被听课的教师2人(全学期各任课教师被抽听的次数约为2节),早晨七点前公布抽签结果。

2.未抽到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听课。每位老师必须听常态课15节以上,其中,其他年级组和其他学科的课至少各2节。每人一课及校内公开课与当日随机抽签课一同公布,但不计算在开放式常态抽签课内。

3.开放式常态抽签课由评委组进行听课、评课和评价,评委组组长及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教师本人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每月汇总一次。

4.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三)跟踪听课,加强教学指导

1.对参加工作不久或在随机抽签听课中发现课堂低效的教师,将进行跟踪式听课指导。

2.听课节数不受限制,视课堂教学改善情况而定。

3. 跟踪听课可事先通知也可不事先通知,但听课后须与上课教师及时沟通,客观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促进上课教师快速成长。

4.每月底听课人员需将听课评课记录交教务处存档。

第2篇 实验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

l、骑自行车者在校门外3米处下车,推行进入校门。把车停放在学校统一规定的地方。学生自行车不准放在教工停车区内。

2、停放自行车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停放好自行车,应上锁,避免遗失车子。

3、对乱停放自行车者,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不听劝阻的将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4、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学生有一人次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扣除该班当天纪律常规检查总分的10%。不听劝阻的,将作进一步作理。

5、学生从车棚推走自行车时,应注意避免碰倒其他车辆。

6、若有故意损坏他人车子,放气等行为的,作严重违犯校纪处理。

第3篇 泰州实验中学校车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车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关台帐。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车辆使用如遇冲突的,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即处理紧急、重要事务的用车申请优先。

4.市区内教研活动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市内派车由校办主任审批,市外派车须经校长批准。派车优先考虑校领导因公外出。

5.严格控制私人借车,如教职工急需借用校车,须经校长室同意,根据里程缴纳汽油费并自行负担过路过桥等费用。

6.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室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否则将追究派车人责任。凡私自出车引起的一切社会后果,与学校无关,概由驾驶人员负责。

7.驾驶人员要在办公室坐班,服从安排,凭出车单和主管领导安排出车,必须按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绕道办私事。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出车或先用后报,不得私自让他人驾驶。

8.驾驶员维修车辆、购买汽车配件及其他用品,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所购物品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入册。如无故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9.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行车规则办事,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开车、安全行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身整洁,运行正常,保证行车安全,自己能搞好一般性修理,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10.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第4篇 泰州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4.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5.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第5篇 x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督促整改制度: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教导处主任)、z(教导副主任)

成员: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教师推普员)

二、督查内容: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督查小组成员定期对校园标志牌、警示牌、橱窗、专栏、公示栏、印刷文件等用字进行检查。

2、学工处、大队部、各年级组长定期对班级文化建设中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教室黑板报、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用字规范情况。

3、教导处通过常规听课、备课作业检查督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字、作业批改用字规范。

4、督查小组成员成员督查校园接待用语、师生、生生交流用语规范情况。

5、学校、班级的师生推普员定期开展用语用字督查活动。

督查小组成员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一实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第6篇 学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老师、学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等,其相关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实验、实训场所的使用分为常规教学和临时用途两类,由教导处统一协调和安排。

3、任何实验实训室的课任老师或相关活动部门、个人在使用期间有义务对学生学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设备设施操作规范讲解、负责组织学生协同管理人员完成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工作,并同时承担在使用过程中学生和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4、学生或学员在实验实训室里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要有任课老师在场,并严格按照老师讲授的注意事项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禁止学生使用或调试与课程无关的软件、设备和器件。

5、学生或学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实验实训室,进入以后严禁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严禁破坏公物、乱刻乱画,对于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必备的照明设施、消防器具,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实验室使用任何外带电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充电器等),所有实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使用明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对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相关电器,并对使用人进行严肃批评,视其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7、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对各实验实训室的设备、消防器材、逃生通道、灯源、开关、插座、门窗等进行检查,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情况下,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尽快整改。

8、实验实训场所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把钥匙转借他人;各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和仪器严禁私自借出,若因工作原因,经领导批准,履行相关设备仪器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

9、实验实训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马上进行现场抢救(若为触电事故,则要首先切断电源),如果没有抢救能力,则立即拨打120急救,然后上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发生财产盗窃事故,第一发现人则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发生火灾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和老师应首先疏散人群,确保学生或学员安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如果火势超出控制范围,则立即拨打119消防急救,然后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

10、认真贯彻和落实各实验实训场所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或学习的教师、电教管理人员、学生、学员及其他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相关知识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

11、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人身重大伤害、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委责任或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将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7篇 实验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第8篇 s学校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第9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10篇 中学学校实验室使用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盒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第11篇 实验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我校地处城乡接壤部,距市内相关场所较远,集体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动时学校需提前报经云龙区文教体局批准并备案后为学生包车集体前往。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依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4、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教师)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学生。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6、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凡用于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做到车辆颜色统一,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接送车”。包车前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8、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第12篇 实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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