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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十篇)

发布时间:2024-03-06 热度:53

h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第1篇 h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1、学院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表,掌握好水、电总表上的表码,抄准校内水电数码。

2、水、电用户换表、改装线路时,必须由学院同意,水电工到场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随意更换。

3、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应及时与水电工联系,水电工应想方设法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4、维修损坏设施,应按维修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反馈意见。

5、不准随便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若要另接电源,须得到学院有关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6、各处、室(包括寝室、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违者严加处罚。

7、妥善保管使用水电工具,掌握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每周对学院其它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以防事故发生。

第2篇 某学校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第3篇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

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第4篇 学校学院水电安全制度

学校(院)水电安全制度

一、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和安全检查活动。

二、按期按规定送检公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三、使用常规水电工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登高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否则不得作业。

五、如需停电、停水,要事前报告请示,待批准后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方可执行。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七、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酒后严禁登高作业。

第5篇 镇学校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水暖电维修工负责全校用水、用电岗位安全管理,后勤主任负责常规检查指导,确保水电供应正常。

2、 按季度申报用水计划,做好常规维修保养,定期开展节水宣传,适时更新用水设施,保证用水安全,实现节约用水。

3、 茶浴炉必须专人负责,谨防水源污染等意外发生,确保师生员工饮用水安全。

4、 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保证用电安全。

5、 对校园电器、电路和配电设施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6、 与供电管理部门友好合作,及时获得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供电系统良性运转。

7、 备用电源要确保状态良好,遇到停电等问题,立即启动,以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8、 天然气使用主要集中在食堂,安全 管岗位人员要指导、督促食堂承包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用气,确保安全。

9、 与供气公司主动合作,定期检查供气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待命状态,确保性能良好。

第6篇 学院学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和《水电暖维修中心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水电暖维修中心对全院的水、电、暖实行规范化管理、按学院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计量收费。

一、运行管理

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物业公司合同范围外的水、电、暖运行管理,住宅区、教学楼内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维护。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水、电、暖保质、保量、安全准时地送达用户。各物业中心水电工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提出的意见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和汇报工作。

二、收费管理职责

1.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设专职水、电、暖计量收费小组。小组负责计量、抄报、收取用户的水、电、暖费用。每个小组成员负责抄报教职工家庭的水表,对于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单位的水、电、暖计量收费须两人以上参加。小组成员在抄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把发现的跑、漏、坏表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在水、电、暖抄报中不履行职责、有舞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实体中心及二级表的抄表计量工作在每月底进行。学苑小区住户的水表每学期抄录结算一次。暖气费要在供暖开始前收取。抄表员在抄报过程中要向用户送达收费通知单,标明表底数、用量等,并要求用户在存根中签字认可。

3.在职教职工家庭的水费用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出;各实体单位的水、电费在经费划拨中扣除;对于退休教职工、遗属、非本单位职工等用户,要求直接到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缴费;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水电暖暖费用由水电暖维修中心负责收取,然后交计划财务处。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的情况,要根据估算用量收缴押金,定期查抄水电表,参照有关标准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

4.用户计量表损坏的,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更换,更换时材料费、人工费由用户承担,在计量期间的费用按平均用量计收。

三、收费范围

1.学院经济独立核算实体单位、沿街商品房、教职工家庭、移动电信机房。

2.学院内建筑安装工程,外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四、收费标准

参照市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电费

基建、办公照明 0.80元/度

居民照明 0.547元/度

动力电 0.80元/度

公寓、餐厅用电0.547元/度

2.水费

公寓、餐厅用水: 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来水 2.75元/立方米

自备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气费

参照**市价格执行,新入暖气管网的收取开户费30元/平方米,暖气费23元/

第7篇 v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四、施工和经营性用水用电

1、施工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还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施工用水用电,随时按受学校水电管理组的检查、督导。

3、学校同意的经营场所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经营门面内私拦乱接电线和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行为。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水偷电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五、管经及设备检修

1、学校水电管理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水电线路定期检修(每两周一次),发现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水电工要及时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按规定程序报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检修情况后,水电工要及时赶到现场排查,并把排查情况告知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个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违纪、违规和怠工行为,经查实,按《水电工岗位职责》、《水电工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人当事人责任。

第8篇 学校水电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学校水、电、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为保障水电暖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学院的正常秩序,满足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水、电、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

(二)日常保养应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室内、井内是否整洁;水、暖开关是否灵活;电力设备、设施的接地或接零是否完好等。

(三)定期维护应定期(半年)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维修或安排计划维修,防止设备、设施的损坏或出现故障。

(四)大修理(恢复性修理)应在设备、设施使用较长时间后,有计划的对设备、设施全面整修,对重要部件进行更换,使设备、设施恢复到良好的状态。

二、给、排水设备、设施:

(一)应定期检查自备水供水设备、供水管线,每年清洗一次蓄水池,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

(二)应定期检查、处理管线的各附属设施有无失灵、漏水现象;井盖有无损坏、丢失等,使其保持完好。

(三)应每年对钢制外露部分管线进行油漆。

(四)管道严重腐蚀、漏水时,必须进行更换,更新管线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五)应定期检查排水管线、定期清理检查井,使排水保持畅通。

三、电力设备、设施:

(一)高压供电设备、设施由电业部门按相关标准进行。

(二)定期检查配电室的供电设备、设施,使保持正常的运行;保持配电室的干净整洁。

(三)定期沿线检查电缆井盖是否损坏、丢失;电缆线头是否完好;井内是否干净。

(四)定期检修各建筑物内的配电设施。

(五)当输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必须进行更换,更换线路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四、暖通设施:

(一)每年对管线和附属设施(阀门)进行检修,使其保持完好。

(二)每年对钢制露天部分管线进行保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每年冬夏两季对中央空调进行调试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其保持正常运行。

五、电梯

(一)在运行电梯每周检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

(二)停用电梯每月保养、运行一次。

第9篇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分配用水用电指标,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总务处水电科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部门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及时向店面用户、校外住户下发缴纳水、电费通知单,配合财务室收取校外住户水电费;

4、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5、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用电由管理员负责管理,晚自习结束后,及时关电源总闸。

2、办公楼用水由学校保洁员负责管理,按时关掉大楼内卫生间水龙头。大楼内用电由电工负责管理,各办公室协助,做到下班时及时关掉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

3、教学楼、公共厕所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5、食堂用水由食堂承包人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协助。

四、校内各部门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按实计收费,学校安装的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需用学校水电表,经过批准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设备费、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水费、电费收缴办法

1、水电抄表员按期抄水、电表,填写水、电费账单,按期送达计财处。

2、学校教职工水、电费由财务室直接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校外住户、店面用户接到水电费账单后,按水、电费账单规定的付款日限到学校水电班交纳,逾期强制停电。

3、校外住户、店面用户超过规定时间付水电费都要交纳滞纳金,当月交滞纳金为应交费用的5%,过月累计增加,每过一个月增加5%。

4、各用水、用电住户对抄表数、收费数有疑问时,应在付款规定日期内,向水电科进行查询,如有差错,予以纠正。

八、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对于损坏水电设备,私自接水接电、偷用水电应进行劝阻揭发,按罚款的20%-50%奖励有关人员。

2、私接电源、水源、未安装水、电表具计量用水用电,按设备功率1-3个月的用量交纳水电费,并停止供水供电。如确属需要使用校内水电者,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供水供电,其接通费用由用户自理。

3、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按电热器设备功率1-3月的电量交纳电费,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4、损坏水电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5、拒绝交纳水电费,无正当理由超过1个月者,作停止供水供电处理。如确需校内水电供应者,应缴清所欠电费和滞纳金,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再给以接通水电、但应承担全部工料费用。

海东初中

第10篇 中学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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