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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来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2 热度:40

实验学校来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

第1篇 实验学校来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凡来本校探亲、访友、联系工作等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在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执勤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校单位内个人雇工或亲友来校探亲须长住者,除在门卫登记外,门执勤人员还应通知其到保卫科按《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3、凡外来暂借住人员,离开学校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效证件,或有师生亲友陪同说明,门卫作好登记,方可放行。

4、外来人员须自觉遵守学院内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凡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学校将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篇 实验小学校园网络应急处理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网络应急处理制度为加强网络中心稳定的服务能力和有效反入侵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关注网络安全网站,了解最新了病毒应急处理方法,重要内容打印存档。

二、 遇到已有病毒防治产品无法清除的计算机病毒或病毒引起的计算机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情况时,应立即断开网络、关闭计算机,防止病毒扩散、数据丢失;全面检查其它工作站有无相同现象;立即向上级报告,需要技术支持的可同时与计算机反病毒厂商联系;病毒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受病毒感染单位写出总结报告,分析病毒感染的原因和教训,及时制定、修改病毒防治策略。

三、 了解相关软件漏洞发布信息,及时获取得对系统安漏洞的补救措施或软件补丁;经常升级反黑软件,检查防火墙,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 系统软件中出现的安全漏洞,及时同软件供应商联系,另一方面跟踪软件供应商的安全漏洞发布信息,遇到黑客攻击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加强保护、中断对方连接、反跟踪等及其它处理措施或启用备份系统恢复(保护现场)等。

第3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4篇 学校实验室和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第5篇 x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督促整改制度: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教导处主任)、z(教导副主任)

成员: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教师推普员)

二、督查内容: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督查小组成员定期对校园标志牌、警示牌、橱窗、专栏、公示栏、印刷文件等用字进行检查。

2、学工处、大队部、各年级组长定期对班级文化建设中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教室黑板报、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用字规范情况。

3、教导处通过常规听课、备课作业检查督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字、作业批改用字规范。

4、督查小组成员成员督查校园接待用语、师生、生生交流用语规范情况。

5、学校、班级的师生推普员定期开展用语用字督查活动。

督查小组成员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一实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第6篇 实验学校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使用台帐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使用台帐制度

1、食堂食品采购坚持定点采购。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个人身份证等)。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2、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台帐,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登记食品原料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登记人签名;

(9)其他情况。

(10)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盒保管。

5、食品采购、使用台帐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

第7篇 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第8篇 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第9篇 实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10篇 学校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学院(学校)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处理完毕填写“三废”处理记录,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存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二、对废气、废液、废渣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

(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备有吸收或处理装置。

(3)对于产生剧毒气体的实验,无论量的大小都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不得直接向室内外排放。

2、废渣:

少量的有毒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大量的有毒废渣要先处理再埋放。

3、废液:

对于废酸、碱液,可先用耐酸、碱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滤液加碱、酸中和,调ph值至6-8后按废液处理,少量滤渣可埋于地下;

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三、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第11篇 实验中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制度

1、校舍由总务处根据校长或校务会议统一分配使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2、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学校房屋,更不允许个人居住或用于存放物品。

3、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总务处每年初要制定出年度校舍建设和维修计划,报经校务会议或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年久失修和长期闲置的房屋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新建房屋竣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各种手续,记入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7、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和房屋登记卡片,完善各种房屋执照。

第12篇 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4、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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