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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学校安全例会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1

zx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第1篇 zx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中心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第一周对全校教师召开全体教师安全会议,每周二上午第三节课班主任对学生召开安全主题班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

三、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四、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第2篇 学校电工安全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第3篇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一、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三、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

第4篇 学校校舍安全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5、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教导处、教导处和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7、每学期末,校舍安全领导小组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

香梅中心学校

2023年9月1日

第5篇 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6篇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门卫保安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

(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学生处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

(5)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6)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7)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政教处。

(8)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9)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批评。

(10)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11)遇到第一受理来电、来访者查询、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并为其介绍、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直到对方满意。

3、奖惩办法:

(1)落实首遇责任制好的处室以及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背离“首遇责任制”管理办法,引起家长和社会不满或有理由申告的,由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诸如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选资格、当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2)对于遇事不办,处置不力或知情不报,导致贻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田家城小学

2014.9.2

第7篇 某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8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9篇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校产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与各主任、值班人员、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小组成员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领导小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第七条住宿的教师和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第10篇 某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公私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安全领导导小组必须定期、随时研究分析、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漏洞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自己所发现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按报告隐患的情况,在班级量化或教师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报告的重大隐患,由校委会决定给予奖励。

3、总务处、保卫处、团委、教导处、安全带班领导要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好自己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学校,对于大意失职或发现隐患视而不见造成事故,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4、学校的文明礼仪监督员,要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生活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在往返学校途中乘坐农用车、超载车的、打闹、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险地方的,把危险物品、刀具带进校园的学生要及时向团委举报。

5、学校的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在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视察现场,排除隐患或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做为对举报人的奖励的依据。对于大意、失职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第11篇 学校食堂锅炉安全制度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第12篇 学校学院水电安全制度

学校(院)水电安全制度

一、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和安全检查活动。

二、按期按规定送检公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三、使用常规水电工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登高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否则不得作业。

五、如需停电、停水,要事前报告请示,待批准后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方可执行。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七、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酒后严禁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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