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湾红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的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湾红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第2篇 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庄丁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科室、教研室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第四条 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六条 各班级用语用字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和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挂钩。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x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督促整改制度: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教导处主任)、z(教导副主任)
成员: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教师推普员)
二、督查内容: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督查小组成员定期对校园标志牌、警示牌、橱窗、专栏、公示栏、印刷文件等用字进行检查。
2、学工处、大队部、各年级组长定期对班级文化建设中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教室黑板报、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用字规范情况。
3、教导处通过常规听课、备课作业检查督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字、作业批改用字规范。
4、督查小组成员成员督查校园接待用语、师生、生生交流用语规范情况。
5、学校、班级的师生推普员定期开展用语用字督查活动。
督查小组成员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一实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第4篇 东江中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制度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宣传栏、公示栏、校园网、各处室印发的各种材料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使用普通话,并要求规范用语。
五、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六、通过语文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教育,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七 、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八、教务处每学期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备课教案、作业,要求教师、学生写规范汉字,并作好记录。
九、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
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河源江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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