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8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八)
信息科人员培训和上岗制度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扩展和深入,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这就势必对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为了培养医院信息管理人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上岗制度。
1.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知识:
(1) 信息管理和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
(2) 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3) 熟悉医院管理知识及医院业务流程。
2.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医院信息工作两年。
3. 本科室招聘员工,需经有关部门正式录用考试或聘用考试。新分配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上岗培训,熟悉医院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医院业务流程,必须从事硬件修理3个月,熟悉全院各类软件运维1年以上,才能分配正式的工作岗位。
4. 新调入员工根据其掌握的具体知识,有针对性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后才能上岗。
5. 对于重要技术岗位,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条件,才准许上岗。软件开发人员、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网管员等需经厂商培训、取得软考资格证书或相应的职称资格。
6. 每年举办专项的知识培训,并进行内部考核。
7. 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管理岗位人员,应通过参观、会议、培训、主动学习等形式更新技术知识和管理技能,掌握新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 全科人员排班参与机房日常巡查工作,全员知晓机房的运行状况,紧急状况下有利于相关设备的顺利操作。人员配置充裕的条件下,可以考虑设置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2. 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或鞋套,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 值班人员需每天巡查机房,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及时填写机房日志。
4. 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 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或专业工程师操作或协助。
6. 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 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 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9. 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第2篇 某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二、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3篇 建康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 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 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 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 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 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 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 信息共享管理
3) 机房管理
4) 网络管理
5) 数据库管理
6) 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 信息标准化管理
8) 用户管理
9) 数据备份管理
10)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11) 人员培训
1. 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2. 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3. 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4篇 医院护理信息统计制度
医院护理信息统计制度
一、进行护理资料分类登记。质量指标按月统计制度。
二、各科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真实统计指标报告及时,各类资料保管妥善。
三、临床各科必须作好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临床教学、急救器材、特护、一级护理、工作座谈会、褥疮、护理差错事故、护士考核、出院病历、基础护理、消毒灭菌等登记。
四、质量指标应包括:护理管理月报表,各种统计指标及考核表等。
五、护理部应根据统计指标及时分析护理质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六、各种统计资料每月5日前报护理部。
第5篇 华东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6篇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7篇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二、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8篇 附三医院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1.药剂科设兼职信息员,深入临床,收集和征询药品质量情况,做好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工作。药品质量反馈表一式两份,科室保存一份,上报招标办一份,将反馈内容汇总整理,定期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
2.在药品应用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质量信息反馈报告及有关资料,应妥善保存。
4.充分利用院内网络,随时发布药学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第9篇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2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二)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要全科讨论并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第10篇 附五医院护理质量控制信息反馈制度
第五医院护理质量控制信息反馈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医院护理质量控制组及各质量控制小组。各科室建立科护理质控小组。
二、确定护理质量控制项目及评分标准,完善并修订,实行目标管理。
三、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在护士长带领下每周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自查自纠认真记录,每月进行质量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结果反馈给每位护士并上报护理部。
四、医院护理质量控制组在护理部主任带领下工作,每月对护理质控内容进行检查,结果书面上报护理部,并上报医院与科室奖惩挂钩,定期召开护理质量分析会,做到有分析、有评价及处理反馈,从而促进护理质量不断提高。
第11篇 y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12篇 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z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制作、维护和管理,特制定中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设立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小组,负责对信息的审核与管理。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记过等处分。
七、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
八、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网页被黑,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和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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