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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0

y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1篇 y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四)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

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七)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第2篇 八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空气消毒

1、经常打扫卫生,保持清洁,包括玻璃、墙壁、吊灯及输液架。

2、病房采用湿式清扫,如湿式拖布、湿毛巾、湿扫帚套,以保持空气清洁。

3、普通病房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每次30分钟。

4、特殊感染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封闭病房,进行终末消毒,空气用臭氧消毒。

5、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用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二)一般物品消毒

1、病房、治疗室、厕所拖布专用,并有明显标记,清洗后分开放置,悬挂晾干。如擦拭血迹、呕吐物、排泄物等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悬挂晾干。

2、抹布一桌一布,扫床一床一套,用消毒液浸泡,洗涤后备用。

3、患者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床、床头柜、凳子用消毒液擦拭。被褥用臭氧(或消毒机)消毒,特殊感染被服放置黄色塑料袋内,集中处理,或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或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4、脸盆、便器用后消毒,提倡一次性容器,固定使用。

5、餐具用后消毒。

6、病室暖瓶每周擦拭两次,以保持清洁光亮,瓶塞煮沸消毒。床边隔离患者暖瓶专用。

7、体温表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清洗擦干后备用。床边隔离患者体温表专用。

8、各种监护仪或血压计的袖带每周清洗一次,特殊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三)、非一次性管道的消毒

1、非一次性胃管、吸痰管、导尿管、肛管用后分别放在消毒液内浸泡,在刷洗、晾干,送供应室灭菌后备用。

2、雾化吸入器专人使用后,必须经消毒(螺旋管、面罩、雾化罐各关节拆开,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方能用于他人。

(四)、一次性物品的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针头、输液器、弯盘、吸氧管、胃管、导尿管、气管插管、引流管、内窥器等,用后医院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各种瓶类消毒

1、碘伏、酒精瓶每周灭菌2次。

2、氧气湿化瓶每日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晾干备用。正在应用的湿化瓶每日更换无菌水,吸氧管专用,24小时进行更换,一次性的用后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重复使用的用毕冲洗消毒。

3、药杯用消毒液浸泡,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备用。

4、电动吸引器、胃肠减压器、洗胃机容器里的内容物用后随时倾倒,做到每日刷洗。用毕先用消毒液浸泡,再清洗干净备用。

5、密闭引流瓶用后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再刷洗干净、用双层包布包裹送供应室灭菌。

(六)器械敷料的消毒

1、换药盘(碗)、镊子、剪刀用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高压灭菌。

2、经灭菌的各种敷料桶(纱布、棉球)、无菌包,开封后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并注明开封时间。

3、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注明起始日期和时间。

(七)床边消毒隔离制度

1、床头要有隔离标记。

2、操作完毕,要用消毒液消毒双手。

3、餐具、药杯等用后放消毒液中浸泡后再刷洗晾干。

4、患者接触过的器械,用消毒液浸泡后,再送供应室处理。

5、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要单独使用,用后消毒处理。

6、手术患者需通知手术室,以采取隔离措施。

7、废弃污染物放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八)隔离病房制度(除床边隔离制度外)

1、病房门把手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2、进入隔离室,穿隔离衣、戴手套、口罩和一次性鞋套。

3、便器专用,排泄物按规定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混合浸泡,放置2小时后倒入下水道。

4、凡乙肝血液、分泌物污染的器械、拖布,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进行处理。

5、患者出院后,行终末密闭消毒。严重隔离患者用过的被服应焚烧处理。

6、废弃污物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焚烧等)。

(九)环境卫生学检测

监护室、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等每月空气培养。定期检测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

第3篇 八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预防各项规程。

2、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留长甲、不戴手饰,操作时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入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换鞋戴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

3、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须引导至感染科门诊就诊,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按规定网络直报疫情。

4、重点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消毒隔离制度。要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标识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认真洗手。接触传染病人后用消毒液洗手。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断治疗用物(器材、器械、敷料等)均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牙垫等均须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采用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原则进行消毒灭菌。未经严格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不得使用到病人身上。每月对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测。

7、注射、治疗时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开启的无菌溶液必须在24h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8、碘酒、酒精、碘伏等消毒灭菌剂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2次。

9、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洗婴室、icu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每月一次物表及空气的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

10、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配餐间、病房、厕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帚、抹布等),标志明显,分别清洗,分区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1、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消毒液浸泡,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出院后终末处理备用,住院期间每周消毒一次。

12、普通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床单位或病房按病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3、换下的脏被服放入污衣袋内,有脓血、体液的应置于防水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14、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各类衣物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洗消毒制度。

15、严格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每批购置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规定,并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及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垃圾、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医疗废物,密封回收,统一销毁。传染病人的体液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实验室菌种、毒种必须灭菌,无害化处理。

17、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污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生活用具、房间严格消毒处理,敷料焚烧。

18、做好医院污水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有经培训的专人负责,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19、凡手术、分娩、血液透析、导管介入检查治疗之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hbsag、抗-hcv、hcv、hiv等项目检查,对结果阳性者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20、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发出。

21、救护车辆及担架运送传染病人及尸体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22、医务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经常向病人进行各项卫生制度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宣传。

第4篇 八一医院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齐,操作前后必须洗手。

2、医生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

3、口腔器械盘(镊子、口镜、探针)、注射器、口杯、手套、吸托器均为一次性使用,用后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4、手机头、超声波治疗头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洁、干燥、塑封后高压蒸汽灭菌。

5、钻针、拔罐针、洗髓针、根管锉等,一人一机一消毒。(预消毒→超生清洗→环氧乙烷或高压蒸汽灭菌)。

6、口内器械(充填器、针柄、成形夹)、口外器械(剪子、拔牙钳、凿子、梃子)、修复用托盘等均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清洗→灭菌。

7、纱布、棉球、缝合针等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8、无菌持物钳采用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一次,若有污染随时更换。

9、灭菌器械(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无菌生长证明灭菌锅合格。

10、漱口盂保持清洁,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刷洗。

11、诊室工作台面、地面等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

12、诊室空气每日用紫外线灯或消毒机消毒,每月监测并记录。

13、废弃敷料等医疗垃圾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第5篇 八一医院胃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胃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设检查区和清洁区,每天工作后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台面及地面。

2、每日空气紫外线灯或消毒机消毒。

3、工作人员操作戴一次性手套,一人一用一消毒。

4、弯盘、口垫、口杯一人一用。

5、患者用后的胃镜要按照卫生部要求的洗消程序进行,每月监测培养一次。

6、消毒方法参照内镜的消毒与灭菌。

第6篇 八一医院感染预防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预防制度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控工作。

二、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完善各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汇报医院感染管理情况,研究改进工作。

五、制定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每月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抽样监测,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分析,定期对医务人员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六、做好住院患者传染病筛查工作,在对其开展的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八、诊疗器具用物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卫生用品的进货、储存、使用、用后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九、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母婴室、新生儿室、重症病房、导管介入室、血液净化室、内窥镜室、口腔诊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其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作监测。

十、医务人员要掌握常用消毒剂的性能、作用时间和使用方法,配置时应注意有效浓度及影响因素,并定期检测,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

十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及卫生用品的进货证件、储存、使用情况及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用后的处理、消毒效果和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临床医师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科主任、监测医师、护士每月对本科用药情况进行监测,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有计划地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议。

十三、医院感染管理科监测医院感染情况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第7篇 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1.洗衣房的工作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中包括送风、过滤、交换、排气及污染区的空调设备。

2.处理、存放污染和清洁的衣物必须明显分开;分类区和清洗区应视为污染区;烘干区和压烫区、折叠区、库房为清洁区。收集、清点污衣时应在制定地点进行,污染衣物分类应在单独房间进行。

3.洗衣中心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好工作衣帽、口罩及鞋,下班前应洗手、淋浴、更衣。进餐不得在工作区内,尽量避免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互相穿梭。非洗衣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可进入工作区。

4.分类区的工作人员应穿戴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分类时避免抖动衣物、被单,应先将受排泄物污染的衣物、被单等分类出来。接触污染衣物的手应用肥皂洗3遍,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

5.认真执行清洗规则,一般患者的衣物必须加温清洁,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30min以上。成人、儿童、婴儿、手术室、产房、传染病室的衣物应该分类、分批清洗。

6.被脓血污染、传染病患者的衣物、被单等应先由所在科室用干净被单包裹,并注明内有何物、数量,送环氧乙烷室消毒,也可先将衣物、被单浸泡在1000mg/l含氯消毒液60min后取出送洗衣中心。

7.传染病患者的棉被、被褥、枕芯、棉大衣等在病室做终末处理,如臭氧消毒、过氧乙酸熏蒸等初步处理后,再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方可应用。

8.收回的所有敷料应先放入洗衣机内冲洗3遍,然后再加入漂白粉、洗衣粉加温、清洗,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40min以上。

9.消毒清洗后的被服单独管理、发放。

10.洗衣房对使用过的污衣袋,随赃物消毒洗涤。污染或清洁推车在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清水或洗涤剂擦拭1次,接送传染病房、明显污染被服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擦拭。

11.洗衣房污染区上班时应开窗,保持良好通风,下班将污染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开窗通风1次,每日对门、窗、椅、地面用清水进行擦拭,下班时关门窗,地面清水拖1次。每周大扫除1次。

第8篇 南二医院口腔科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口腔科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帽子、口罩。进行各种治疗、操作前后要洗手,必要时戴一次性手套。

二、诊疗及手术器械、注射器、针头、漱口杯及镶复膜具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或免菌。

三、一次性口腔诊疗器械用后须毁型,消毒液浸泡后集中处理。诊疗用的棉球、敷料等医用垃圾用后必须集中处理。

四、牙钻应采用有效的消毒措施,如2%戊二醛溶液浸泡消毒。

五、诊疗室必须每天用紫外线进行消毒,并登记。

六、各种消毒过的治疗盘,包括口镜、镊子、探针等,均只能使用一次,再次使用时,须重新清洗消毒。

七、污染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可疑污染物品应停止使用,重新消毒。

八、可疑有传染病的患者,应立即隔离或转科治疗。

九、每年对口腔科医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在口腔科工作。

第9篇 第一医院软式内镜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软式内镜感染管理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二、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四、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五、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六、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1.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2.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3.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七、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八、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九、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十、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十一、软、硬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具体详见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十二、做好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2.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3.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第10篇 第一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各科医护人员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二、医院发生感染流行或暴发,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

四、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对感染患者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告。

六、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证实流行或暴发,计算罹患率,查找感染源,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制定、组织落实的控制措施及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七、调查报告及时报主管院长,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八、其他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11篇 医院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回收的一切物品,先分类浸泡消毒后,再按各类物品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灭菌程序和时间。灭菌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30×50cm3,待灭菌物品装填不得超过柜室容积90%,亦不得小于5%,每包内放置灭菌指示管,包装外挂灭菌指示牌,清晰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消毒人姓名,灭菌后检查指示牌是否变色,指示管药片是否熔化完全。

三.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标志明显,接触无菌物品前要洗手、戴帽子。定时检查清理,过期物品及时处理,发放按消毒先后顺序。

四.做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发放回收工作。发放时应仔细检查,不准将包装破损、超过有效期或不合格的产品发出,将消毒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回收毁形后统一回收,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不准将未经消毒毁形的注射器输液器流入社会。回收后的发票应妥善保管备查。

五.做好个人与环境卫生。进入无菌室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鞋,戴好口罩帽子。保持地面物表清洁,每天应用消毒剂擦拭或拖地,空气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六.每月进行一次空气物表、消毒包、手的细菌培养,每半年进行一次紫外线灯强度监测。

七.做好院感工作各项活动的文字记录。

第12篇 八一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1、住院患者发生一般院内感染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写“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个案登记表应归入病历。

2、临床医护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发流行时,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同时积极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发生以下情况时务必在12小时内由医院向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报告:①5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③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发生以下情况时,2小时内由医院向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报告:①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发生的医院感染和医院感染暴发属于法定传染病的,还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

3、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汇总分析医院感染情况,并将其结果报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

4、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感染漏报率调查,并对漏报中存在的问题按本院的奖惩制度处理。

5、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要深入临床调查分析,随时掌握医院感染部门发病状况及全员感染菌种流行趋势,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或杜绝感染的蔓延,同时报告主管院长,通报有关职能科室及县卫生局、疾控中心。

6、医院感染漏报率超过≥20%,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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