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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手术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3

中心医院手术制度

第1篇 中心医院手术制度

某中心医院手术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讨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讨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讨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主管医生应在术前按规定完成各种病历记录,包括术前小结。

3、施行手术前向患者慎重交代病情,且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科主任签字,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细致且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药品、器械)。

7、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乃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8、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员要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9、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10、手术中术者、助手、麻醉医生、护理人员应集中精力,动作熟练、轻巧,解剖层次清楚,麻醉效果满意,医护人员配合默契,严格掌握输液原则,避免异型输血。

11、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2、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下级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领导。

13、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14、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5、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代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16、手术后手术医生、麻醉医生不要放松警惕,巡视、换药、观察、随访及时,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给予必要的处理。预防感染措施得当,重视营养支持治疗。

17、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

18、手术医生或助手在手术结束后,应即时完成“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主管医生应在术后连续三天书写病程记录,麻醉医师应做好手术麻醉后分析、讨论及随访工作。

19、医生分级,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分为:

1)医士

2)医师

3)主治医师

4)副主任医师

5)主任医师

各级医师(士)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后方可开展规定的各类手术。

20、手术分类,根据国家新版教材,参照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建议,按照手术的难易、大小、是否曾开展的情况分为:

1)一类手术: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手术: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

3)三类手术: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4)四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21、各级人员参加手术范围,根据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与职责限定:

1)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或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四类手术术者。

4)主任医师可担当三、四类手术术者。

5)上级医师均有权有责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检查监督全科手术,以确保手术质量、安全。

22、手术批准权限:包括决定手术时间、指征、术式、手术组成员的分工等。

1)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批。

2)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审批。

3)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由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中的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5)凡致残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同意,业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2篇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及灭菌管理制度

一.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并须经高压蒸气或高效化学灭菌。

二.各种手术备用物品均应保持清洁,定期检查手术器械关节是否锋利,钳、镊是否密合。手术用过器械物品均应彻底清洁后(有菌器械先消毒后清洗),整理包装送去灭菌。

三.无菌物品必须在无菌区专柜内贮存。室内应通风、干燥、清洁无尘、无杂物。

四.无菌物品必须定点、定位,按消毒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标记清楚。有效期为7天,霉季5天,细菌检测每月1次。

五.无菌包一经打开或无菌溶液开瓶后超过12h即不能使用。无菌台准备后超过4h不得使用。无菌包不应超过30cm×30cm×50cm。包布应大小适宜,无破损,内外包布均应有化学消毒指示剂以鉴定灭菌效果。

六.手术器械尽量不采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如必须选用高效消毒液消毒,应保证消毒液质量、浓度和浸泡时间,浸泡时应打开钳的关节,每周更换消毒容器及溶液,标记清楚。无菌物品生物检测每月1次,需有据可查。

七.无菌肥皂水、刷、小毛巾等打开24h后须重新消毒。泡手桶每周消毒,泡手酒精每周过滤并每日测比重,保持在70%~75%。pvp-i应记录使用次数,定时更换(一般80次即须更换)。医护人员手指每月作细菌检测1次,需有据可查。

第3篇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3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三)

一、术前管理: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进行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日术者(指主刀医师,下同)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的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情况,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署知情告知书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经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三级(骨科四级)以上(含三级)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疑难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体现在术前讨论记录中,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4.主刀医师确定应按《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执行。四类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同时须经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同意签字并报医务科备案。(紧急情况于术后24小时内补办手续。)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查看各项术前检查结果、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均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由术者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手术室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3.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其授权的家属/代理人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9.严格按照《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萧中医〔2010〕40号)进行手术安全核查。

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术后24小时)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48小时之内必须要有1次主刀医师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使用按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6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六)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5篇 市中心医院医疗手术谈话制度

中心医院医疗手术谈话制度

为维护患者和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包括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度三部分。

一、术前谈话制度

(一)对每一位需要手术的病人,经管医师或手术主刀医师在术前均应向其本人或家属详细交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式和范围及术前准备和预防措施等。同时应详细介绍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危险性,以及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主刀医师和患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均应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除急诊外,术前谈话应在12小时前完成,要使患者或患者家属有充足的时间理解术前谈话、阅读手术知情同意书,决定手术与否并签署意见。

(二)重大手术(指疑难、危重、高风险手术),手术主刀医师术前应向患方详细预警告知有关的医疗技术损害情况及预防应对措施。

二、术中谈话制度

术中如遇到病情变化或病情与术前不符,需改变手术方式或中止手术时,均需向患者家属交待清楚并签字同意

三、术后谈话制度

术后24小时内,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应主动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手术经过、术中所见、术后诊断及治疗措施,并告知术后的注意事项。医患双方应按规定在手术情况知情书上共同签字。

备注:以上各谈话制度相对应的告知模板详见附件。

手术知情同意书范本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

手术前(包括介入性诊治)诊断:

手术指征:

手术方式、范围:

第6篇 附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围手术期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常规,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针对我院围手术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围手术期定义及时限

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

二、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床位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

2、决定手术前,床位医生必须请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讨论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科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手术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严格执行我院的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汇报科主任请相关科室会诊。

4、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三级及以上手术需同时报医教科备案,特殊手术或四级手术需按照《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规定,填写我院《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教科审核,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

5、手术医生要亲自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6、二级及以上手术,麻醉医生术前必须亲自查看病人,遇特殊手术、重大手术,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术前要共同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及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共同完成麻醉同意书签字。

急诊手术病人不能签字,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7、床位医生应及时做好手术前小结,三级及以上手术、特殊手术等必须由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记录在病历及相关台帐中。

三、手术中管理

1、严格按照我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认真核对,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参加手术人员(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医生讲述手术的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查的要求执行。

3、手术医生在手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请上级医生、科主任或医教科进行术中会诊,如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需由手术医生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后实施。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不得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术中严密监视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不得擅自离岗。

5、所有手术均应安排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病人肢体摆放是否舒服、有无压疮及病人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6、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不得进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7、局麻手术中,手术医生必须经麻醉医生同意后使用麻醉药品,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防止意外情况。

8、麻醉医生准备使用贵重药品或术后镇痛泵时须听取手术医生意见。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10、手术医生、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负责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一律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11、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历中记录。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12、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四、手术后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床位医生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生向床位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破坏性较大的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普通病房。

3、麻醉医生与病房护士要床头交接病人,检查病人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病人,主动为病人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手术医生及科室主任要亲自查房。

5、手术记录应由手术医生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等。

6、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7、麻醉医生对所有实施麻醉的病人术后进行三天随访,对病人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等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如发现并发症,应继续随访,并及时做好随访记录。

五、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生开具或按手术医生意见床位医生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第一医院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第一医院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为提高我院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降低患者发生术后并发症的风险,并使患者手术效果得到科学客观的评估,依据中国医院协会《关于发布和实施<手术安全核查表与手术风险评估表>的通知》医协会发[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拟在我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二、择期手术病人,手术前24小时手术医生、麻醉医生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相应内容对病人进行评估,做出评估后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由手术医生根据评估内容计算手术风险分级。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制定出安全、合理、有效的手术计划和麻醉方式,充分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或监护人)手术方案、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获得其知情同意。手术风险评估分级≥2分时,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报医教科,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手术。

三、急诊手术病人,术前主刀医生、麻醉医生、巡回护士应对病人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评估,做出评估后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共同就评估结果向患者或其委托人(或监护人)充分告知本次急诊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及严重后果。手术风险评估分级≥2分时,必须同时向科主任汇报。

四、《手术风险评估表》归入病历保存。

五、医教科、护理部负责定期对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8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第9篇 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第10篇 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医疗机构手术权限

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施行所有级别手术。三级甲等医院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普洱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市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籍医师在本市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11篇 西区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手术室一般规则:

一、为了严格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及与手术有关的本院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进修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手术室。

二、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的衣、帽、口罩、拖鞋。

三、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如到病房看病人,接送病人,送病理标本或取血等,一律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四、患疖疮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下,须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手术间及配合手术。

五、手术室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

六、一般手术间先进行无菌手术,后进行感染手术,两台手术之间地面应采用湿式擦拭进行清洁,术后进行消毒。

七、手术室上午除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及外出。

八、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填写并送至手术室,过时填写一定要取得麻醉科主任及护士长同意。感染、特殊手术应在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室内一切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避免损害与浪费。

十、注意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十一、除值班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在手术室留宿。

手术间规则:

一、手术必须准时开始(一般以开始准备作为开始时间)。

二、手术间内应保持安静,谈话仅限于与手术有关的内容,严禁闲聊谈笑。

三、室温尽可能保持在24-26℃,湿度在50%-60%,手术进行时关闭手术间房门。

四、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无意违反或经他人指出违反无菌技术时,应立即纠正,不得争辩。

五、手术进行时,巡回护士不得无故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须告知洗手护士和麻醉师,并及时返回。

六、手术完毕,必须将手套脱下,再做其他工作,脱下的手术衣要送洗浆房清洗、消毒。

第12篇 第二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附属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皮肤切开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确认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确认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标识、麻醉安全检查、血氧监测建立、患者过敏史、气道或呼吸功能是否障碍、静脉通道建立、皮肤是否完整、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2、皮肤切开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体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3、患者离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手术名称,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安全确认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九、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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