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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五医院分级护理制度(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0

南五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第1篇 南五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第五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一、目的

分级护理指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特级护理或一、二、三级护理,进行病情观察和治疗护理,并根据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定给予基础护理。

二、适用范围

1、特级护理

(1)脏器功能衰竭(心、脑、肾、肝、呼衰)。

(2)各种复杂的新开展的大手术。

(3)各种严重的创伤、烧伤,多脏器功能损伤。

2、一级护理

病情严重或病情不稳定需严密监测和观察者。

3、二级护理

病情基本稳定者。

4、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者。

三、主要护理要求

1、特别护理要求。

(1)专人护理或转入icu,

(2)根据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出入量。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

(4)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5)做好基础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2、一级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监测记录生命体征、出入量。

(2)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

(3)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4)做好与疾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5)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3、二级护理要求

(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防止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

四、日常生活能力(adl)的评定和护理要求护士应对病人进行adl评定,并提供相应的护理。

1、级别

(1)一级:完全独立,各项活动能在正常时间内安全完成。生活可以自理,不需要借助帮助。

(2)二级:部分独立,在完成各项日常生活活动中,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并超过正常完成活动时间,动作不够安全。若提供必要的物品,生活可以自理。

(3)三级:部分依赖,已尽最大努力仍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需要指导、监督或说服,协助生活护理和功能锻炼。

(4)四级:完全依赖,完全需要帮助。需要协助被动活动,指导部分主动活动。

2、护理质量标准

(1)床铺平整、清洁、舒适,无碎屑、无尿渍、无血渍。

(2)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

(3)口腔清洁,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

(4)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指、趾甲、须发等洁净。

(5)满足进食的需求。

(6)满足饮水、排泄的需求。

(7)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

第2篇 南五医院精神料分级护理制度

第五医院精神料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4)脑立体定向手术后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设专人护理,制定护理计划。每班评估病情,并做好护理记录。

(2)认真落实基础护理及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尚不需特护的重症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病人;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身体极为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极度紧张兴奋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所致的自杀、出走、伤人、拒食者。

(3)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4)入院一周内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重点病室,严格监护,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实行封闭式管理。需严密观察病情,重点交接班。

(2)病人以在重症病室内活动为主,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3)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予以约束时应做好基础及安全护理。

(4)对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生活者,应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5)每天测生命体征一次,每天评估病情,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

三、二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或仅有一般的躯体疾病者。

(2)生活自理尚有一定困难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病人等。

(3)有轻度自杀、出走念头的流露,但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2、护理要点

(1)安置在一般病室,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生活物品可由病人自行管理。可在病室内自由活动或在工作人员陪护下参加各种户外活动。

(2)定时巡视,评估病情及治疗反应。

(3)督促或协助其进行生活料理,如梳洗、饮食、衣着、大小便等。

(4)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参加工娱、体育等各项活动。

(5)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加强心理护理。

(6)护理记录每周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四、三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症状缓解、病情稳定、等待出院的康复期病人。

(2)无自伤、自杀、冲动、出走危险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在一般病室,可酌情实施开放管理。用物自行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外出散步或购物,周末可回家或探友。

(2)评估病情,了解病人出院前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护理并帮助解决心理社会问题。

(3)请病人参加休养员委员会,与其商讨制定劳动技能训练计划,鼓励每天参加院内工娱及体育活动,为出院恢复工作、学习等做适应性准备。

(4)每2周做护理记录1次。住院半年以上且病情稳定者每月护理记录1次。

第3篇 西区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患者入院后,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后,患者一览表上必须有分级护理标志(特级、一级护理病人用红色,二级护理病人用蓝色,三级护理病人不作标记),住院病员每天生命体征按护理学基本要求进行测量、记录。

分级护理的具体要求:

特级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或大手术后,病情变化快,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和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员。

要求:

1、安置患者于急救室和icu、ccu监护室,24小时专人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各种管道固定通畅,按医嘱及时完成各项护理操作及治疗,观察用药治疗效果及反应。

2、评估病情,24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及时准确填写特护记录单,并按规定时间作出小结和总结。

3、基础护理措施到位,有安全措施。

4、掌握患者'十知道'(姓名、年龄、诊断、阳性体征、目前病情、主要临床用药、心理、饮食、排泄、睡眠)。

5、备齐急救物品和药品,做到'五定一及时'。做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重症、昏迷、发热、出血、大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或生活不能自理、有意识障碍的病人。

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协助生活尽量减少探视及谈话。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至少每小时巡视一次病人。

3、评估病情,制定动态的护理计划、实施,做好护理记录。

4、护士必须熟练掌握常用的抢救技能,各种监护仪的使用,执行告知制度,进行有创操作及约束前有书面告知。

5、认真做好基础护理,生活护理和晨、晚间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6、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使病人身心处于接受治疗的最佳状态。

7、做好床旁交接班。

8、按要求测量生命体征。

二级护理:适用于急性、慢性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

要求:

1、保证病人卧床休息,在室内或病区内做适当的活动。

2、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3、每2-3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按要求测量生命体征。

4、做好对病人的健康教育,协助离床锻炼,促进身心健康。

5、特殊病人或特殊用药患者做好床旁交接班。

6、按要求测量生命体征。

三级护理:适用于生活能自理,各种疾病和手术恢复期及慢性病的病员。

要求:

1、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

2、注意观察病情,每日巡视病房不少于3-4次。

3、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和出院指导。

4、按时做好各项治疗用药,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第4篇 市医院分级护理制度五

医院分级护理制度(五)

一、特级护理

病情危重、昏迷、休克和需要随时进行抢救者;各种复杂的大手术,如体外循环心内直视手术、脏器移植等;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等,应特级护理。

1、派专人昼夜守护,订出特别护理计划。

2、准备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3、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4、认真细致地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心、肝、肾衰竭,高烧,各种疾病急性期,各种大手术,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瘫痪,晚期肿瘤等需一级护理。

1、绝对卧床休息,保证满足病人生理护理需求。

2、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3、加强皮肤护理,每日擦背2次,每2小时翻身1次,预防褥疮。

4、注意口腔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并发症。

5、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特殊需要按医嘱、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做好护理记录。

三、二级护理

各种疾病急性期已过,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而身体虚弱者,普通手术,慢性病或年老体弱不宜过多活动者,以及骨牵引和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可二级护理。

1、根据病人情况,帮助其在床上坐起或在室内适当活动,并给予生活上必要的协助。

2、每1-2小时巡视一次病房,观察病情。

3、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

4、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四、三级护理

一般慢性病和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以及各种疾病恢复期或即将出院者,可三级护理。

1、病人可下床活动,生活自理。

2、每日定时巡视3次,注意观察病情,思想情况,给予卫生保健指导。

3、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各2次。

4、促其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第5篇 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6篇 市民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人民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精神障碍病人的病情轻重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的影响程度评判,按医嘱确定护理级别及相应的护理要求。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⑴按医嘱,如新入院者3天,病情需要可适当延长。

⑵精神症状危及自身和周围安全的病人,如有严重兴奋躁动、有自杀、自伤、伤人、外逸等企图和行为者。

⑶意识障碍病人,严重药物反应,合并严重躯体疾病者。

⑷木僵状态者。

⑸精神科特殊治疗病人。

⑹住院司法鉴定者。

2、护理要求

⑴安置在重观室,设专人护理,外出检查等需有工作人员陪同;住院司法鉴定者尽量不与其他病人接触。⑵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记录病人重要的生理、心理反应。⑶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⑷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⑴精神症状明显,如有自杀、自伤、伤人、外逸意念,但无相应行动的病人或存在被害、自罪妄想及幻觉所致的异常行为的病人等。⑵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

2、护理要求:⑴外出检查等有工作人员陪同。⑵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记录病人重要的生理、心理反应。⑶协助做好病人的生活护理。⑷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⑴主要精神症状基本控制。⑵生活基本能自理者。

2、护理要求:⑴积极组织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督促做好生活料理。⑵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发现病情波动及时报告并记录。⑶开展健康教育,训练病人良好的行为和独立生活能力。

三、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⑴精神症状基本控制,病情稳定者。⑵自知力恢复者。

2、护理要求:⑴培养病人良好的行为和独立生活能力。⑵做好健康教育。

第7篇 某区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附属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1、护理对象:病情危重,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生命危险,需要抢救或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员;。

2、护理要求

1)安置病人于危重监护室或单人病室。24小时专人护理,班班交接;建立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规范。

2)备有各种抢救仪器和药品。严密观察病情,随时监测生命体征等指标、观察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按医嘱及时执行各种治疗操作,收集各种标本,送药到口。

4)保证各种导管畅通、清洁,按时更换引流袋(瓶),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必要时消毒处理。

5)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痰,病情允许要拍背排痰。

6)气管切开者按气管切开常规护理,如:每天更换切口处敷料及定时消毒内套管等。

7)做好病人心理护理、卫生及健康教育指导。

8)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①洗脸、口腔护理和头发护理(梳头)每天2-3次;

②床边擦浴每日1次,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等;

③每日更换床单,有污染随时更换(病情允许);

④预防褥疮护理每日2次,病情允许建立翻身卡,每2小时翻身一次并记录,如病情不允许,要有记录说明。

二、一级护理:

1、护理对象:病重、需绝对卧床休息者;特大手术后7天内,各大、中手术后1~3天内;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等;脑瘫生活不能自理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每30分钟至1小时巡视病人一次。

2)按医嘱及时执行各种治疗和护理,收集各种标本,送药到口。

3)晨、晚间护理每日各一次(湿扫床、洗脸、漱口、刷牙、梳头、洗脚或擦澡、剪指甲等)。

4)口腔护理:手术病人每天2次,清醒且禁食病人指导其每日刷牙漱口一次。

5)预防褥疮护理:手术病人每日2次;必要时建立翻身卡,不能自行翻身的卧床病人每2小时协助翻身一次。

6)保持各种引流通畅、清洁、消毒,定期更换并记录引流量及色泽等。

7)协助完成就餐、服药、功能训练等。每周更换被褥一次,随脏随换。

8)做好心理护理,健康教育,有爱伤观念,做好出院指导。

9)能活动的病人每周要测量体重。

三、二级护理:

1、护理对象:已脱离危险期,病情较稳定,还不能完全生活自理者;年老体弱、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大、中手术后病情稳定者

2、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一次。每天定时测t、p、r,按医嘱测血压,并做好记录。如发热病人,超过37。2℃,每天4次,超过39℃以上者,每4小时测一次。

2)按时正确执行各种治疗与护理,协助指导晨晚间护理,督促个人卫生,送药到口。

3)保持导管的通畅,如留置导尿病人每天更换引流袋,并清洗导尿口。收集各种标本。

4)根据病情协助病人每天在床上或床边轻微活动。

5)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协助或指导就餐、个人卫生及二便护理,指导病人剪指(趾)甲,每周称体重一次。

6)每周更换床单被褥一次,随脏随换。

7)做好心理护理、健康教育,有爱伤观念,出院指导。

四、三级护理

1、护理对象:一般慢性病,手术前及手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每班巡视病人二次,掌握病人病情及活动情况。

2)按医嘱执行治疗,收集各种标本,送药到口。

3)每天测t、p、r一次,按病情及医嘱测血压并做好记录。

4)协助做好晨晚间护理。注意关心病人饮食及休息,督促病人做好个人卫生、修剪指甲。每周测体重一次。

5)每周更换床单被褥一次,随脏随换。

6)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及出院指导。

7)协助送水送饭。

第8篇 医院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 病情危重,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进行抢救的病人。

(二) 各种重大手术、复合伤、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等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病人。

(三) 特殊危重病人,家属或单位要求特护者。

(四) 严重工伤事故者。

二、 一级护理

(一) 凡具有严重心、肾、肝、呼吸功能衰竭的危重病人。

(二) 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三) 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失血、脑血管疾患、高热、昏迷、惊厥、休克等病人。

(四) 瘫痪、晚期癌症、惊厥、子痫、早产儿、牵引及卧石膏床等病人。

三、 二级护理

(一)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仍需卧床休息的病人。

(二)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的病人。

(三) 普通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外阴破裂缝合的病人。

四、 三级护理

(一) 轻症、一般慢性病、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待产妇。

(二) 各种疾病恢复期,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

第9篇 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1.适用范围: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适用范围: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适用范围: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适用范围: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10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1.特级护理

1.1指征:

1.1.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1.1.2重症监护患者;

1.1.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1.1.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1.1.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1.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特护标记表示

1.2.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每日早、中、晚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1.2.2安置病人于重症病房或单人病房。

1.2.3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其他观察指标,并做好记录。

1.2.4抢救仪器、器械和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物品的处理工作。

1.2.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1.2.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操作措施,保证各种导管畅通,保持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情况。

1.2.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护理措施和效果评价。

1.2.8了解影响病人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1.2.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2.9.1每日更换床单位及衣裤,保持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1.2.9.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擦身1次,并进行会阴护理。

1.2.9.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1.2.9.4每两小时翻身(或遵医嘱),压疮护理每日3次。

2.一级护理

2.1指征

2.1.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1.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1.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1.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一级护理标记表示

2.2.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2.2正确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种治疗护理措施,

2.2.3按照专科要求做好各种导管护理,保持导管通常,观察引流液,并做好记录,定时弃去引流液,并按医嘱要求做好标本留置和送检。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2.4加强基础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2.2.4.1做好皮肤护理,头发、会阴护理每日1-2次

2.2.4.2禁食、昏迷病人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病人协助刷牙。

2.2.4.3督促病人经常翻身,术后或昏迷病人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并做好压疮护理。

2.2.5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2.2.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3.二级护理

3.1指征:

3.1.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二级护理标记表示

3.2.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2.2根据患者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2.3协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并鼓励病人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完成各种需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2.4根据不同疾病,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指征

4.1.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4.1.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三级护理标记表示

每日巡视2次,掌握病情变化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督促病人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基础护理指征:凡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要求分别实施基础护理工作。

护理要求:

5.1床单位:床单位清洁平整,无污物、皮屑,床头柜清洁整齐,床下地面无杂物,患者衣裤清洁。

5.2头发、胡须:清洁整齐、无臭味,胡须短。

5.3口腔:有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措施,口腔清洁无残渣、无口臭。

5.4皮肤、会阴:清洁无污迹,无胶布痕迹。

5.5指(趾)甲:剪平,无污垢。

5.6各种引流管:固定正确,无扭曲,管壁清洁,引流管通畅。

5.7按时巡回,解决患者生活需求,如喂饭、擦身。

5.8药、饭、水送到床边。

5.9预防压疮:要求翻身有记录,体位放置正确、舒适,无压疮发生。

第11篇 市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等级,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红三角标记)、一级护理(红色标记)、二级护理(黄色标记)、三级护理、新病人(绿色标记)。

1、特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心、脑、肾、肝、肺等脏器功能衰竭;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大手术(包括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创伤、复合伤、烧伤、大出血、多脏器功能损伤。

⑵护理要求:专人护理或转入icu;根据病情测定生命体征,出入量;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反映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及适当的肢体活动,防止并发症;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一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病情严重或病情不稳定需严密监测和观察者。

⑵护理要求: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监测和记录生命体征,监测与疾病相关的观察指标;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做好与病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协助功能锻炼,做好健康教育;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二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病情基本稳定者。⑵护理要求: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做好健康教育,协助功能锻炼,防止并发症发生。

4、三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病情稳定者。⑵护理要求:了解病人病情及给予咨询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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