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查房制度范例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②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③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2篇 州医院护理查房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查房:管理查房每月1次,依据《云南省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手册》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质量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查阅护士长管理手册及管理资料。业务查房:每2个月1次,护理部组织,由科室确定查房病例,对专科、危重患者的护理及护理程序的应用和健康教育等进行指导,解决护理疑难问题。
二、护士长行政查房:每周1次,对护士的岗位职责、护理服务过程、分级护理质量、危重患者护理、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病区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抢救用品完好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三、教学查房:全院教学查房每季度1次,科室教学查房每月1次,病区护士长组织。对护理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对主要发言人作点评,会前做好提问和答疑准备。
四、护士长夜查房:每周2次。夜班护士长不定期到科室查房,重点巡视护士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解决护理工作疑难问题、临时调配护理人员,指导或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护士长参加科主任查房:每周至少1-2次,掌握特殊、危重患者病情,了解医疗对护理的要求。
第3篇 西区医院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一、护士长夜查房由护理部安排,全院护士长轮流值班。
二、参加夜查房的护士长必须服从安排,查房时着装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礼貌,认真履行职责。
三、查房中应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科室的急诊、危重、大手术病人的情况,查夜班护士执行医嘱,无菌技术,晚间护理情况及重点病人的五掌握: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特殊检查等。
四、负责检查夜班护士岗位职责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五、负责检查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的管理、探视、陪住等情况。
六、协助指导各病房护士进行抢救工作及解决夜间各病房临时发生的疑难问题,查房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室汇报。
七、夜查房每周二次。
八、认真登记夜查房检查表,次日晨交护理部。
第4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行政查房是院领导深入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值班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
2、院领导查房由院长主持,全体院领导、院办主任参加,根据查房重点,由院办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院领导查房时间和查房重点,由院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院办通知有关科室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院办负责做好查房记录和催办落实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院领导查房意见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院办或院领导报告。
第5篇 区中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中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带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负责查房记录整理,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改进落实情况。
三、凡在查房中科室提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由院领导当场表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作具体答复。各职能科室要积极地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转院办公室。
第6篇 某医院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一、科室应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查房应保证质量。
二、科室护理业务查房的主要对象是重症抢救病例,疑难病症和特殊病例,手术前后护理的重点和难点,新开展的护理技术操作,新开展的检查,有教学价值的病例等。
三、科室护理业务查房由护士长主持,必要时护理部派人参加,主管护士报告病例并主讲。
四、主讲人在查房前应做好病历资料、护理基础理论的准备。
五、护士长认真组织并做好查房记录,定期总结经验。
六、护理查房的形式,应多样化,如:一般护理查房、护士长查房、整体护理查房、疑难护理问题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教学查房等。
七、查房时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病人面前说病情。
第7篇 区中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中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院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科室参加。
二、查房时间在每个月的月初。
三、行政查房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七、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八、院长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作好记录。
第8篇 县人民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县人民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核心的查房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医师查房
实行主任、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制
二、人员组成:本科所有成员
三、时间要求
1、管床医生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8:00交班完后立即进行。
2、新入院病人,值班医师应立即处理,住院医师在入院后及时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在24内查看患者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对危重、疑难等特殊病例经主治医师提出或直接向科主任提出,科主任安排临时查房。
4、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5、主任、副主任医师对每一例病人一周要有一次查房
四、查房内容
1、检查了解病人的病情、诊疗,解决疑难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⑴、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介绍有关理论知识及进展,对查房记录在当天及时审阅修改、签字;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等。
⑵、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本组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病人、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科主任决定出院、转院、转科、会诊,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应一一予以纠正,对查房记录必须在当日内审阅、修改、签名等。
⑶、住院医师查房: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病员进行重点巡视;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检查各种辅检报告单,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检医嘱;了解病员思想情况,检查病员饮食,征求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认真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当日内记录完后送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对危急重症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及时临时查房等。
2、检查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五:查房反馈:
1、查房结束后,科室所有医生必须在医生办公室举行病案、质量讨论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
2、会上对发现的医疗问题做出处理,并由经治医生在病历上记录查房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科主任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对医疗质量、差错情况等管理问题必须在查房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报科质控组督查落实,以利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作。
4、会上各级医务人员要积极、自由发言,提倡、创造民主的学术气氛。
六、查房要求
1、查房是对住院病人进行诊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医疗工作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培训医务人员的重要环节,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服从查房制度。
2、查房时,各级医师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自上而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的诊疗病人,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在诊疗上要发扬民主,上级医生要以身作则,注意培养下级医良好的医疗作风。
3、任何人不能干拢和侵占查房时间(紧急抢救、会诊、任务、手术除外)。
4、规范查房人员行为:
⑴、查房人员必须注重维护个人形象,着装整洁,仪表庄重。
⑵各科室必须根据本科专业特点,统一装备查房器械,如听诊器(必备)、叩诊锤、眼底镜、额镜、手电筒等,统一配带方式。
⑶、查房时,上级医师站在病床右侧,经治医师携病历站在科主任后面,其他医师按职务、职称、资历顺序排列站在病床左侧,进出病房时,各级人员必须按序进出。
⑷、查房时必须环境安静,查房人员态度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得交头接耳、打闹嬉戏或随意进出,不得靠坐病员床铺,不得接电话、会客,不得处理与查房无关的事务。
5、查房前准备
⑴、查房前,经治医师应认真准备好病历、医疗影像、各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
⑵、护理人员要做好病房整顿,请陪护离开病室,关闭电视机,保持病区整洁、安静。
6、查房中要求
⑴、查房时,由经治医生汇报情况,主治医生分析病例,提出诊断治疗意见,上级医生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分析、指示。
⑵、查房时,管床医生必须携带所管病人的病历,以利上级医生了解病情、检查病历质量。
⑶、查房时,下级医师必须服从上级医生的领导,认真回答上级医生的提问,要求下级医师做床头笔记。
⑷、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原则下,实行互动式教育,要对下级医师进行考查性提问。
7、保护性医疗
⑴、尊重病人隐私权及知情同意权,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
⑵、查房时,对病员要热情亲切,态度和蔼,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和意见,避免有碍病员的语言和举动。诊查病人时严谨详细,操作轻巧。
⑶、医疗查房一般在床旁,若分析讨论影响病人时可在病室外进行。
第9篇 市中心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确保我院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根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职责
全院各级医师负责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临床科室及相关辅助科室负责本制度在本科的落实和日常检查。医务部负责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并监督和检查本制度在全院的实施。
二、程序
(一)查房医师资质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三级医师”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医师、二级医师和三级医师。我院医疗科室聘用的三级医师符合临床工作需要,结构完整合理。其任职条件为: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由所在科
室提出、医务部批准,获得一级医师任职资格。
2、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医务部批
准,获得二级医师任职资格。
3、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后的医师,由其所在科室提出、医务部通过、主管院长签字,获得三级医师任职资格。
(二)各级医师责任分配
1、一级医师对所管病床住院病人按时进行查房巡诊,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一级医师担负基础医疗工作:采集病史、进行物理检查、开具基本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实行基本治疗(处置)等。按照规定,及时书写医疗文书;向上级医师汇报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情况,执行二级医师的指示;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2、二级医师负责本科室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工作;参与特殊疑难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向三级医师汇报工作,执行三级医师的指示;二级医师应当每周查房2次。
3、三级医师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的工作。重点解决特殊疑难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三级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次。
4、下级医师必须执行上级医师指示。如下级医师按规定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或执行了上级医师的指示,其责任由上级医师负责;如下级医师不按规定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其责任由下级医师负责。
5、上级医师必须对下级医师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下级医师的工作做出指示。
6、三级医师负责制度必须反映在查房、手术、抢救、医疗文书、值班、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三级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查房意见病历中每周至少有1次记录内容,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每周至少记录2次。
(三)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准备
查房前,要提前安排好医疗工作,上级医师查房不得随意不到,有特殊事情需报科主任批准。下级医护人员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要明确本次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要准备好病历、*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
2、站位规定
查房时各级人员应站在自己指定的位置上:主任医师位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应位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位于患者左侧,与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位于床尾,其他相关人员依次位于病床周围。
3、各级医师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三级医师)查房:要对所查患者作出病情的分析和下一步的诊疗提出指导意见,解决疑难病历;审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补充患者病史和体征、分析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等。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的记录;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住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病人;审查检查化验报告,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写出次日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方面的需要。
4、查房程序
(1)(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查房
应按照程序进行,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1)汇报病历:住院医师陈述“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拟诊意见(印象)和“诊疗计划”,以及医嘱执行情况、病人感受意见和体征观察情况。陈述标准:①病历陈述符合病历规范;②病情观察周密,体征判断标准;③临床思路清晰,有拟诊意见和诊疗计划,符合医疗规范;④主动报告自我检控存在的问题及诊治难点、疑点。
2)检查:①询问病人症状、检查体征,并查看检验、检诊报告;②检查病历质量;③检查诊疗方案及医嘱执行情况;④检查医护人员“三基”水平;⑤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感受和意见。
3)提问、答辩和解答:①针对具体病历诊疗的关键技术问题由科主任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②针对病历质量问题和医疗处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答辩;③科主任对下级医师提出的疑难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
4)讲解或质量讲评:①结合病例进行循证分析(即该病例或该病种有关的临床医学资料综述及诊断、治疗的科学依据分析);②结合具体病例讲解国内外医学进展;③结合具体病例的病历质量、疗效观察、服务质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安全因素,进行质量讲评。
5)解决:解决下级医师解决不了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出医疗决策或会诊决定,解决欠妥的诊疗计划问题,纠正不当的医疗措施。
(2)主治医师(二级医师)查房
1)验:①结合病例对症状和体征的判断进行复核验证,以及补充;②对住院医师在诊疗工作中需要纠正的计划和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2)查:①查看检验、检诊报告;②检查病历质量;③检查诊疗计划及医嘱执行情况;④查住院医师在其当班内所作的诊疗工作是否到位;⑤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意见。
3)问:结合病例,对住院医师进行双向提问和解答:①针对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由主治医师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②针对病历书写质量问题和医嘱执行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③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提出疑难性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
4)讲:结合病例进行针对性的学术讲解:①该病例特点、诊断和治疗依
据的分析;②对病例的诊治过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讲评。
5)定:①根据病例病史、症状和体征,结合各种辅检结果,上级查房的意见,确定诊断、明确诊疗计划;②对疑难、危重病例经组织会诊后,确定新诊断或原有诊断的更改补充;③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及病程记录给予修改更正。
(3)一级医师(住院医师)查房
1)检:对新入院病例进行规范检查(即按照体格检查的顺序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拟订检查计划;依据病例治疗的进展及时查体了解病例的治疗效果。
2)察:病例从入院至出院期间,住院医师要对其诊疗过程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观察:一般病人一天两次观察,危重病人随时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自觉症状、情绪变化、心理状况、睡眠饮食情况,病情的演变、新症状的出现及体征的改变等。
3)问:针对病例在诊疗过程中的问题:详细询问病例病史,不遗漏项目:及时向上级医师提问请示;询问病人接受医疗服务的感受和对疗效的评价。
4)听:认真、耐心听取病人讲述病史以及诊疗的意见;听取上级医师对病例诊疗的指示意见,并提出自己的疑问,积极参与双向提问和答辩。
5)记:从患者入院至出院期间的一切诊疗活动,进行连续性的规范的病例记录。病例书写和病情记录应按照我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查房要求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时全科室医师(包括科内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及护士长和教学护士应参加。主治医师查房,科内本治疗组医师(科内相关的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参加。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下级医师报告简要病历、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医师应认真做好记录。
(2)注意做好保护性医疗制度,凡对病人有不利影响的讨论和对下级医师的批评不应在床前进行,应回办公室集中讨论。
(3)查房报告病历、讨论、讲解时,均应注意声音清晰,使全体参加查房人员都能听清楚。
(4)各项操作及查体应有严格消毒观念,每查完一病人后,应用消毒洗手水洗后方可检查下一病人,防止交叉感染。
(5)病历不准放在病床上,由住院医师或实习医生持病历,每查完一人将其病历送还病历车。
6、查房纪律
1、严格时间观念,按规定时间查房,不得迟到、早退。
2、查房时要做到:衣帽整齐、姿势端正,态度严谨,手机要处于震动状态,非医疗时间不接电话。
3、参加查房人员,禁止交头接耳或高声喧哗,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10篇 第一x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内容: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检查督促院部安排的各项任务和日常医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查房情况,及时向院办公会议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议。
2、时间:每月不定时一次;重要节假日前可重点安排。
3、参加人员:院领导、办公室、保卫科、医务处、护理部、质控科、门诊部、总务处、设备科、收费管理科、科教科、信息处干部。
4、由院办公室主任召集并做好记录。
第11篇 市中心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中心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一、急诊科查房制度
(一)科(副)主任每日重点查房一次,当班医师每日上午查房一次,下午上班后、下班前巡视一次,危重病人随时巡视,并有与家属多次病情告知谈话的记录和签字。
(二)晚上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前后夜查房各一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管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并及时准确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前,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线片、ct片、心电图、化验单等有关检查报告单。查房时,经治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史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意见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上。
(四)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
(五)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六)主管护士或主班护士须跟随医师查房,以了解病情,便于更好的治疗与护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分工负责制,也可以实行医疗组长、主管医师、经管医师三级分工制,但受聘的三级人员原则上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担任。
(二)住院医师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总住院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员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员,按时完成住院志,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住院医师每天对分管的病员要进行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断、治疗,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
(三)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组病员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组病员定期进行系统查房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主治医师对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危重、疑难及抢救病人要及时查房。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查房、讨论,确定新方案,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转科、会诊,修正病历记录,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四)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随同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具体指导下级医师,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主持各种病例讨论,介绍同类疾病国内外诊治进展。
(五)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三、夜间查房制度
设有总住院医师的医院,总住院医师要带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晚间查房,若无总住院医师,夜间由值班医师巡视病人,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或进行交接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如有发生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的,都需记录病情变化经过及处理结果,以及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情况。遇到医疗技术上问题时,值班医生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可经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同意,申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
第12篇 k市医院查房制度
市人民医院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应有计划的每天分别查各负责医师分管的病房;二级医师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据病情查房);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级医师大查房应有二级、一级医师、护土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对全病区病人负责,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应重点观察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之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或二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一)三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人,审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介绍国内外医疗新技术及动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一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各项诊疗资料是否及时收集、可靠,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值班医师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完成经治医师交办的诊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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