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y医院行政会议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有提案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全部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调配等方面的问题。对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作出相应的决议。
3、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提交议案,根据政策依据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长决定。
4、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7、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发现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传染病时。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患者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患者。
6、收治有自杀倾向和疑是有精神病的患者。
7、遇有故意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破坏国有财产时。
8、遇有患者在院内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
9、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行政议事规则
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医院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对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副院长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院长商量决定。
2、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3)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其他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例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每周一次,周一进行。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可以填写议题单,提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中层干部会议(科主任、护士长例会)
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周三进行。中层干部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开展政治学习、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三、行政办公会
由分管院长主持,由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举行。主要内容总结当前工作,包括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医德医风、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和临时性紧急任务。
四、职工代表大会
每年举行一次,由医院工会负责筹备和主持,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次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
五、科务会
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六、晨会
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传达中层干部会议及医院各种会议精神,值班医护人员汇报急诊入院及危重病人的情况,进行交接班,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第2篇 某医院行政会议制度
人民医院行政会议制度
1、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
由院长主持,院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参加,院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负责记录,必要时按照会议结果写出文件或会议纪要;根据会议需要还可指定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参加。一般每周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讨论和决定行政管理、业务指挥、业务技术建设以及基建、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
3、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
由院长(副院长)主持,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和临床业务科室的科主任或科负责人、护士长)参加。原则上每四周召开1次,院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并进行会议考勤。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传达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小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
4、早会(晨会)
由各病区科主任(或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体病区工作人员参加。在早上上班后15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夜班值班人员汇报,介绍新入院病人及重危病人病情。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当日工作。
第3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 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有提案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全部参加。
2、 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调配等方面的问题。对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作出相应的决议。
3、 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提交议案,根据政策依据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长决定。
4、 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5、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6、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7、 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第4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例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每周一次,周一进行。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可以填写议题单,提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中层干部会议(科主任、护士长例会)
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周三进行。中层干部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开展政治学习、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三、行政办公会
由分管院长主持,由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举行。主要内容总结当前工作,包括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医德医风、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和临时性紧急任务。
四、职工代表大会
每年举行一次,由医院工会负责筹备和主持,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次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
五、科务会
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六、晨会
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传达中层干部会议及医院各种会议精神,值班医护人员汇报急诊入院及危重病人的情况,进行交接班,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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