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人员替代制度2
医院人员替代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提高我院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为医院创建良好、有序的就医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人员替代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各个部门,按照各部门岗位职责,由部门负责人对科室人员进行岗位替代分工,有应急人员队伍及有效联络方式。
(三)替代原则
1、临床医技部门:
凡遇以下紧急情况,医疗行为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因意外情况不能继续完成其工作,须依照如下原则,实行人员替代。
1)根据岗位责任制,各科室医师、护士要按时交班,不得自行调换班次及自行找人替班,如有特殊情况,换班或替班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许可。
2)在岗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在上班期间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经科主任、护士长许可,并安排人员替代,替代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3)在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有权直接调配不在岗的科内任何医疗、护理专业人员来院救急,参与医疗护理工作。 如科室替代不能满足需要,应由科室负责人向对口职能部门提出院内替代,任何科室接通知后应及时派医护人员完成紧急替代任务。
4)有人员替代记录。
2、行政职能及其他部门:
1)部门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或因开会、出差、请假等其他原因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部门负责人及时指定替代人员代行其职责,并做工作交接,避免本岗位工作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2)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后方能上岗。
3)替代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办理情况应及时与原岗位人员交接清楚。
4)对于替代人员不能处理的非紧急事项,岗位替代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告之原岗位人员的具体上班时间。
5)有人员替代记记录
未按本规定进行岗位替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替代人员的责任。
第2篇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草案)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1、行政办公室职责
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聘用人员招聘、录用、待遇管理、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
(1)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2)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4)组织医院对聘用人员的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5)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6)负责督办财务科对聘用人员的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7)根据医院的工作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8)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2、聘用人员使用科室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对所属聘用人员的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
(3)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3、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发放;
(2)按时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保险等。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
1、每年年底,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上报院领导审批。医院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发展规划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岗位设置,确定人力资源计划,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2、人员选聘:行政办公室根据院长办公会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行政办公室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应聘者报到。报到当日,由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人事材料给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4、行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相应科室报到开始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试用。
三、试用
1、新聘人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医院有关规定,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半个月的职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即随时解聘。
2、试用期的考核
试用期满后,由办公室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表》。聘用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写出试用期工作小结;然后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根据其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写出试用期考核初评情况及考勤状况。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及考勤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是否正式聘用。原则上,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十天内,做出同意聘用、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
3、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所在科室负责人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办公室、院领导批准。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所在科室可以提前向办公室提交《试用期考核表》,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
4、延长试用期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再次考核无明显进步的,给予辞退。
四、人员录用
1、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所在科室存档,一份由本人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2、正式聘用合同分两种。一种是见习期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适合刚毕业没有取得资格证的职工。聘用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及是否考取资格证决定是否续聘。一种是长期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适合取得资格证书的职工。聘用期满后,如不发生解聘和离取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继续聘用。职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办公室。
五、人员培训
1、为提高聘用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院会举办各种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
2、岗前培训:新进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培训内容主要为医院规章制度、卫生行业纪律等,并进行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教育及文明礼貌用语训练,提高基本素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3、业务培训,由所在科室负责,集中学习技术操作常规、医疗文书书写、计算机操作以及各类人员职责等。各科室对聘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带教,科主任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并定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4、聘用人员经科室考核,对达到工作要求并胜任本职者,报请医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参加科室值班。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标准执行。自上岗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具体规定如下:
1、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标准为:本科有资格证者650元,本科无资格证者600元;大专有资格证600元,大专无资格证550元;中专有资格证550元,中专无资格证500元。
2、签订一年见习期合同人员,工资标准为:本科650元,大专600元,中专550元。3个月内无绩效工资,第4个月开始享受科室50%的奖金。
3、签订三年合同人员,工资标准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参加工作年限、资格证取得时间等条件,套发国家工资标准。享受所在科室100%的奖金。
七、考勤、休假及请假
聘用人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和正式在编职工一样享有公休假、探亲假、生育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待遇相同。
八、人员调动
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在科室之间流动,拟调入科室须向医院写出申请,由所涉及科室和院长办公会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
九、离职与解聘
1、聘用人员要求离开本医院,应提前十五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及培训押金。
2、医院根
据职员的表现或岗位设置计划,需要解聘聘用工作人员,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3篇 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医疗卫生法规依法执业,凡发现有以下违规违法行为的与年度考核挂钩。
一、本院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者除依法处置外,一律不得晋升晋职,并根据情节作除名、解雇、降职等处理。
二、凡涉及计划生育、索取红包、回扣、礼金、礼物等商业贿赂行为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作严肃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晋职。
三、凡违背卫生法规、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医疗安全事故,导致医疗后果及纠纷发生损害医院形象的,视具体情况对照有关制度作相应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称职,延迟一年晋升晋职。
四、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违反医疗常规,导致患者不满投诉的、根据情节作批评、通报处理,扣发年终奖,年终考核不得列入评比优良行列。
第4篇 zx医院高配房外来人员出入制度
医院高配房外来人员出入制度
一、外单位来客来访、参观学习、监察、检查等均由总务科接待,并持证明进入变电所。
二、因工作需要要求进入变电所人员,一律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医院内外各类检查人员,电力监察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人员。
三、来客需要用膳或住宿的由总务科统一安排。
四、外单位实习人员需要来医院学习的,需征得医院总务科和医院有关部门同意,并经过三级安全
五、外单位人员来医院需要本医院的留底资料,需经医院总务科同意并交纳一定的工本费方可提供,但属保密或专利资料的本医院谢绝提供。
六、非业务往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变电所,值班员私自来客必须在室外谈话,并要控制时间和不妨碍正常工作。
第5篇 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3.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
4.需要来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进修申报表(附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附单位介绍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审定资格后统一安排,发出通知,并将进修人员情况通知相关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交纳进修费用。未缴纳费用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到后,应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学习、生活等事宜,并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院。
7.科教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定期检查、考核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帮助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生带教由科主任负责,也可委托副主任代理。选派合适人员指导进修工作,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好的要及时表扬。进修结束,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做好书面鉴定,送科教科。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进修计划,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否则院方将终止其进修,且不出具进修鉴定。进修人员应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认真学习,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并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党团员应转办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有关组织活动。
1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1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需要请假的应本人申请,将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备案。两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医院与选送单位共同批准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销假。凡未经批准私自离院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两周的不发结业证书,只做鉴定。
13.进修期间医德医风差、工作表现差或发生医疗差错的,除书面检查外,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或发生医疗事故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4.因各种原因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15.进修结束后业务提高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16.进修人员的医疗费用和保健津贴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专用医疗器械自备。
第6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7篇 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
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科技兴院、人才强院为发展战略,以全面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为主题,以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重点,以深化医院内部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营造一个'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机制留人'的氛围,建设和培养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队齐全的卫生人才队伍。
2、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并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如医务、科研、护理、人事、财务等部门组成管理服务体系。
3、加强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努力营造培养人才的良好工作环境。建立和创新有利于人才梯队培养的机制,不断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梯队和结构达到合理比例,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多方式地加强梯队建设,确保人才梯队建设的质量。
1)加强基础训练:医务科、护理部有计划地组织各专业卫技人员尤其是青年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三基'培训和考核,制定和落实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
2)坚持在职提高:继续教育是毕业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由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计划,每月定期举办1~2次全院性专题学术讲座,以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专家指导:根据重点学科发展需要,聘用一批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以加强对年青医师的培养,充分发挥老专家传、帮、带、的指导作用。
4)加快人才培养: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外出长期进修和短期专题培训,以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鼓励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培养高学历人才。培养一批留得住、基础好、素质高、上进心强、有培养和发展前途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科带头人的储备力量。
5)给予人才待遇:医院设立研究生津贴,大胆启用年轻拔尖人才,聘用他们担任科室或教研室负责人。
6)扩大人才影响: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人才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提高人才的知名度,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和环境。
7)确保培养基金:设立人才培养和科研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进修、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的费用。
8)建立奖励机制:对医学科技创新、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科研课题评审属国内、省内、市内领先及各项技术操作比赛获奖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给予奖励。
4、建立医院人才信息库,确定考核目标,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考核。
第8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一、针对各专科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护理骨干、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进护理理念、护理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二、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三、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各种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四、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五、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第9篇 东华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四)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考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五)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六)医院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医德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纪检监察室。科室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七)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科室考评小组每月底向医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务人员加、扣分情况,年末进行全面评价并上报评价结果。
3.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八)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九)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医院考评总人数的10%~15%。
(十)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十一)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10篇 医院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医院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第11篇 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2
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二)
为防止院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市人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义。
实施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工作,也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职工、培养和锻炼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
二、重点岗位。
1、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等部门。
2、其它关键岗位。
三、重点人员。
1、以上重点岗位负责人。
2、以上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
3、会计、出纳等关健岗位人员;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工程物资)采购、保管人员。
4、其他关键岗位的人员。
四、轮岗期限
1、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原则上每2年轮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由医院管理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对于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实行定期调整。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医院应将轮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市组织部、纪委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医院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医院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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