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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25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1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级护理人员,各个班次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接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产后病人及特殊病例必须进行口头、书面及床旁交、接班。

4.交班者应完成本班职责,并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如抢救用物、呼吸机、吸引器等器械、氧气等。

5.交班的内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的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生产、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分娩、抢救、特殊检查等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要点及护理记录、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

(2)床头交接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专科护理执行情况及病人的心理状态等。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等情况。

(4)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物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6.手术及转科病人,双方护士应认真交接患者病情、皮肤、管道、重要财物、药品及病历资料等,并在手术/转科病人交接单上签字。

第2篇 某医院后勤服务值班制度

人民医院后勤服务值班制度

1、后勤服务值班由后勤管理科下属班组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行政上班时间内的后勤服务事项。确保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临床对后勤服务的紧急需求。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下科室、病区处理事务而离开值班室时:

⑴应在值班室门口挂牌明示去向。

⑵告诉执勤室,以时示去向。

⑶下科室、病区处理完事情,应立即返回值班岗位。

3、值班期间如遇特殊事项,值班人员由于技术等原因不能处理时,应及时与相关维修人员联系,共同解决。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相关的操作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场所的卫生和整洁。

第3篇 建康医院院总值班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院总值班制度

1. 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 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 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 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4篇 s医院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医院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关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能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第5篇 医院核心制度之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值班医师:在上级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服从上级医师分配,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对病人严密观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及医疗文书的登记工作。

1.1 经治医师:与值班医师做好交接班工作。

1.2 主任医师:做好交接班讲评工作。

2. 值班时间、纪律、要求

2.1 时间:病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分为日班和夜班,日班自上午8时晨交班起至下午17时,夜班自下午17时至次日上午8时晨交班。

2.2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2.3 病房值班按照每月排班表进行轮替,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值班。

2.4 值班人员之间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相互换班并汇报病房住院总,但排班表上的当值医生有责任督促换班医生准时到岗。若发生换班医生没有准时到岗或脱岗,由该换班医生负全部责任。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迟到情况,由医务科和人事科调查情况后再做处置决定。

2.5 值班医生不得让没有值班资格的医生或其他人员代班,否则以旷工论处。

2.6 值班医生接班前必须认真阅读交班报告及查看病历医嘱,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交班医师。接班时如发现交班有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解决或说明;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应由接班者负责。

2.7 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守,值班者如因有抢救、急会诊等工作确需短暂离开者,应将去向告知值班护士并在白板上注明,禁止离院,杜绝无故离岗。

2.8 值班医师对交接本上的病例进行查房,了解核实病情和诊疗情况,便于值班期间病情的观察和处理。

2.9 处理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情况和问题,对当天手术病例、新病人、危重患者、急诊入院病人等特殊检查病人重点查房,危重病人床边交班。

2.10 遇有疑难问题处理,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行政总值班请示汇报。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对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在床上开口头医嘱或电话遥控。

2.11 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

2.12 参加下午主任查房并做好记录。交接本上必须注明'***主任查房'。

2.13 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应将病人情况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代危重病人的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14 值班医师应耐心、仔细解答病人及家属关于医疗的询问。

2.15 值班结束前必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和下一班需要重点关注的病人进行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2.16 值班医生书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2.17 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3. 交接班时间、要求、记录

3.1 时间:下午17时值班医师与病人经治医师交接班;次日上午8时晨会,值班医师向全科进行交班。

3.2 床位(手术)医师下班前必须在交班本上做简要记录。

3.3 重危病人应床边交接班。但须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制度,值班医师接班后亲自查看、了解、核实病情和诊疗情况,以便于值班期间病情的观察和处理。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原则上应有接班者负责。

3.4 重危病人、新入院病人、当天手术患者应列入交接班范围。

3.5 每日晨会交班由病区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应详细报告病员出入数,新病人、重危病人、手术、特殊检查前后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并应有书面的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本上必须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有关内容。

3.6 病区主任总结讲评,布置查房工作;针对存在的医护缺陷与不足重点点评,作医教研、阶段性工作的布置及检查。

3.7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通过书面交班不仅将重危病人、手术病人的病情观察及处理的责任正式移交给值班医师,同时值班医师根据书面交接,有重点进行查房,使临床医疗工作得到延续。

3.8 交班记录应当由交接班医师于交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3.9 交(接)班内容:交班或接班日期;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死亡人数;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位号、疾病诊断、医师签名等;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第6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危急值班报告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检验'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检验'危急值'报告的管理,保证'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的报告:

重点对象是各科室的危急重症患者。

1、凡'危急值'项目达到规定的危急值时,经复查和审检后,检验人员立即采用电话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2、记录内容包括: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接听人姓名。

3、检验报告人的电话,如果5分钟内相关临床科室无人应答,可打电话到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通过有关渠道通知相关医师护士回检验报告人电话。

二、'危急值'的接受

1、临床科室要建立'危急值'电话记录本,统一放置电话旁,方便记录,接听'危急值'电话必须是本院职工,不能是实习或进修人员。

2、接听'危急值'电话时,必须复述检验结果,核对无误后按下列内容作好完整记录: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报告人姓名。

3、护士接受'危急值'后应立即向医生报告,经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立即在10分钟内报告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并对病人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

4、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疗措施。

5、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三、'危急值'报告项目的质量控制规定

分析前质量控制是决定检测结果'真实准确'的前提。任一环节的疏漏和不规范均可导致检验结果的误差,为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可靠和有效,针对分析前阶段可能影响检测的各个环节采取如下措施:

1、临床医师应根据病人病情,从循证医学角度掌握急诊检验项目指针,选择最直接、最合理、最有效、最经济的检验项目提出申请,申请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信息详细,否则退回重写。

2、标本采集:护理人员根据医生医嘱正确采集标本,贴好标签,标签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且不易脱落,做好记录后由护理人员或护工立即送检。

3、抗凝剂的正确使用

(1)血常规检测:使用edta-k2抗凝管,采集血标本2ml,充分缓和均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2)凝血检测:正确采集静脉血1.8ml,加入含32%枸橼酸钠0.2ml的试管,充分缓和混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3)血钾等其它生化检测,一律使用肝素抗凝管,采集静脉血2-3ml,混匀,避免溶血。

(4)血气分析:用肝素湿润注射器,正确采集动脉血2ml,立即密封,充分混匀后立即送检。

4、标本的接受和处理,检验科收到标本后,做好记录,立即处理。

四、'危急值'项目

试验名称项目 危急值范围 备注

1、全血细胞分析: 白细胞计数 <1.0×109;>30×109/l/l

全血 血红蛋白 <50g/l(血液病<45g/l)

全血 血小板计数 <30×109/l 全血

2、凝血检验: pt >30秒 血浆 aptt >80秒 血浆

3、生化检验: 钾 <2.5mmol/l;>6.5mmol/l 血清 钠 <120mmol/l;>160mmol/l 血清 钙 <1.5mmol/l;>4mmol/l 血清 葡萄糖 <2.5mmol/l;>20mmol/l 血清 血清淀粉酶 >500u/l 血清 谷丙转氨酶 >1000u/l 血清 肌酐 >530umol/(慢性肾衰>900u/l) 血清

4、血气分析: ph >7.55;<7.20动脉血pco2>70mmhg;<20mmhg 动脉血 po2

<45mmhg动脉血hco3>35mmol/l;<10mmol/l 动脉血 氧饱和度 <75% 动脉血

第7篇 州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第8篇 市民医院疫情报告值班制度

人民医院疫情报告值班制度

1、防保科每天安排人员下病区收集疫情报告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络直报。

2、疫情报告人,每天应在下午4:30分前,将当天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向防保科报告(如遇检验科下午4:30分后送至病区的化验报告单,一般乙类传染病,医生填写疫情报告卡日期,可以填写次日日期)。

3、凡遇节假日发现的传染病疫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或节假日疫情值班人员,不得迟报。

4、防保科每月排出节假日疫情值班表,院网上公布。按时(上午9-10时)收集或电话查询病区疫情情况。

5、疫情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实行网上直报,不得延误。

第9篇 k医院驾驶员值班制度

医院驾驶员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由科室安排并落实、检查、考核。

二、排班表科室要留存,必要时报相关领导及科室。

三、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调动。因事变动,报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白天在5分钟内出车,晚上在8钟内出车。

五、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各类值班表格,交接班时必须填写清楚交接班登记及现场车况交接(车辆行车公里、油量、车况等)。

第10篇 h市医院总值班制度

市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职能科室干事参加,负责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二、院总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双岗值班制,由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员值一线班,领导值二线班,以便及时反映处理重大事宜;

三、值班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脱岗而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四、在非办公时间(含公休日及假日)总值班人员代表医院行使机动处置权,处理临时发生的医疗、行政及有关重大事件,迅速调度或组织有关科室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协调院内、院外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同时向院领导汇报;

五、如遇本人确实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及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二线班和有关领导报告;

六、及时接转和传达上级指示、电话、通知、重要电报;

七、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就餐,提前十分钟接班;

八、总值班记录本是严肃的行政档案,应认真记录当班内解决、处理问题的经过及措施;

九、总值班由院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

第11篇 c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管理

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室办公设备管理及工作人员值班工作教育培训。

二、值班职责和任务

1、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接听值班电话、取送公文、通知会议、接收处理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送达或通过应急值守网发送的文电信函等。

2、协调处置值班期间接报的各类紧急事项。

3、代表院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4、传达院领导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并督促落实。

5、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安排

1、值班地点:总值班室。

2、值班时段: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白班8:00―17:00,夜班17:00―8:00。

3、每班次安排带班领导1人、职能科室工作人员1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司机听班。

4、医院正式行政工作人员调入满6个月后开始承担值班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以后、休产假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安排值班。

6、若因故无法值守已安排的班次,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告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件处置。

发生紧急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并做好应急联络、协调工作。无法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的,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值班室。

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可做好值班记录并转交下一班值班人员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科室处理;值班人员难以确定主办科室,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送交院长办公室。

2、接听电话和接收电传。在接到涉及工作事项的电话、电传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应予答复。群众投诉事件重大或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

3、通知会议。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内院领导召开的紧急会议和处理值班时间内收到的会议通知。已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未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后,通知有关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值班时间内联系到参会人员时,值班人员应交下一班继续通知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交院办处置。所有会议通知及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4、接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信函后应妥善保存,在下一个工作日送院办处置。紧急函件应请示相关领导后按领导指示处置。

5、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每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

6、取、送公文。值班期间取回的紧急公文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送出的公文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文件名称送达地点、时间和收件人员姓名。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在值班记录本上做登记和交接班签字。书写要工整,内容准确并签字备查。值班记录主要包括:值班期间接到的公务电话、电传、信函及处置情况。重要事项应准确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件的主要情况、处理结果、需注意及继续协调处理的事项。值班记录本由院办统一印制并收存备查。

8、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主要事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期间重要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及相关文字材料,值班期间接到的会议通知及处理结果,值班期间接收的文件、信函,值班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值班室钥匙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认真地处理值班职责范围内各种事项,不得拖延、推诿;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沉着应对,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请示、报告;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准确、及时;处理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用语文明、方式妥当。涉及敏感领域、敏感人群、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的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

2、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值班期间经手的涉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和交接,不得擅自复印、复制;遇有政治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有涉密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向上级单位报送的涉密文件由专人、专车送达指定部门;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将院职工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3、建立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或需要换班时,须提前主动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于上岗前通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脱班。对无故缺岗、脱班的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带班领导、值班和听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院、科级干部除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等必须关机的特殊情况外,应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如有手机号码变更须在24小时内通知院长办公室。

5、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值班工作具体要求、重大事项处理程序、值班记录填写方法、交接班方式及各种通讯设备使用等值班业务知识和技能。

6、值班人员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7、值班人员应爱护公用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如遇电话、传真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勤值班人员进行维修。

8、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馈值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12篇 第五医院医师值班制度4

第五医院医师值班制度(四)

1、正常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有医师值班。原则上由住院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医师担任第三线值班。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设一、二、三线值班医师值班。少数因特殊情况(如人员结构)可安排主治医师或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值一线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值二线班,不设三线班,每周五下午需将下周科室医师排班表交医务科。

2、值班医师应按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和病员临床情况的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3、值班医师要经常巡视病人,对病人的病情要重点了解。密切观察危重、手术后、待产及产后以及有特殊情况等病人的病情,及时予以处理,写好病程记录,做好值班时间内急诊入院病人的处理,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4、值班医师若因急会诊等工作确需要短暂离开者,应将去向告知值班护士,并在黑板上注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起来,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不诊视病人在床上开口头医嘱。值班医师禁止外出,杜绝脱岗现象。

5、次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对危重病员情况及尚需处理的工作向经治医师交班。并扼要记录值班记录。

6、值班医师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须在规定查房时间内对自己负责诊治的病人进行查房和必要的处理,办好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7、各科班次排定,原则上按24小时值班制,少数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班次,但需保证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班次排定原则上不换班,因特殊情况换班者需由科主任同意,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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