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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竞职演讲(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9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竞职演讲

第1篇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竞职演讲

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努力进取,奋发有为,积极拼搏,建设一支素质佳、水平高、能力强的医院管理队伍,以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

2.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先在部分科室试行,后推开。

3.竞争条件与资格

(1)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大专以上相关学历,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在本院工作并有两年以上班组长工作的经历。提任科级正职职务的,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院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岗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及注意事项。

(3)报名与资格初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科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院党委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岗位的人选须大于等于3人。

(4)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拟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由竞聘者介绍自己的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由院领导对竞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考评打分。

(5)组织考察。由院党委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答辩情况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经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6)任前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拟任人选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第2篇 某医院院科两级负责人会议中层干部例会制度

医院院科两级负责人会议(中层干部例会)制度

(一)会议主题:

1、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

2、总结前阶段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今后工作。

3、通报行政办公会议做出的全院或相关部门工作决定等。

4、全院性规章制度制订或宣讲,已执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每月的安全情况(特别是医疗安全)分析。

6、每月的医德医风、问卷调查情况通报、分析。

(二)召集和准备

1、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院领导、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和行政后勤负责人、支部书记。

2、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按实际工作情况随时召开。

(三)决定事项办理

每次会议由院办负责会议记录,党办负责考勤管理。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有关科室要按照规定时间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分管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或院长、党委书记汇报落实情况,有关职能科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和催办工作。

第3篇 大苏附中中层干部队伍培养考察制度

大苏附中中层干部队伍培养考察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为学校发展发挥应有作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选拔中层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6、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中层干部的选定

㈠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在学校建设事业中开拓创新,有一定成绩。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勤奋敬业,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6、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光明磊落,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㈡中层干部的选拔

按照学校工作需要和选拔条件,经民主测评和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中层干部队伍名单,由校长一年一聘。

注意选拔精力充沛,在各方面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坚持走群众路线选拔中层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具体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正职干部,一般从副职干部中选拔。根据平时考察了解和公开民主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的情况,在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中结合实际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以确定。

2、副职干部的选拔,根据平时考察了解和公开民主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的情况,在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中结合实际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以确定。

三、中层干部的培养

1、加强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2、努力创造机会,适当进行岗位轮换与交流,加强中层干部的实践锻炼。

四、中层干部的管理与使用

1、建立中层干部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政策理论水平及组织领导能力提高情况,缺点改正情况与培养方向的差距等。

2、建立中层干部动态管理制度。中层干部队伍实行滚动管理,优胜劣汰。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学年进行1~2次考核和民主推荐。

3、经考核,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可以在其任期内予以解聘:

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

⑵工作无明显实绩,不负责任,且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较大影响的;

⑶民意测验差,群众意见较大的;

⑷有其他明显问题的。

4、坚持培养使用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层干部的特长和成熟程度,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

z附属中学

第4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施意见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现象作斗争。现按照x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及今年*月*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第5篇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6篇 南方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星期三下午,特殊情况需召开紧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一般定在门急诊大楼十七楼学术厅,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范畴: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宣布医院有关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3、通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医疗工作量、医疗管理等情况;

4、通报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酬金分配等情况;

5、通报教学、科研、物资供应、基本建设、党团建设、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

6、交流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相关信息;

7、其它需在例会上传达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范围:院领导、各处、科室处长、主任;学科带头人;临床大科正副主任;专科正副主任;科正副护士长;行政后勤正副科长;总支及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民主党派总支主委、副主委、支部主委列席参会。

五、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安排,按例会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并按要求签到。

六、所有应参会人员若有事未能参加会议,须提前书面向院长办公室请假;参会人员参加例会次数列入考勤和任职考核。

七、各科室应明确指定一名参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若科室应参会人员均未能参会,科室负责人应安排其它人员到会记录会议内容),并负责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所在科室;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列入科室质控考核。

八、院长办公室设立例会会议记录本,负责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第7篇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努力进取,奋发有为,积极拼搏,建设一支素质佳、水平高、能力强的医院管理队伍,以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

2.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先在部分科室试行,后推开。

3.竞争条件与资格

(1)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大专以上相关学历,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在本院工作并有两年以上班组长工作的经历。提任科级正职职务的,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院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岗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及注意事项。

(3)报名与资格初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科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院党委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岗位的人选须大于等于3人。

(4)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拟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由竞聘者介绍自己的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由院领导对竞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考评打分。

(5)组织考察。由院党委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答辩情况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经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6)任前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拟任人选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第8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

察工作档

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在百度搜索: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第9篇 苏州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条例。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经过市委教育工委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4.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委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由党委和校长室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公开竞聘。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党委再作全面考察。

4.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党委、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5.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作出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校长助理任职须由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办公室主任任职须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6.任前谈话。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由党委或校长室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五、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任用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应符合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资格。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江苏省苏州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附:

江苏省苏州中学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竞聘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党、政、工等方面成员组成。

二、公布竞聘上岗的职位数、任职基本条件、资格、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采用民主推荐的形式:一是个人自荐。二是群众推荐。三是领导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竞聘演讲。取得竞聘上岗资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演讲后组织评议和投票。

五、组织考察。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提任人选。党委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任前公示。

七、任职审批。

八、任前谈话。

第10篇 外国语大学党委中心组中层干部学习制度

外国语大学党委中心组及中层干部学习制度

根据党中央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委中心组组成

党委中心组由院党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设学习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部、院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学习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实施学习、检查学习进度和安排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副组长负责中层以上干部的学习,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不在时履行组长职责;学习秘书根据组长的指示,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安排学习辅导和记录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和中层干部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着与听辅导、看录相等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学习中要坚持:

(一)学习计划制度。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制定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二)学习日制度。一般中心组每半个月、中层干部每一个月学习一次,每次均为半天。

(三)出席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学习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规定时间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

(四)专题调研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学期、中层干部每学年要通过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选l―2个专题进行调研,并撰写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

(五)集中研讨制度。在学院作出比较重大的决策之前,中心组要安排相关内容的政策理论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必要时,吸收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三、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学习中央、省、市各级组织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学习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办学理念以及发展规律等方面的知识,落实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创新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相关要求

(一)各总支、直属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学习中心组。

(二)在学习中,院党委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要了解和掌握各总支、直属支部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11篇 中层干部 绩效考核制度

每个企业都会有基层员工,中层管理干部等,每一层的工作不同,其绩效考核制度都不同,以下的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有效激励和提高公司中层干部的工作效率,量化干部的工作业绩,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兼顾可操作性,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干部绩效考核,简称干部考绩,目的在于通过对干部一定时期的政治思想意识、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干部的实际工作状况,为干部教育培训、职位调动,以及年终奖励、优秀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干部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及其部门有效运行与协调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干部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注重考核实绩,发现干部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做到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同时保证公开性和保密性,仅使干部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而不对无关人事公开。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下列情况外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干部。考核小组成员的中层干部由经理室直接考核。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或始任的干部;

2、考核期内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四十五日以上者;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3、考核期内违法违纪受到或正在受到法律追究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离职者。

第四条考核步骤:

1、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发出考核通知,说明考核进度安排。

2、各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自评报告,各干部的主管领导准备考评意见。

3、各考评对象总结报告和主管的考评意见评语(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交到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申请考核。

4、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申请时间的顺序,安排考核顺序。

5、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6、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就考核结果征求其本人对考核的意见,一起修正考核评分,并需其签写书面意见,然后请其主管经理过目签字。

7、按照正态分布原则和定档标准,对考评结果进行甲乙丙丁等档次划分,由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最后签批。考核结果送组织宣传部、人资部、财会部、档案室和考核对象。

第五条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双方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评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六条结果反馈。考核领导小组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七条考核组织:

1、成立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黄炉光任组长,陈巧敏、李兰明、高松、章裕球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林志武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曾松青、陈建林、黄世祥、应海燕、孙小玲、郑珠兰。

2、每年公司推荐3名职工参与考核全过程的监督、评议工作。

第八条考核时间。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考核时间为12月—次年2月。20**年考核期限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考核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只扣不加,分别考核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领导责任”四个内容。同时,对于考核时不予以积极配合,无自评分或自评分不及时上报的中层干部予以扣10分处理。同时,对于“附加”的考核内容,达标不扣分,一项不达标扣10分。

第十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定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评价,90分以上(含)为甲等,80(含)—90分为乙等,70(含)—80分为丙等,70分以下为丁等。年度绩效考核与中层干部年终奖金挂钩,甲等绩效足额发放年度奖,乙等绩效发放95%,丙等绩效发放90%,丁等发放80%。

第十一条补充说明。20**年考核结果只与20**年年终奖的50%挂钩。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要素标准表(见附件1)。

第十三条考核细则(见附件2)。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实施,解释权归组织宣传部。

第12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施意见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

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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