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景区酒店员工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一、对各个宿舍钥匙的发放、收回要作好详细的登记。
二、按宿舍对钥匙编号,建立钥匙管理总册。
三、对于损坏的钥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登记。
四、向每个员工发给各自宿舍的钥匙,并签字确认。
五、员工遗失或损坏的钥匙要作好登记,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对于个别换锁后的宿舍要收回旧钥匙,并作好登记。
七、未经允许不得用备用钥匙开宿舍门。
第2篇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规定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3篇 a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凡新员工入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由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申请配备到位。
二、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及酒店配发的床上用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员工在离店休假两天以上十天以下,应将自己的宿舍用品交到安全部作好登记并保管,并做好室内卫生,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不带走的物品或衣物应整理装箱后交到安全部统一保管,也可以委托同宿舍的人员代为保管。休假十天以上必须将宿舍用品、不带走的物品交到安全部保管。
四、员工在合同到期后离店时,应将宿舍用品交宿舍管理员处。还未办完离店手续的,可凭《同事离店单》免费到探亲房住宿一夜。离店员工原则上不允许住两夜,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按规定收费。
五、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卫生及负责清扫的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物应堆放整齐。
六、严禁员工私自配备宿舍钥匙,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宿舍内物品。
七、员工进出宿舍区域应走指定的通道,严禁翻越门窗及阳台。
八、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抽游烟。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乱张贴。严禁向窗外到水。
九、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十、员工如因工作需要调换宿舍应报本部门同意后,向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办理调换手续。严禁私自调换宿舍。
十一、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将酒店配给的宿舍、更衣柜的钥匙转交他人使用。
十二、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高功率电器。增设电器须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三、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到宿舍区域,以保证宿舍卫生。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十四、员工应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晒在窗外和平台上。
十五、员工不得在宿舍打牌、喝酒。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保证大家有一个安静休息的环境。
十六、员工之间应当相互团结、尊重。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散步诽谤言论。不得做出不利于团结影响同事关系的行为。
十七、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枪支、管制刀具及收藏、使用或传播违禁物品。
十八、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宿舍时随手锁门,做好防盗工作。
十九、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宿舍拿取他人物品。
二十、如发现宿舍门打不开或已坏。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通知工程部派人维修。不得私自撬门换锁。
二十一、员工在宿舍区域突患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给予帮助。
二十二、员工接待访客时间为8:00--22:00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二十三、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二十四、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申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员工探亲房。不得将家属、亲友带到自己宿舍住宿。
二十五、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二十六、23: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窜宿舍。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二十七、员工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隐患及其它问题,应及时向行政办公室、安全部或其它部门汇报反映。
二十八、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每晚最迟24:00返回宿舍。如超过应接受登记,讲清原因。24:00以后员工严禁外出。
二十九、员工应遵守晚上的洗漱、熄灯时间。下晚班的员工要求三轻,即'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十、酒店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员工应予配合。
三十一、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50-200元,直至辞退。
三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z景区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需要住宿员工宿舍的员工,须事先填写《员工住宿申请单》,行政部经理批准,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方可入住。
二、入住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与作息制度。未经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严禁私自相互调换宿舍设施设备、用品用具。
三、员工家属等非公司员工如需在宿舍留宿、须向行政部填写《住宿申请单》。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入住。入住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留人住宿的员工负全部责任。
四、安全用电。员工宿舍的电视、电热水壶、电热毯、取暖器、热水器等设备设施由公司统一配备,员工应遵照安全使用须知执行。私人500瓦以上电器需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电源。
五、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关水、关电、关门窗,经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大雪封山期间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排空水管,关闭总阀。
六、严禁在员工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燃油炉,严禁私拉乱接。
七、严禁在员工宿舍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寻衅滋事、吵闹斗殴;严禁乱扔垃圾和杂物。
八、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外公司物品和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九、统一休息。晚上23:30,所有宿舍应关灯睡觉。因工作原因晚回宿舍的员工,应轻声走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严禁男女互串、混住(经公司特别批准的夫妻间除外)。
十一、公司每星期由行政部牵头组织检查。每日由公司督查专员执行检查。
十二、员工离职时,须向宿舍管理员归还领用的物品,办理宿舍物品交接手续。
十三、凡违反本制度,第一次给予罚款50元/次,并给予书面警告,屡犯不止的给予辞退处理。因引发安全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或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颁布的宿舍管理制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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