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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0

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1篇 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激发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管理职责

1、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人员的过失通知书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管理员备案。

2、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20分以上加/扣分,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警告通知书报部门经理,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警告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部门经理签发,已转正人员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批。

3、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及部门全体的部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经人事管理员初审,报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

4、公司通报表扬、公司通报批评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三、奖惩管理细则

1、相关定义:

1)公司奖励办法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

2)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a、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b、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c、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d、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e、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f、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

g、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h、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或晋级。

a、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著成效者。

e、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f、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g、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罚款等处分。

a、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或上、下班不签到。

b、当值时间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报纸、杂志、录音、电视,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c、当值时间吃东西、聊天。

d、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军训。

e、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亲访友。

f、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及相关饰物。

g、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h、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岗位要求。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a、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b、值勤时间未经商户允许擅自进入商铺。

c、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

d、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e、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f、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g、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h、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i、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j、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a、当值时间睡觉。

b、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c、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d、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租户合理投诉。

e、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商户或公司钥匙。

f、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质量记录、拾遗不报。

g、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h、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自行逃离现场。

i、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j、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无正当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协助。

k、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l、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相关文件、资料。

m、向商户、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n、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d、酿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e、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f、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g、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h、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i、由于工作失职使客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g、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3、奖惩方式

1)符合以上奖励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给予员工月考核加5-10分或11-20分的奖励;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月考核加21-30分、书面表扬(《奖励通知书》)或公司通

报表扬的奖励。

2)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经理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通报表扬应在宣传栏张贴。

3)符合以上惩罚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批评,月考核扣5-10分的处罚;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11-20分,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符合第3)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21-30分,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4)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经理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并在本部门内部及公司宣传栏上公布。

四、员工奖惩申诉

员工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员工的奖惩不合理时,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请参阅《内部沟通程序》。

附相关表格:

员工过失通知书;

员工警告通知书;

员工奖励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2篇 小区物业员工录用考核及奖惩淘汰制度

小区物业员工录用考核及奖惩、淘汰制度

(1)确定标准、严格招聘

我们公司在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用人标准,比较突出的做法是:重品德修养,热爱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讲奉献、能吃苦;重工作能力,要求员工一专多能;重学历水平,坚持在高学历中选择录用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年龄要求因岗位而异,合理优化,既稳健经营,同时又充满锐气。

(2)绩效报酬、规范管理

我公司人员的组织靠的是严格、可见的企业规范,在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下,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奖励制度,依据工作中的表现确立不同的报酬工资福利系统,通过规范化的iso9002:2000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作。

(3)素质评价、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是充分发挥人员素质效能的内在保障。通过实践我们总结出管理人员素质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鉴,各级人员均有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业绩的好坏、质效的高低、综合素质的优劣均可通过量化在分析图上反映出来。使考核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性作用,同时使员工有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实行5%淘汰率。

(4)激励驱动,留住人才

实践证明,企业想要保持长久的活力,就要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文化机制,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通过企业文化活动的形式,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和群体的凝聚力。

第3篇 某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有财产,为客户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揭发举报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拾金(物)不昧者。

7、服务热情受到客户表扬者。

8、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9、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有关人员树立典范者。

第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可处以5%―10%的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或粗心大意。

2、不修饰仪容,制服穿着不整齐,不佩戴员工证。

3、不爱护公共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

4、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

6、当值时私访客人。

7、接、打私人电话而影响工作。

8、上下班不打考勤卡。

9、不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10、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11、上班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2、不保持工作岗位及更衣柜的清洁整齐。

13、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工作过失的。

14、在客人面前举止不雅。如手插兜、斜靠墙、打哈欠、伸懒腰、掏耳、剔牙、剪指甲等。

第三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2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因管理不善导致下属违纪。

2、对领导、员工不礼貌、顶撞上司,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安排的工作以至影响工作。

3、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安全器材,给公司安全带来隐患的。

4、擅自在公司留宿或留宿他人的。

5、擅自变更工作时间,而影响工作的。不听劝阻,擅自闯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要地,如配电室、中控室、库房等。

6、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出工作范围串岗,或未经许可调班。

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8、违反考勤制度、虚报、瞒报考勤、擅自更改原始记录。

9、在工作时间内,没有获得批准而时常离开工作岗位,休假超过批准假期,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或解释,没有告知其领导延长假期原因。

10、工作时间睡觉。

11、在班前饮用含酒精饮料。

12、在禁烟区内吸烟。

13、单独或联合他人有意违反或拒绝上级的合理合法的指令。

14、发现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其主管或经理。

15、毁坏或丢失公司物品、财产。

16、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17、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

18、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

19、对客户或访客无礼。

20、未经物业总经理批准,擅自陪同亲友或他人参观物业。

21、擅自搬移公物。

22、未按公司工作程序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23、擅自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声讯电话或发国内、国际传真者(费用自己承担)。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3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在工作时间打牌、娱乐或睡觉。

2、蓄意损耗、毁坏管理处财物和未经许可移往他处。

3、擅自张贴或涂改管理处通告,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印刷品者。

4、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者(三天以下)。

5、不配合管理处保安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6、在更衣柜内存放管理处之物品。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装配管理处使用的锁匙。

8、遗失公司的重要物品而导致公司损失。

9、私自将物业公司物品带出。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从而影响公司、客人及其他员工之声誉。

11、接受酬劳之礼品不上交者。

12、对10元至1000元的物品拾遗不报。

13、未经许可或特殊情况擅入客户房间,或动用客户物品。

14、与同事或宾客争吵,编造、传播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谣言,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工作。

15、怠工或怂恿他人怠工。

16、在工作中寻衅、起哄、闹事和拨弄是非。

第五条 员工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发生不道德行为等。

2、工作时间饮用任何酒类或服食麻醉药物,及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3、呈交伪造之医院证明或虚报个人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使/动用客户的物品、设施或严重违反工作要求,遭投诉者。

5、偷窃、泄露、伪造管理处商业管理机密。

6、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政府法规。

8、工作严重失职,给管理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9、无充分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延误工作者。

10、蓄意损耗、毁坏、偷盗公物或他人物品。

11、煽动员工、客户搞群众*或闹事。

12、工作当值擅离职守,当值睡觉等造成损失者。

13、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14、1000元(含)以上的拾遗不报。

15、行骗、不忠不信。

16、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任何不法行为。

17、经常疏于职守。

18、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以外兼职。

19、请假期间在公司外另谋职业。

20、未经管理处批准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媒体宣传而令公司利益受损。

21、伪造或窜改公司文件或记录。

22、藏匿一些公司或客户单

位、同事的文件及用品。

23、向他人索取小费或其它酬劳。

第六条 奖惩处理员工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报行政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核定实施。员工处分惩罚分警告、记过、降职使用和辞退四种。

第七条 员工申诉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行政部向上级领导申诉。

第4篇 商街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形象,良好体现'贵族管家+星级服务'的企业理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质素,从而培养出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奖励制度和处罚制度。

2奖励制度

2.1目的

公司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做出新的成绩;同时尽量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以祈企业与员工共同进步,同创佳绩。

2.2奖励种类

2.2.1书面表扬

2.2.2通报表彰

2.2.3物质嘉奖

2.2.4加薪

2.2.5晋升

2.3奖励程序

2.3.1员工提名、个人自荐、部门提名;

2.3.2书面表扬、通报表彰由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交行政人事经理批准后生效;

2.3.3物质奖励、加薪、晋升由部门经理书面推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4奖励条件

2.4.1对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技术突出、业绩良好者予以书面表扬;

2.4.2为防止事故发生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或处理突发事故时有特别表现者予以通报表彰;

2.4.3对拾金不昧者予以通报表彰;

2.4.4对敢于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者予以通报表彰;

2.4.5对同事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予以书面表扬并奖励违纪扣除金额的50%;

2.4.6为公司做出显着贡献,或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功绩,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有关文章令公司的声誉得以提升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不低于稿酬为准);

2.4.7代表公司参加市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取名次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

不低于已获名次奖金为准);

2.4.8在防止管理区域财产、住户/客户财物的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从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10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着成果者,予以一定比例的物质嘉奖;

2.4.11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称号的,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

2.4.12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方案革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加薪/晋升机会;

2.4.13多次在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加薪/晋升机会;

2.4.14才能卓着、经考核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务者,予以晋升机会。

1)奖励时,须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申请书》。

2)以上奖励均以书面方式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准,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

3处罚制度

3.1目的

为规范在职员工行为标准,廉洁操守,加强纪律,强化服务精神和服务意识,以利于保持公司整体系统能高效率运转,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公司对违反下述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处罚。

3.2处罚类型

3.2.1口头警告(a类处罚);

3.2.2书面警告(b类处罚);

3.2.3最后警告(c类处罚);

3.2.4即时开除(d类处罚)。

3.3处罚方式

3.3.1口头警告(a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的10%,有效期为一个月;

3.3.2书面警告(b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20%,有效期为两个月;

3.3.3最后警告(c类处罚):员工接获c类处罚的,扣发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40%,有效期为三个月;

3.3.4即时开除(d类处罚):员工接获d类处罚的,公司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3.5员工在任职期间接获c类处罚后有效期间,再接任何警告的,按d类处罚执行;

3.4处罚程序

3.4.1口头警告由直属上司发出,记录在工作登记本上,并让当事人在登记本上签名。

3.4.2书面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认定。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两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副本存入个人档案;

3.4.3最后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四天内将所有材料汇总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批示后生效。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3.4.4违反即时开除条例者,由直属上司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收集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两天内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生效,由行政人事部对当事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4.5处罚时须填写《员工过失通知》,处理结果在一周内做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4.6员工接获的警告书必须是一式两联,并注明所犯的制度或违反的条例。

3.5处罚有效期

3.5.1员工受处罚后,如能知错悔改,在生效期满后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考察、确认合格,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可以撤销:a类处罚

一个月后撤销;b类处罚两个月后撤销;c类处罚三个月后撤销。副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6处罚条件

3.6.1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

1)无故迟到、早退者;

2)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3)当值时未按规定穿着制服或未配戴工作证者;

4)未经同意私自穿着制服外出或穿拖鞋在工作场所出入者;

5)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粗言秽语者;

6)上下班不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外出不作登记者;

7)不按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者;

8)不按规定时间或未经允许私自离岗用餐者;

9)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话作私人用途达三分钟以上

者;

10)工作时间内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者;

11)当值时间鼓噪、喧哗或串岗者;

12)在工作区域内嬉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者;

13)当值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14)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者;

15)擅离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无故到其他岗位闲谈,干扰当值人员工作者;

16)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者;

17)无特别理由,管理人员不能按时完成应提交的各种书面报告(表)者;

18)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登记,完成工作后拒不按要求作记录、不签名者;

19)不注意安全操作,下班后不关好门窗、电源、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者;

20)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或公共财物损坏者;

21)非因工作需要私访业户或进入私人/业户区域内者;

22)擅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者;

2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垃圾等或破坏绿化者;

24)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服务区内,在住户/客户面前吸烟者;

25)拾遗不报者;

26)明知其他员工犯有过失行为而不举报、不劝阻者;

27)对上司不礼貌、顶撞上司者;

28)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同事或挑拨是非造成员工之间不团结者;

29)外传、议论个人或他人薪金者;

30)利用职权在工作场所贩卖或兜售私人商品者;

31)在工作场所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材料或广告者。

32)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

3.6.2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

1)收到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2)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围观赌博者;

3)未经许可当值期间私带朋友或其他无关人员到工作场所逗留者;

4)未经许可,在管理区域私自张贴任何物品,或擅自更改、撕毁、窃取公司/服务中心张贴的物品者;

5)发表虚假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影响公司/客户的声誉者;

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私配办公/管理区域内任何锁匙者;

7)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者;

8)私自收受住户/客户所给的财物而不上交者;

9)违反工作规程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等类似警示区域者;

11)公开顶撞上司或消极怠工者;

12)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同事者;

13)蓄意违反上司发出的合理工作指令、拒绝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者;

14)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带出或企图带出任何财物并拒不接受检查者;

15)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存放私人物品在管理区域者;

1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管理区域内举办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其他活动者。

17)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3.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

1)获最后警告处分生效期间再有违反任何规定者;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

3)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者;

4)侮辱、谩骂同事或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者;

5)恶意恐吓或用武力危害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者;

6)蓄意破坏、盗窃、恶意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产者;

7)行贿受贿,或索要敲诈他人财物者;

8)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挪用钱款,损害公司、住户(客户)或他人利益者;

9)做出不道德、猥琐或下流行为者;

10)滋事寻衅,挑拨、教唆、煽动或参与打架事件的;

11)拒绝接受并纠合他人拒绝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者;

12)蓄意违反或疏忽执行上司发出的合理及合法指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无充分理由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岗位调动者;

14)有偷盗行为查证属实者;

15)吸食毒品者;

16)参与或聚众参与赌博者;

17)做出欺骗或不忠实的行为,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害)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18)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者;

19)携带、收藏、贩卖或传播违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毒品、易燃品或淫亵物品经查证属实者;

20)当值时饮酒或在其他麻醉品影响下当值经查证属实者;

21)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区域范围内贩卖或向任何人仕兜售私人物品者;

22)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工作区域财物损失达_______元以上者;

23)盗取或复制公司/服务中心机密资料,或出于个人目的有意泄露住户/客户私人资料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24)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造成后果者;

25)做出任何损害公司/服务中心声誉、利益之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26)诬告或造谣中伤他人且产生严重后果者;

27)明知其他员工犯有应予以开除之行为而不劝阻且拒不检举者;

28)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管理区域声誉及利益之行为者;

2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30)触犯国家或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4申诉程序

4.1获奖励或受处罚时,若认为奖罚与事实不符,可在奖罚报告发出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接到申诉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召集有关人员查

证、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示即视为公司最后的裁定。

4.2当警告书出现当值主管/主任、领班和一名见证人签名,即使该违纪员工拒签,也作生效。

4.3行政人事部将拒签的处罚意见书贴出通告栏内,员工可在三天内向公司申诉,若超过申诉期,视做放弃申诉,三天后该处罚意见书视作生效。

5修订及补充

5.1公司有权

根据经营理念和管理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随时修改上述制度内容。

第5篇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员工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6篇 中鑫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鑫中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表彰奖励

⑴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增收节支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的员工;

⑵ 在业务开发、经营管理、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取得了开拓、创新成果的员工;

⑶ 保护公共财产,制止或避免人生、设备等事故,使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员工;

⑷ 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员工;

⑸ 遵守财经纪律,为维护公司利益严格把关,成绩突出的员工;

⑹ 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员工;

⑺ 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员工。

2、批评处罚

⑴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⑵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

⑶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职工生命遭受损失的员工;

⑷ 工作不负责任,浪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⑸ 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损公肥私,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员工;

⑹ 违反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员工;

⑺ 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员工;

⑻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有损公司利益的员工;

⑼ 犯有其他错误的员工。

第7篇 南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正确实施奖惩办法,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调动全员积极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并有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举;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第三条 奖惩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物业公司全体员工,若有与集团制度相抵之处,以集团制度为准。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二者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并用。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遵守规章 制度、修旧利废、降低消耗等做出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有成效者;

3、生产、经营等方面管理有方,取得显著成绩者;

4、创新、创效、解决难题,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者;

5、受住户表扬,经核查属实者;

6、在人品、道德、责任、个人修养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7、维护国家、企业、住户财产、人身安全、排除重大隐患、减少损失者;

8、主持正义、抵制歪风邪气,揭发坏人坏事,维护企业形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成绩者;

9、住户有难,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得失,表现突出者;

10、拾金不昧,捡到(巨额)物品,如实交还者;

11、对突发性事件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妥善处理,事迹突出者;

12、维护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事迹突出者;

13、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和做出成绩者。

第七条 根据受奖者事迹、成绩及其作用和影响大小,实施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予以表扬,并可给予50-100元奖励;

2.成绩显著,有较大或重大贡献者给予书面表扬,并予以100-1000元的奖励;

3.有特殊贡献,堪称楷模的予以书面表扬,并予以1000-5000元奖励,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二者可以单独行使,也可同时并用。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批评,警告或处以10-15元罚款,重触者。

按第十条处罚。

1、工作时间聚众闲聊,大声喧哗,发生口角,不服管理者;

2、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签到、受委托为他人签到者;

3、无故旷工一天以内者(参照《工作考勤制度》确定);

4、中午喝酒影响工作者(陪同客人就餐等特殊情况或经批准的除外);

5、吵架、谩骂、斗殴未致伤者;

6、聚众赌博或有伤风化者;

7、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擅离职守者;

8、工作时间偷睡懒觉、看闲书、杂志和报纸;

9、违犯公司规定,不佩戴上岗证、牌者;

10、违犯就餐规定,浪费饭菜者;

11、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12、挑拨离间,造谣惑众,诬陷他人,破坏团结,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不准时参加会议,不遵守会场纪律者;

14、工作不认真,敷衍马虎致使工作出现差错者;

15、与住户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形象者;

16、其它方面行为不良,情节较轻者。

第十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批评,可并处50-200元的罚款,重触者按第十一条处罚: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者;

3、工作失职或因主观原因造成各种较大、重大事故,负有主要、次要责任者;

4、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使企业发生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者;

5、对上级指示,有不同意见,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6、工作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后果者;

7、浪费企业财力物力或办事疏忽,把关不严,使企业受损害者;

8、住户举报行为不良,服务态度恶劣者;

9、工作相互扯皮,严重影响工作的当事者;

10、其它方面表现不好,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者;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并予以200-2000元罚款,重触者上报集团处理:

1、未经上级领导同意,私自向住户承诺某些事项,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2、私自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者;

3、出自故意或过失,造成企业财产大量损失的破坏性行为;

4、在业务往来中私自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受贿行为;

5、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营业项目,获取非法利益的非法经营类的营业行为;

6、对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私自泄露,造成重大损失者;

7、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交通肇事行为;

8、在签定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在履行合同协议中失职被骗的当事者;

9、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规章 制度,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失职行为;

10、其它方面表现恶劣、情节严重,给企业形象和财力带来重大损失者。

第十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上报人力资源部、总裁办公室。

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并应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规章 制度,不服从管理,强令工人违章 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后果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

2、对已发现劳动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不采取预防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造成其它后果的重大安全事故行为;

3、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从事土木建筑、管道线路设备设施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和大型维修项目等施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降低工程标准,不严格把关,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4、私自伪造,变造金融

票据、票证或股票、债券的行为;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产的盗窃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有财产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行为;

7、煽动住户到企业闹事,情节严重者;

8、心术不正,结营私党,败坏风纪,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者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9、不思悔改,连续犯错误达三次者;

10、其它方面表现很坏,情节极其严重,给企业造成极大损失者;

《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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