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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1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第1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2篇 加油气站防火检查制度

一、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检查的部位: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气罐区、卸气区、加气区、配电室、便利店

三、检查内容: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事故档案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新职工岗前培训教育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电气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运转情况。

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电等管理情况。

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完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防火检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或问题给予积极组织整改和落实,并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执行,以确保站内的消防安全。

第3篇 逐级防火检查制度

1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一次检查,节假日要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全面检查。

2工区(厂)、部门、生活区负责防火安全的领导每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检查。

3各班组在上下班时,班长、安全员每天对本区域岗位内进行检查。

4主管防火安全的部门,每月对公司各单位检查2-3次。

5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其他漏洞要逐条登记,及时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4篇 防火检查与巡查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第5篇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6篇 某写字楼防火检查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7篇 保安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8篇 某学校基建处防火检查制度

学校基建处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保卫部门、各责任区管理人员组织完成,保卫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进行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负责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9篇 x大厦防火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大厦防火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检:由专职消防员和各岗位员工每天对本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火情情况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排除不了的及时报告公司处理,专职消防车员对每天所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事宜全面作好记录存档,并报告上级。

二.周检:由各班班长全面负责落实,每周对本大厦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系统故障和消防隐患事宜及时作好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三.月检:由各部门经理全面负责落实,每月28日主要对灭火器材、消防供水系统、烟温感系统、消防中心系统等消防隐患事宜作一次彻底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故障报上级跟进处理。

四.季检:由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实施,主要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联络相关单位处理,对不足的消防设施设备报告公司配备。

五.年检:由二级以上防火责任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各部门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同时对消防系统故障和隐患,联络相关单位作一次全面整改。

第10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1篇 酒店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在本岗位区域工作的同时进行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上报班组长。

2)每个员工应对本岗位所负责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

3)各班组长及时组织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接班时应将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存在问题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季度组织主管和班组长对管辖区域、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管理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根据大楼防火安全的实施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下发各管理处、专业部门。

4、三级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采取安全有效的预防、处理措施。

3)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使用60w以下灯泡。

第12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仿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略)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3、 消防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 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 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6、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10、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2、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3、 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等情况时应予以抢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后,无论火势大小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材、沙、土、水等争取将火扑灭。

五、突发事故应急疏散组织措施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3、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六、突发事故或火灾发生时,采取的抢救或扑救火灾的措施

火灾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组长要根据火灾情况及火灾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灭火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通过事故通讯联络组及时从其它部门调来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过疏散引导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住火情,不让其扩大。

七、通讯联络指挥、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指挥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各项联络工作及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通报灭火情况。

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找到受伤人员,将医生带到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并根据火情大小考虑是否联系“120”救护中心,以防不测。

八、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中心:120 盗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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