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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责任制度-电缆沟、电缆夹层(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0

防火责任制度-电缆沟、电缆夹层

第1篇 防火责任制度-电缆沟、电缆夹层

1. 全厂电缆沟及电缆夹层的防火工作防火工作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缆班设备专责人负责。

2.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内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有效、好用、卫生清洁。

4.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应定期巡检,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及接头温度超标、封堵不严或火险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5. 电缆沟及夹层内动火工作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 检修、运行车间对电缆沟及夹层内火灾报警、消防水喷淋装置及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切换、试验,保证完备好用。

7. 内部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应完整好用,无绝缘破损、过热现象。

8. 电缆设施、孔洞封堵应完好,符合防火措施要求。电缆沟及夹层应保证清洁,禁止沟内积水、积灰堆积易燃物和垃圾等。

9. 应定期检测设备出力,改造的设备应采用配套规格型号载流量相当的动力电源电缆,避免电缆、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

10. 利用大小修设备停运机会检查动力电缆中间接头安装质量,定期进行高压预试试验,维护好电缆中间接头感温报警装置,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力度。

11.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第2篇 岗位治安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安全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规划要纳入公司的统一布置。

二、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党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部门要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每个人都要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性能,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点防火部位要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用火安全,禁止在室内乱烧废纸、垃圾等杂物。

六、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燃气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架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七、任何班组、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火灾隐患或者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化龙大厦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大厦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物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一)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由物管中心主任及各部门经理组成,全面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将防火安全纳入经营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罚。

3.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组织大厦级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

5.对大厦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组织本大厦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组织的管理。

7.指导、监督对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8.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组织指挥义务消防人员扑救,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防火负责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其职责如下:

1.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消防管理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不断提高防火意识,掌握灭火技能。

3.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5.经常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落实制度,消除隐患。

6.对本部门区域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器材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7.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8.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情况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合理化建议要给予重视,积极采纳。

(三)员工防火职责

1.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3.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

4.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按命令疏散。

5.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四)义务消防组织

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以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义务消防队受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遵守执行消防法规及中心消防管理规定。

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会报警,会疏散,会协助救援。

3.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4.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

6.制止一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7.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员工上岗前,在行政办公室的组织下,经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每季度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

3.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第4篇 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七)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7、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8、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9、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0、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1、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5篇 物业园区防火档案责任制度

物业园区防火档案、责任制度

档案制度

消防部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火险隐患、消防设备状况(位置、功能、状态等)、重点消防部位、前期消防工作概况等要记录在案,以备随时查阅。还要根据档案记载的前期消防工作概况,定期进行研究,不断提高防火、灭火的水平和效率。

防火责任制度

要建立各级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岗位责任制,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消防队伍的消防员,都对消防负有一定责任。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司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布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认真做好'三落实':

(1)责任落实。把消防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个人,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幢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管理处进行普查,每周科室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复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2、增强防火意识,组织全体业主(使用人)定期学习消防知识。

3、发动全体住户,坚决贯彻各项防火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工作严肃认真,随时准备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活安全作出牺牲。

(3)管好消防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监视中心正常工作。

(4)做好小区(或大厦)消防器材、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5)检查各楼的电器、电线、电掣、煤气管道等有无霉坏、锈坏、氧化、溶化、堵塞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

(6)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第6篇 防火责任制度-蓄电池室

1. 电池室的防火工作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设备专责人负责。

2. 电池室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4. 必须保证电池室内设备的安全防火、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的完备好用、卫生清洁,做好巡检记录。

5. 蓄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吸烟和安装使用能够发生电气火花的用具。

6. 蓄电池室内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和设备,保证完备好用。

7. 在蓄电池室内进行动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遵守下列各项:

⑴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⑵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禁止动火工作;

⑶在充电结束后,强力通风2小时以上方可进行动火工作;

⑷动火工作过程中,必须进行连续通风。

8.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第7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8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9篇 某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全场干部职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的。

(二)上级森林防火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

(三)工作失职、处置不当或保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

(四)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造成损失的。

(五)护林防火队伍组织不健全,扑火队伍没按要求组建或人员不到位的。

(六)发生森林火灾不报或虚报的。

(七)发生森林火灾,管护人员30分钟内、站长1小时内未到现场的。

第10篇 小区管理处防火责任制度-15

小区管理处防火责任制度15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特制定本防火责任制。

1.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理处义务消防队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防火工作直接由管理处经理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消防工作纳入管理处经营和发展计划当中,以保证其正常进行;

3.防火工作由管理处经理负责领导,由各执行作战小组负责实施,安全主办对各小组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安全主办安排实施具体工作并安排消防灭火工作,由消防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报告警情;

4.消防设备组平时应对消防设备的养护检测及维修,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在接到消防指挥中心火警时,先停市电,停电梯,改用应急电源,并启动消防加压泵,配合灭火人员使用消防设备;

5.消防疏散组要熟悉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火警时负责指挥安排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6.消防灭火组对各类消防设备的性能、作用、构造应熟练掌握,接报警后应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控制火势或灭火

7.消防接应组应对附近交通要道了解,接到消防指挥中心命令后应准确接应,指示消防车辆赶到现场;

8.消防救护组应熟练掌握一些急救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辅助器材,在火灾现场应做到有伤者先救人后救物的抢救方式,同时应控制火灾当事人家属的情绪;

9.消防现场治安组由当值安全员直接负责,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同时维持现场秩序,便于灭火救护的正常进行;

10.任何人员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防火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人员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11.管理处应当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防火意识;

12.对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13.管理处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参加消防常识学习,或外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借以提高消防意识及专业技能;

14.消防设备责任人要每月对大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试运行,使之一直保持良好状态。

第11篇 电缆沟、电缆夹层防火责任制度

1. 全厂电缆沟及电缆夹层的防火工作防火工作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缆班设备专责人负责。

2.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内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有效、好用、卫生清洁。

4.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应定期巡检,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及接头温度超标、封堵不严或火险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5. 电缆沟及夹层内动火工作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 检修、运行车间对电缆沟及夹层内火灾报警、消防水喷淋装置及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切换、试验,保证完备好用。

7. 内部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应完整好用,无绝缘破损、过热现象。

8. 电缆设施、孔洞封堵应完好,符合防火措施要求。电缆沟及夹层应保证清洁,禁止沟内积水、积灰堆积易燃物和垃圾等。

9. 应定期检测设备出力,改造的设备应采用配套规格型号载流量相当的动力电源电缆,避免电缆、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

10. 利用大小修设备停运机会检查动力电缆中间接头安装质量,定期进行高压预试试验,维护好电缆中间接头感温报警装置,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力度。

11.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第12篇 库房、仓储物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1 目的:加强***仓库物质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物质及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缆库、五金库、备件库、劳保和杂品库及氧气乙炔库房(包括临时存放点)仓库的管理。所属各维保、检修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库管人员的要求及责任人:库房班长***负责组织库管员***、***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材料员***负责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库管人员负责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登记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并报上级处理

4 管理规定

3.1 ***基地仓库、冷轧维检四楼库房,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 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用、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分管安全的刘经理批准,并执行***动火管理规定。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联络

6、应急物质: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简易灭火工具:沙箱、铁锹、消防桶

3、应急车辆:

7、库房人员结构

材料员:

库房班长:

库房管理员: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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