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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档案安全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0

学院档案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学院档案安全责任制度

学院档案安全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综合档案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档案室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档案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实行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对档案资料库房、空调、抽湿机、复印机、微机等重要设备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列入干部、职工的考核、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三条 学院成立档案安全领导小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安全工作指示、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五防”(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治灾害事故)教育,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对安全、保密保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如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四条 系部、处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和本部门关于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岗位责任制,确保本部门的安全。

第五条 责任划分

(1)领导人因不重视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不重视档案安全防范工作,或安全制度不健全,而导致火灾、事故、案件的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2)凡不遵守工作规程、不执行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条件,有章不循,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火灾、事故和案件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条 档案资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档案资料借阅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与档案、资料数量相符。

(2)存放档案资料库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

(3)库房范围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火种入库,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管理人员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第七条 安全防火管理

(1)安全防火管理分工是:综合档案室防火责任人是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是各系部、处室防火责任人,按照要求,防火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安全防工作。

(2)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的规定,档案资料库房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立防火标记,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建立健全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

(3)档案资料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电源线路,电器设备有无漏电,做好防范措施,注意用电安全。

(4)发生火灾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分管院长、综合档案室主任、保卫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用时扑灭。

档案安全责任领导小组

根据《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安全责任制度》要求,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我院档案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将我院档案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公布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z

第2篇 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学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提供服务,原则上不提供对外服务。如因公查、借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校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借阅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可优先提供服务。一个单位查阅另一个单位的一般档案,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而且要经另一单位(案卷移交单位)的领导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的批准。

三、查、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及翻阅案卷目录等。

四、凡借阅档案者,必须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拆毁、污损、涂改;不得随意转借或传播;不得用于展览或陈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若工作需要,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五、借阅档案者,须亲自到档案室借取或交还,一般不得让他人代借,不得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以防遗失。

六、借出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应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一周,若需延长借用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借出档案,发现遗失、损坏、短缺的,应及时报告档案室领导处理。在收回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检查,然后签字。

第3篇 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档案能够永久安全地得到保存。

二、接收档案进库时,必须是组卷完毕、验收合格的档案,以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三、档案的存放,必须使用统一的装具,统一编号、书写工整、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四、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严禁烟火,对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照明线路应搞好日常管理,彻底消灭一切火灾隐患。

五、注意防潮、防虫、防晒、通风,坚持每天测试温湿度,充分利用库房现有设备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控制。发现虫害、霉变及时处理。

六、定期做好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馆藏档案相符;定期检查档案安全状况,及时向档案室主任汇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复制工作。

七、注意防盗、防火,定期维修、检修安全保护设施,确保其防护功能。

八、经常更新档案管理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建设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电子网络化发展。

第4篇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第5篇 l教育学院档案图书资料报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档案图书报刊的管理,提高报纸、杂志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员具体负责整个档案工作。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二、各类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四、各部门和有关个人经手的材料要按存档要求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档。

五、档案的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六、资料室的图书只限教职工借阅,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五本。

七、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 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八、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九、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十、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十一、收发员对报刊要做好收发、登记工作,要做到无丢失、无差错。

十二、报刊要及时分类、整理上架。

十三、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纸携带出办公室。

第6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接收、转递、查(借)阅档案都必须做好记录,始终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年年终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底册与库存一致。

四、在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必须及时检查核对档案。

五、发现虫害、霉变、潮湿等情况时,必须检查核对档案。

六、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7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审查,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二、对收集到的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或转有关部门,或退还本人,或按规定程序作销毁处理。对收集到的不规范不齐全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提供材料的部门按规定完善。

三、发现伪造、涂改的材料,须清除伪造材料,修复涂改内容,并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四、鉴别登记的档案材料,必须装入干部人事档案盒内,一般每2年装订入卷1次。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k办公用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技术加工后归档。

六、档案内容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8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

1、院级建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 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3、教研室(实验室)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实验日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实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统计报表等。

(4)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2、按照教学档案三级管理的要求,分别由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3、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手写的文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建档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标题,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卷(盒)内要建立材料目录。

4、教学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应参照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教学档案必须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条件下存放。

6、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遵守保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9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法规,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制度。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进出,须严格履行审批、核对、签字、登记等手续。

五、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查阅密级档案不得擅自摘抄、复印、拍照。

六、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承担档案安全保管责任。

七、复印秘密级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标明复印单位、份数、日期。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八、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内容。

九、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

十、对违犯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遗失、泄密等责任事故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10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11篇 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

1、团学会档案由团学会负责老师专人负责管理。

2、团学会档案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工作或活动结束,负责人应整理文字材料,认真总结,将有关活动详细材料交由负责老师存档。有关材料应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活动实施计划、结果、活动总结、经费使用详细情况等。

3、团学会档案的分类及内容

档案按团学会委员档案和团学会工作档案分类、编号归档,作到学院统化、科学化。

A类:团学会成员档案管理:把各届团学会成员的档案设宗,主要含以下材料:

①团学会干部个人登记表。

②团学会干部各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成绩评定。

③与团学会干部本人有关的各类文字材料。

④各类材料均一式两份。

B类:团学会工作文件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社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团代会、学代会的有关资料等。

②团学会各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按材料编号设卷宗)主要含:

a、各部门在各学期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b、各门部举办的活动详细计划、经费预算、活动总结、最终经费使用情况等。

c、团学会的物品登记册、请示报告、会议记录文字材料的底稿和样本。

d、与兄弟学院部、院校相互交流的各种资料。

4、每学期要对以上档案分别保管、编目、装订,做到不失不漏,有据可查;

5、查阅档案须经负责老师同意,查阅前登记,查阅后必须及时归还;

6、团学会全体成员有责任提供完整、详实的档案材料,并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第12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新单位。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规范整理。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未经规范整理的档案不得转递。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档案转出1个月后未收到档案回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严防档案丢失。

六、违犯档案转递制度,造成档案丢失,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现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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