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
一、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警醒有关责任人员,保障病人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及性质。
2、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三、医院在纠纷处理终结后20日内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骨干进行认真的评析,按情节及后果,认定纠纷性质为可以避免、存在缺陷或不可避免。
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3、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4、司法鉴定结论为医院有责任的可认定为可避免的纠纷,也可认定为存在缺陷。
5、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医疗纠纷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酌情认定。
四、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的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扣回责任科室的当月奖金的10-20%,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5000元);经论证,科主任负有责任的,承担赔偿费用的1-1.5%(最高不超过1000元)。
2、负次要责任的,扣除责任科室当月奖金的5-10%,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5%(最高不超过3000元)。视情节,科主任承担0.5-0.75%的赔偿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五、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扣除责任科室当月奖金的5-10%,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4%(最高不超过1000元)。次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费用的20%。
六、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由于工作人员脱岗、严重不负责任、违纪违法、严重违规违章等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因私自收费、恶意使处方外流、私自向病人卖药卖器械等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报请上级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吊销执业资格、延迟晋升、降级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因管理人员“不作为”导致医疗纠纷并有补偿的,除按院规章制度追究“不作为”的行政责任外,也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院领导班子研究认定。
第2篇 医疗安全保证和预警制度
一、目的
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名词“医疗安全”非特指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它涵盖了包括后勤服务、窗口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在内的医院所有工作的安全运行。全院任何岗位对医疗安全均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均接受本制度的约束。各岗由于“不作为”或“作为不规范”而发生的任何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事件,无论患者及家属有无投诉,都在医疗安全预警范围之内。
三、管理原则
1、明确各级人员医疗安全责任。
2、强化医疗安全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如教育培训机制、分配奖惩机制等。
3、建立医疗安全考核评价及预警分级体系
4、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医疗安全责任划分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内容之一,医疗安全管理适用质量管理的层级式管理体系及责任划分。
五、医疗安全教育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从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状态和技能几方面提高员工素质,排除主观障碍。医疗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下内容:
1.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提高辨识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的教育培训: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完善的质量管理又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有力手段。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各岗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必须做到心中有。
5.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六、医疗安全状况的评价和预警分级
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识别医疗不安全事件,并随时纠正之。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隐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其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的特点,管理上必须把握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的原则。另外,医疗不安全事件在某些特殊部位、环节、时点以及病患上可能更容易发生,因此管理上还应强调强调重点病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点上的重点防范。
根据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常见工作疏误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3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⑴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⑵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或其它记录。
⑷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⑸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
⑹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⑺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⑻造成病历等资料丢失或损坏。
2、纪律
⑴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⑵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⑶医务(各岗)人员在为患者服务(发药、诊治、收费等)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⑷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⑸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⑹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⑺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及其家属透露。
⑻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⑼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⑽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⑴门急诊医师对于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⑵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⑶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⑷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⑸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准许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⑹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⑺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⑻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⑼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⑽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第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审评制度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审评范围。
二、医疗质量安全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限期整改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审评工作由医务科牵头,医院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1、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本身开展审评工作。对于属于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如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的,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在3日内组织审评。属于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如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或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医务科应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审评。通过详细调查的形式,分析医疗安全事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建议形成书面审评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处理意见。
2、围绕事件本身,召开全院或相关科室会议,开展自查自纠,深挖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医疗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改进。
3、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等级,参考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力度,可为通报、警告、学岗、辞退等处理。并报医疗质量安全考核委员会与绩效考核挂钩。构成医疗事故的按我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由医务科牵头、绩效考核办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和监督。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4篇 医疗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及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生产实践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
a.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a.防触电
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严格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配电房及泵房
在配电室特别是高压电室内,要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同时要建立危险标志;
c.停电作业
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时,要将电源断开后在进行作业;
d.信号表示
各种报警装置,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否则发生异常时无法起使用。
3.对缺氧与中毒危险的防止
污水和污泥中生长的微生物,在吸收和分解周围有机物时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并生产二氧化碳等气体。另一方面,如果是变成厌氧状态,由于硫酸盐还原菌的作用生成硫化氢。这样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会导致缺氧,有时候还会生产硫化氢中毒。
防止事故发生采取措施,注意对测定仪器、通风装置、毒气面具等仪器及设备进行检查,经常监测工作环境硫化氢浓度。
4.防止氯气中毒
医院废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会有氯气逸出的可能,氯气有很强的毒性,要加以注意防范。
a.为了应付氯气泄漏事故,在加氯气时要设置防止泄漏的罩子、填料、橡胶手套、橡胶鞋、小、橡胶防护服、毒气面罩、聚乙烯板等防护工具;
b.如发生轻度的氯气中毒时,要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息并服用止咳糖浆等药剂,感到眼睛痛时,要用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左右。
5.防止药品中毒
在污水处理中,要使用次氯酸钠、盐酸、氢氧化钠等危险药品。这些药品在与人体接触时会发生危害,这些药品在运行时溢流出设备时会到带来危险,在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a.使用时要戴橡胶手套、橡胶鞋、橡胶围裙等保护用具;
b.注意不要使药品与皮肤接触、眼睛、衣服等接触;
c.不慎沾上立即用清水冲洗;
6.防溺水和高空作业
a.废水池必须有栏杆,栏杆在1.2米;
b.废水池管理工不能随便越栏工作,越栏工作者必须穿好救生衣并有人监护;
c.池上走道不能太滑,也不能太低。铁棚、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7.防火防爆
a.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b.配备专用灭火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专人负责,确保其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c.消除火源;
d.控制易爆物。
污水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效果需依靠良好的人个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执导:
1、处理污水、处理清洗格栅栅渣、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的操作时都要戴口罩、胶皮手套和工作服,必要时需戴护目镜。
2、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3、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肥皂彻底洗手。
4、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5、把干净衣服、上班更换的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6、工作时若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第5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 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陈松
副组长:王岳屏(负责医务管理组)
姚晋林(负责医技护理组)
周吉文(负责信息、非临床保障组)
成员:招艳(负责合理用药及处方点评等工作)
方辉军(负责医保管理检查指导)
张晓娥(负责临床安全合理用血检查指导)
曹志星(负责考勤、职称聘任等工作)
吴瑾(负责医德医风、满意度检查指导)
李翠萍(负责错漏收费、欠费等检查指导)
吴建农(负责临床医技科室的具体检查指导)
周莹(负责依法执业、不良事件检查汇总)
李娟(负责全院护理的具体检查指导)
付敏(负责院内感染的具体检查指导)
武海波(负责传染病的具体管理检查指导)
王曦(负责病案质量、统计等管理检查指导)
李春(负责门诊管理、投诉调查、便民措施等安排落实)
蓝穗新(负责医疗纠纷事件调查处理)
崔瞻(负责各种物资、器材的供应)
陈耿聪(负责水、电、气等的后勤保障)
刘玲(负责三甲评审条目检查指导)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科主任
副组长:科护士长
成员:质控员、质控员助理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guideline),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4、典型调查;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3)提问、检查和答辩;(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具体内容是:(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第6篇 病理科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 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 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 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第7篇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范例
一、科室每月向医教科报告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科室一个月内是否存在医疗隐患,并实施讨论、提出整改意见,组织科室制订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二、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必须立即报告医教科,医院必须在12小时内(重大医疗事故争议6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医教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安全情况,月报及每季、年度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反馈、通报并分析、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长作出分析报告。
四、医院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提出整改措施。
第8篇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毒有害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5、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第9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2、交接班制度;
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10篇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11篇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 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 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 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 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 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第12篇 安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权益,促进我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积极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执业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德规范,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职业责任感。
2、各科室要按照《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责任状》,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诊疗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要采取培训、考试、演练、检查等方式保证各项制度及职责落实到位。
3、各科室要依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诊疗活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及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日常医疗安全工作督导与检查,积极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4、各科室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严禁医院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其它各种名目的营利性合作项目。各医院要依法加强执业管理,对现存在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彻底整改。
5、院长是医疗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要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制度,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医疗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和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二、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1、各科室都必须建立医疗安全防范及纠纷处理组织,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工作程序,要加强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成员的法律、法规、制度、职责及工作能力方面的培训与考核,确保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
2、科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安全医疗管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认真做好纠纷的调查、报告、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3、各科室处理医疗纠纷时要积极、稳妥,正确面对,要从大局出发、维护稳定的角度,在维护医院利益和声誉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正当权益,对医疗事故争议要正确引导患方进行协商、医学鉴定、司法途径等解决,坚决杜绝处理方法不当、不负责任推托、故意激化矛盾等行为造成上访或群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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