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2篇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第3篇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保养制度5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保养制度(五)
1、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物业管理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禁止挪用。
2、各用户单元自备之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维护保养,检查该工作之落实情况由物业管理处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业管理处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械每年之更换药剂、充气等工作。
5、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要求:
(1)灭火器的保养做到无积灰、喷嘴通、位置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杂物堆积。
(2)消火栓的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
(3)水带的保养做到卷紧放齐,无霉变,水带箱玻璃清洁光亮无积灰。
6、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后备措施。
第4篇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中控室管理制度
中控室是管理、使用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灭火的重要部门,是整个会议中心消防安全的心脏,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规范其管理:
(1)中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在交班前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有计划地清点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填写消防系统的检测登记表,每月随部门工作总结上报。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检查信号的真假,经核实后予以处理。
(4)消防专职值班员负责对会议中心内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和管理,发现丢失和损坏立即报告。
(5)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中控室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中控室内应配备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强光手电等消防器具。
(二)中控室设备报警处理程序
(1)电梯控制盘报警显示:接报警后,通过电梯报警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电梯工或保安人员到场检查、解救、抢修。
(2)如遇消防控制屏报警,应立即用电脑显示器查出报警的具体位置,并通知领班或就近保安员到现场查看,同时做好简要记录。如属火警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当值保安部主管(夜值经理),并按对火警报警的处理规范处理;如属误报应复位,若不能复位应通知工程部人员到场维修。对所有报警及处理过程都应详细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上。
(三)消防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1)中控室保安员负责监控室内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控室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值保安员要负责中控室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工程部弱电专业人员要对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工程部和安保部每月定期对会议中心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应由工程部书面通知安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会议中心消防安全
(四)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
(2)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消防主机机号和电视屏幕,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立即按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理。
(3)除值班人员及工程部维修人员,严格禁止其他人员按动各种键钮。
(4)对仪器设备经常进行擦拭,值班员下班前必须搞好室内卫生方可交班。
(5)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工作情况必须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调动,严禁空岗。
(6)室内禁止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中控室,中控室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7)室内严禁吸烟。
(五)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管理制度
(1)每班巡楼保安员负责巡查楼层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如发现杂物阻塞通道,应立即通知相应单位清理。
(2)每班中控室人员对楼层的疏散标志进行检查,如出口指示灯等,如发现疏散标志出现故障或损坏,应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3)工程部维修人员接到安保部报修后,应及时进行维修,并将维修后的结果反馈到安保部。
(4)安保部中控室人员负责整改情况的跟进工作。
(六)消防设备设施的测试、检查制度
(1)安保部中控室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检测及消防设施的清洁维保。
(2)中控室人员必须按照消防系统检测、清洁维保的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系统正常。
(3)每次检测结果都应详细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设施测试结果登记表”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部经理。
(4)检测完后如有问题,要填写“消防整改通知单”,工程部解决,解决完毕,中控室的人员要进行复查。
(5)楼层消防设施(消防栓、报警器、烟感、喷淋头、消防广播、正压送风口等)由中控室人员负责每天巡查,并在《中控室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如有问题要报告工程部解决。
(七)消防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内容。
(2)密切注意消防控制屏以及监控画面,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①如遇电梯故障困人,应立即接通电梯通话器安慰客人。通话时要礼貌,声调自然、音量适中,并询问被困人员健康情况,告诉客人我们已经知道有人被困,不要试图扒开梯门;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或电梯工、安保部领班(经理或主管)以及客房服务部。故障排除后应将受困时间、故障原因、楼层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上。如发现客人用客梯搬运货物时,应有礼貌的进行劝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就近保安或前台人员对其说明会议中心的有关规定,让其从货梯搬出。
②如遇消防控制屏报警,应立即用电脑显示器查出报警的具体位置,并通知领班或就近保安到现场查看,同时做好简要记录。如属火警,应以最快的速度当值安保部主管(经理),并按对火警的处理规范处理;如属误报应复位,若不能复位应通知工程部人员到场检查维修,对所有报警及处理过程都应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上。
③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重点监控或录相,并让班长和就近保安员控制和处理;如客人要求查看录相,须由安保部主管(经理)报总办主任批准同意,同时应记录中止录相时段。突发事件的录相资料必须封存备查。
(3)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保持摄像镜头的最佳角度,如发现角度偏移,要立即通知就近保安到现场矫正。如因供电导致录相中止,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主管(经理),组织保安加强防范,同时通知工程部并保持通讯畅通,恢复供电后继续录相。对断电及恢复时间要做详细记录,查明缘由。严禁擅自断电、中止录相,严禁擅自启动报警系统和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杜绝闲杂人员进入中控室,相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须经主管或经理同意并填写“中控室进出登记表”后,方可入内。
(5)爱护中控室的一切设备设施,除值班人员及工程部维修人员,严禁其他人员按动各种键钮。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仪器设备经常进行擦拭、每天交接班前应认真检查系统性能是否完好并做好清洁,如发现监控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当值保安加强防范,同时通知工程部人员维修,事后做好记录。
(6)按规定使用录相带(设施),协助部门资料管理员做好录相带的封存保管工作。
(7)值班期间严禁吸烟、吃零食、看报纸、杂志或占用消防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8)当值人员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9)接听电话时须在铃声三响内拿起电话说:“你好,中控室”,如系火警应问清报警人姓名、所在楼层及房号,火灾燃烧的面积、燃烧物的性质、有无人员被困等,要求语音清晰、简洁明了;如系会议中心情况咨询应耐心地回答客人。如自己不能回答的,应在充分了解后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联系其他部门解答,并尽快反馈给客人。请领班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10)每日例行消防检查,巡楼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主管并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和《巡视记录表》,并跟进处理,每月例行消防月检查并向消防主管提供书面材料。
(11)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增添电器设备,室内消防灭火器要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12)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工作情况必须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离开。
第5篇 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
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第6篇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格式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7篇 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
第8篇 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 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 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 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 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 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 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 管理职责
5.1 安全保卫部
5.1.1 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4 负责公司各单位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的审核、编制、申报、购拨工作。
5.1.5 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状态控制管理,落实责任制考核。
5.2 设备管理部
5.2.1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点检、维护管理制度。
5.2.2 负责委托、监督检查各类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5.2.3 负责跟踪、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汇总编制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计划和预算,签订年度检测项目的合同,并组织开展年度检测工作。
5.2.4 负责根据合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向维保单位提供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检查考核。
5.2.5 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点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检查考核。
5.3 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负责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依法配置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确保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质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 公司各单位负责消防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设立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5.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4.2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5.4.3 负责提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的申报,并跟踪督促落实。
5.4.4 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考核,依规进行奖惩。
5.4.5 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文件。
5.5 两个单位以上共用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产权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
6 管理程序及责任
6.1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6.2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建立检查、点检、测试和故障记录、报告、消除等制度,由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组织落实。
6.3 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全面检查、点检应每月进行一次,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并完善记录台帐。
6.4 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
的,需经本单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6.5 单位甲、乙级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纳入岗位班组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完善管理档案。
6.6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名单。
6.6.2 义务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名册。
6.6.3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6.6.4 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点及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配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明细台帐。
6.6.5 消防设施的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考核办法、奖惩记录等。
6.6.6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点检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6.6.7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记录。
6.6.8 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记录。
6.6.9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记录文件。
6.6.10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书、台帐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点检记录等。
6.6.11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6.7 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时进行更换。
7 附则
7.1 本办法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进行考核。
7.2 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3 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第10篇 人民医院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维修部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防损和维修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每季度测试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换粉打压。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第11篇 消防器材、防火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配置
(1)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和现场防火特点的需要。
(2)各区域按照现场火灾类型配备相应类型的灭火器。
(3)消防器材、灭火器的变更,可由防火责任单位提出,安全监察部审核。
(4)灭火器应设置在显眼的地方,便于拿取。
(5)交通工具内的灭火器应放置在固定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上。
(6)灭火器不应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强的环境内,防阳光直射和雨淋。
(7)各种消防器材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印刷在器材或器材箱上。
(8)各消防器材上应设置明确的标牌,标明名称、规格、数量、保管人、检查日期等内容,以及下次检验的期限。
(9)各种器材应落实保管人,明确保管责任和检查周期。
(10)禁止遮挡消防器材和在周围围堆杂物。
(11)建立各级和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2、检测、维修、使用期限与报废
(1)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位置、数量、完好情况、运行情况等,确保完好正常。
(2)消防水泵每星期启动一次,确保整个消防水系统正常运行。
(3)每年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公司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并出示消防意见书。
(4)消防器材要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换药、更新。消防器材不得超过期限,发现过期或损坏要立即更换。
(5)消防器材的损坏,应查清原因及时进行维修,公司无法进行维修的或规定由专业部门进行维修的,应立即请专业部门进行维修。
(6)消防器材应保持使用说明、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厂家等内容,对消防器材的充装、维修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7)对火灾报警或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应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维护,或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
(8)防雷、防静电设施应保持完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经当地防雷检测部门检验合格。
第12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保证在灭火实战中发挥应有的效能,杜绝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应急灯、火灾报警装置、消防安全指示标志、以及用于灭火的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炮、消防枪头、水带、灭火砂箱、防火锹、消防喷淋系统等各种工具、设备。
第二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损坏,不得压埋、圈占消火栓;违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处以200 元--500 元罚款。
第三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于特殊情况用于非消防方面,必须由主管副总115
经理批准,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否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动用。如未经请示、批准而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罚款。
第四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经批准用于非消防方面,使用部门必须说明使用时间、数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刷洗干净(水带要晾干)收回原处,
并通知安全保卫部,消除备案。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日常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保养、落实责任,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配备时间。按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提出更换申请。对于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检查、保养不细,造成后果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应当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明显以及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检查保养记录卡,不应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方,
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第七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调配、更换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部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
第八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效期满或没有压力需要更换、充气、检测的,
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周向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并填报灭火器材更换审批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现场检验,确定无法使用需要更换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收回。送公司物管辅料库存放,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更换。特殊情况的及时更换。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不定期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
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研究、总结、布署公司安全工作,每季度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能认真贯彻执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能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灭火器材无丢失、损坏、挪用现象的部门、车间,要给予奖励。
77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2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