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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29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为预防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规划要纳入系统的统一布署。

二、局行政办公室作为全系统防火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站(所)要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每个人都要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性能;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点防火部位(图书室、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仓库等)要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用火安全,禁止在室内乱烧废纸、垃圾等杂物。

六、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燃气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七、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大型集会、晚会等活动的防火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

九、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火灾隐患或者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保安员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一级检查由当班保安员组织实施

1、每位保安每天对本公司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消除本身能够消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检查的结果向保安科长汇报。

4、接班应提前30分钟到达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保安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报本保安科长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第二条 二级检查由保安班长统一组织实施

1、保安领导每周组织保安人员对本公司的车间、仓库、办公楼、宿舍、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公司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消防安全执行情况。

4、每月向公司保安科长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的情况。

第三条 三级检查由保安科长和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保安科长和公司办公室或公司领导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要表扬或奖励,差的要批评或处罚。

第四条 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是否按照安全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以及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的处理是否安全和妥善。

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瓦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自拉接电线等情况。

6、使用多种易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是否达标。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使用明火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的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装有防毒的安全设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更换,保证完好使用。

10、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严格把关等。

第3篇 防火防盗安全制度范本

a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公司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办公室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

(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科室的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

第四章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 、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 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 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 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 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 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 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第5篇 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制度6

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制度(六)

施工现场人员、设备非常集中,各种机械、工具交叉使用,如果管理不善,容易酿成火灾和爆炸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均为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企业也会因此承受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有些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 《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以及其它省市消防法律法规,要教育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在拟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拟定现场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标定现场消防通道。根据工程情况,设计合理的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

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都懂得基本防火防爆知识,掌握安全技术,能熟练使用工地上配备的防火防爆器具,能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4)施工现场应统筹规划,严格按规定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等,保持防火间距。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和仓库更要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液体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要设置专门的防火防爆设备,采取消除静电等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5)建立现场明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从事电、气焊的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用火证),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要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6)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工地要树立警示牌,现场可设立吸烟室,室内放置必要的消防器具。对违反规定者要从重处罚。

第6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第三条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

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第五条

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七条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第八条

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第九条

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7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hd**-gc-043-a-01

第8篇 安全防火教育制度范本

1)教育时间

1、每月15日晚上8:00~10:00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2、定期(每月15日上午)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教育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要求。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3、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4、动火证当日有效。

5、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6、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非电工不准驳接临时用电线路(包括照明、工具、机械等)。宿舍内不准私自更换大灯泡。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0、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内不准存放工作易燃、易爆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在建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丝、电吹筒、电饭煲等)。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7、宿舍内不准存放液化气瓶及用液化气煮东西。

18、宿舍内不准乱丢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

19、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9篇 木工房防火安全制度

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

2.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采取防火措施,方可操作。

3.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经常消除灰尘;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4.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清理,妥善保管。

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注油,防止磨擦生热。

6.经常检查电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更换。

7.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

8.室内材料应放置整齐,留有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

9.下班后,认真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10.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10篇 酒店厨房防火安全制度3

酒店厨房防火安全制度(三)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第11篇 要害场所安全、保卫及防火制度

一、目的:为了使变电所能可靠的安全运行,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所长是安全防火第一责任者;值班长负责本班的安全防火工作,值班员负责安全防火检查。

三、管理规定:

1. 变电所值班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所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 变电所大门应及时上锁,任何外单位人员禁止入所,如有需要(检查、办公等),应持有公司保卫科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要害部位申请表》,或经公司、车间领导批准或有公司、车间人员陪同,否则拒绝入所。

3. 凡进入变电所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本部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可入所,矿方人员遇有紧急事故需要进所处理时,应由矿方用电管理负责人带领,或由其通过与车间相关领导、电力调度联系,值班员得到通知后方可准许矿方人员进入变电所。作业前,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 进入变电所的外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服从变电所人员管理,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工作,直至退出变电所。

5. 外单位人员禁止对变电所内的所有数据、参数、结线方式等进行抄写、摄影等活动,如有需要应经公司或车间领导批准。

6. 消防工具和灭火器应保持完整,存放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随便移动,各班按值移交检查,记入运行记录。

7. 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火应做好相应防火措施。

8. 变电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施工后立即运走。

9. 变电所人员对照明、电炊具等用电设施及电源线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 对进入变电所携带或使用梯子、槽钢、角钢、铁管、脚手架和其它长物体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必须放倒两人搬运,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履行工作票时,值班长要求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防止触电。

11. 变电所内所有设备区、设备室内及其它严禁吸烟的地点附近禁止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地点(休息室)并使用烟灰缸等存放烟头的工具,严禁将烟头随意丢放。

四、考核办法:

1、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对当班值长罚款10元。

2、对消防工具和用电设施检查不到位的所长罚款20元。

相关记录

1. 外来人员登记表

2. 值班运行记录

第12篇 美居市场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美居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美居中心防火委员会为核心的防火组织机构,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规、政策,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层层明确责任,确保防火安全。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

1、防火安全委员会是美居消防管理的最高领导层及决策层,公司总经理为美居一级防火责任人。

2、积极贯彻《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来,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3、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4、建立建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制定消防检查计划,组织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制定消防整改及防范火灾隐患的方案。

6、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7、接受市、区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落实有关指示和建议,及时整改,保证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架构图

四、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a、一级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施: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解决,并检查解决结果。

2、每月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对各部门及美居物业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节假日前要所有物业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3、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纪律,对工作做的好部门或个要予以表彰,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或个人要严厉批评和处罚。

5、检查各部门消防管理及消防检查资料用表格的登记、管理情况,由行政部负责将公司各部门上报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归档,保存完好。

b、二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组织组织:

1、各部门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不拆不扣地完成,不充许拖延和讨价还价。

2、部门主管对班组或安全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如解决不了要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3、部门每周未要组织班组长及安全员对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区域和消防工作及设备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经常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班组'工作日志'的登记填定情况,如不符合要求的要令其改正。

5、组织处理部门火险隐患的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好的,批评做得不好的。

6、各部门要认真记录每项消防检查情况用每次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将每日班组记录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底向公司汇报一次部门消防安全的工作情况。

c、三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能周边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排除自己能排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不能解决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每一个员工都有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或上报问题的责任,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个班组每天应将每个员工检查的结果写进'消防安全日检表',并将存在的问题上报。

4、每位员工提前10钟到岗,并向上一班或自已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登记并签名,发现问题由班组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处理,不得疏忽或拖延。

5、班组上报的情况,要由上报班组负责跟踪处理结果,并在'工作日志'上详细记载处理情况和结果。如尚未处理要一直记载,直到解决为止。

五、防火委员会工作程序

每月一次会议

注:每月第二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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