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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1 热度:43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第1篇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4.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

2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 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

3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

4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

6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

7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免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8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

9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及时报告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

10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

11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成人为触电事故。

12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13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

14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修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15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

1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100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增加罚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线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一般架空线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5)凡在人体可能触及的施工作业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

(6)将施工用电转接非指定用途,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未经允许将相邻单位用电私自拆除,除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外,一次处以5 000元罚款。

(7)各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用电规定用电,造成高压设备损坏、线路失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失电或其电气设备损坏,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8)埋设地下的管线,绝缘损坏,造成伤人、畜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临时用电当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9)办公、生活场所,因安全用电不当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0元。

(10)电源线路上晾晒衣物,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它设备等,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1)电气设备没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补充,延迟一天罚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压设备部件,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13)未经培训的人员,乱搭乱接电源、电气设备,造成用电事故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元罚款。

(14)凡经监理、业主认定,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整改意见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石工

1.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2.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4.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5.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6.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3篇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工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 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

2、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

3、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4、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设看火人。用火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给他人。

5、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6、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在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并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4篇 隧道施工安全用电规程

(一)动力线路

一、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在施工中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在两路的电源线上,不得分接其他任何负荷。特殊情况应经工程局批准,其中一路可不受此限。

二、斜井、竖井下的配电室与水泵房应有两路供电,当一路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主要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房,应有两路直接由配电室馈出的供电线路,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一路可由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接引。

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三、洞内及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但专供架线电机车交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除外。

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及井下供电。

四、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若需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出安全措施,经主管电力的科室批准后,在专职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二)电气设备

一、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3.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4. 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安器。

二、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三、洞内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人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测试与检查。

四、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五、 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应由当班职能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六、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七、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八、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九、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第5篇 交叉施工安全规程

1交叉作业定义:作业内容和对象不同的2方或2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在相互影响的区域进行作业的状况。

2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若无法避免,双方应协同作业,一方作业产生的危害不得威胁到另一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3严禁3方或3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4进入他人工作区域,须先告知本方作业内容的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5交叉作业时,确保相互之间视线畅通,不存在视觉盲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6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

7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8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磨石工

1.预制水磨石使用砂轮锯等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漏电保护器,应齐全,灵敏有效。

2.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预制板材时,小推车装板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前后轮应加挡掩,卸料平台上人员严禁向井内探头。

3.预制水磨石板应堆放整齐稳定,高度适宜,装卸时应稳拿稳放。

4.安装楼梯预制板时,楼梯的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必须搭设护身栏,旋转式楼梯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5.现制水磨石地面及墙裙作业时,清扫地面的垃圾杂物,严禁由窗口、阳台等处往外抛扔。

6.夜间施工或阴暗处作业时,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7.水磨石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靴。

8.水磨石的磨石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染水源,必须经沉淀后排出或回收利用。

第7篇 大模板大板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大模板和大板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1.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2.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篮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4.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5.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端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6.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7.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

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8.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它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9.大模板安装和拆除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10.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11.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12.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它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13.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14.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15.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1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对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1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18.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19.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篮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2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2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22.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2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2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第8篇 送电线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基础工程

1.土石方开挖

(1)坑底面积超过2m2时,可由二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工作,向坑外抛土时,应防止土石块回落伤人。任何人不得在坑内休息,坑深超过2m时,应有上下坑装置。

(2)不得采用掏洞法挖坑,采用掏挖柱基础或土模坑时,应进行土质鉴定或试挖。试挖时坑上应设监护人。

(3)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与土质特性、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因素有关,参考下表

坡度(深︰宽)与土质特性关系表

土质分类

砂土、砾土、游土

砂质粘土

粘土、黄土

坚土

坡度(深:宽)

1:0.75

1:0.5

1:0.3

1:0.15

(4)水坑和流砂坑的开挖可采用挡土板等防止塌方的施工方法,但是经常检查挡土板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如采用特殊方法,应提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不得站在挡土板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

(6)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拆除挡土板应在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土同时进行。

2.爆破作业

(1)人员要求如下:“民爆”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保管、押运和使用爆破物品的职工,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合格。

(2)运送爆破器材及领用制度:

1)炸药、雷管、电池或爆破仪等应分别携带,并放在专用的包(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多人携带时,每人距离应在15m以外。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爆破员白天领用,并不得转交他人。

3)不得用自选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3)使用制度:

1)爆破前人工打孔时,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并不得戴手套,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戴好口罩和风镜。

2)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3)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必须轻填轻送,不得挤压药包,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4)雷管与导火索的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5)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速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不得小于1.2m。

6)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应遵循下列规定:

孔深在0.4~0.6m时为0.3m;

孔深在0.6~2m时为孔深的1/2以上;

孔深在2m以上,不得少于1.0m。

7)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电雷管的接线与起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两人操作。

8)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同一基坑不得同时点燃4个以上的导火索。强电场内严禁使用电雷管。

9)在基坑内点炮,坑上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1.5m时,上下坑应使用梯子。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10)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5min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20min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切断电源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11)爆破作业前应事先划定安全警戒区。

12)处理哑炮,严禁从炮孔内掏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孔时深孔应离盲炮孔0.6m,浅孔离盲孔0.3m,并且平行。

13)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3.混凝土基础

送变电基础施工多以混凝土基础为主,下面介绍混凝土浇制的操作规程。

(1)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2)模板的支撑应牢固、对称。

(3)浇制前必须检查基础模板和浇制平台是否牢固可靠,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或独木上行走。

(4)搅拌机应放置平稳,前后掩牢,手推车行驶的路面应垫平。

(5)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6)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扒料,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7)翻转水泥包和人工搅拌混凝土的人员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电动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时,应将电源拆除。

第9篇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阀门修理

一、作业前安全操作规范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

2、开工前、开工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

二、作业中安全操作规范

1、现场环境

1.1 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方可进行作业。

1.2 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阴暗处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1.3 设备电源线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后方可连接、拆除。

2、高空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2.1 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2.2 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2.3 高处作业时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2.4 高空作业时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2.5 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6严禁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3、起重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3.1 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3.2 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金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机作业安全规定。

3.3 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3.4 主滚轮及主滚轮轴吊起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物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3.5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3.6 起吊重物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钻受力索具的内侧。

3.7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3.8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3.9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物体上;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须使各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业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 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顶起。

4、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4.1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4.2 电焊工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3 电焊机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 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4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止铁渣非溅伤人。

4.5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火灾或灼伤他人。

4.6 焊接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 险后,方可离开。

4.7 氧气瓶严禁沾上油类和沥青,严禁在搬运过程中滚动振动和撞击。

4.8 氧气瓶截门可用扳手缓缓开启,禁止用锤敲打。当氧气瓶内压力降至0.2mpa时应停止使用。

4.9 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阀。灭火、回火或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在气割过程中,当乙炔胶管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罐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5、钳工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5.1使用手持砂轮机磨工件时,待砂轮转速正常时应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或撞击密切注意砂轮机的声响、运转、 震动等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5.2錾子头部(锤击处)不准淬火,不准有飞刺,不能沾油,錾削时要戴眼镜。

5.3 用手锯时锯条要装正、接紧,不能用力过大、过猛。

5.4手锤必须有铁楔,抡锤的方向要避开旁人。

5.5套螺纹时,各种板牙架的尺寸要合适,防止滑脱伤人。

5.6使用手电钻时要检查导线是否绝缘可靠要保证安全接通地,要戴绝缘手套。

5.7正确使用夹头、套管、铁楔和钥匙,不准乱打乱砸。

5.8 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5.9照明灯要用电压不高于36v的低压安全手灯,防止触电。

第二节 液压泵站、启闭机修理与更换

一、施工前安全操作规范

6、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

7、开工前、开工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中安全操作规范

8、现场环境

8.1 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方可进行作业。

8.2 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8.3 设备电源线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后方可连接、拆除。

9、起重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9.1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2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9.3 液压缸、泵站吊装时事先用软绳拉住吊头,以防活塞杆外伸,吊装捆扎时加防护垫层,以免损伤外表油漆。

9.4 放置油缸及泵站等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9.5 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钻受力索具的内侧。

10、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例:

10.1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10.2 电焊工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0.3 电焊机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 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4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止铁渣非溅伤人。

10.5 焊接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 险后,方可离开。

10.6对油管进行氧气切割前,应把管道内的油放掉,禁止对承压管道进行切割。

10.7 氧气瓶截门可用扳手缓缓开启,禁止用锤敲打。当氧气瓶内压力降至0.2mpa时应停止使用。

10.8 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阀。灭火、回火或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在气割过程中,当乙炔胶管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罐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11、机修钳工作业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举例如下:

11.1 工作前要详细检查好自己的使用工具,禁止使用不良工具。

11.2铲削工作时,要注意附近的工作人员,严禁铲削对面站人,最后几铲要轻打,防止伤手或铁屑伤及他人。

11.3使用的各种工具,要做到专具专用,不能勉强代用,禁止用扳手替手锤或手锤代替撬棍使用,用大锤打工作物时,不准用手锤作垫铁使用。

11.4松紧螺丝时使用的扳手大小要适宜,扳手柄不得套钢管加长使用,也不准扳手咬扳手使用。

11.5锤击作业时要注意周围情况,抡大锤不准戴手套,并不准用手直接指点击打位置。

11.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防水橡胶护套电缆,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或触电保护装置,工作时脚踏胶布或干木板,否则禁止使用。

第10篇 脚手架施工安全管控工作规程

脚手架作业属于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整个工程的施工又必须有脚手架的辅助。脚手架是建筑工程中的临时设施,但是却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及工程进度。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材料规格、质量及搭拆要求有着严格的要求,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是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一)脚手架搭设材料规范统一、严格把关

为确保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项目部在脚手架搭设材料的采购与使用上严格进行把关。脚手架材料到货后必须经过安全部、质量部及使用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二)规范脚手架搭设工艺,确保脚手架搭设牢固合格

加强监控防止架子搭设不规范,出现局部失稳或坍塌现象。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先根据搭设高度选取脚手架管长度,对接接头必须错开不得留在同一跨,且接头处用对接扣件连成整体,不准利用旋转扣件进行脚手架对接。所有的纵、横向框架梁下均设剪刀撑和八字撑一道。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每块绑牢,不平处用木板垫平并钉牢,不得用砖垫。脚手板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未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板须用l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铺设时要选用完好无损的脚手板,发现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下方应设安全网。悬吊式脚手架应固定在构筑物牢固的部位上,悬吊式钢管吊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应有双道保险,除立柱与横杆的扣件必须牢固外,立杆的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小于20cm。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满堂脚手架搭设前,搭设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名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脚手架交付使用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两个方面的书面交底。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在大风、暴雨后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满堂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每步架的高度,其误 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三)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项目设计中,不能凭经验完成脚手架的施工,必须通过严格的设计计算,并使施工管理人员掌握其技术和施工要求,以确保安全。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预防技术措施的编制编制能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能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方案是规定施工现场如何进行安全防护的文件,所以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及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编制,按照标准、规范的规定,确定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到工程项目的实际工作中。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在搭、拆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周围应设红白带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脚手架的搭设人员属特种作业,应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可独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进场的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安全技术交底不应停留在口头形式,同事间的相互关照更是难以代替正式交底的作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落到实处,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改“无知”为“有智”,变“无畏”为“有为”。

第11篇 挖掘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v标桥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称京福铁路客专闽赣v标桥梁工程交底日期2011/7/17
交底项目挖掘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交底编号2011/13
1.发动机启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和机棚上。

2.挖掘机在行驶中,严禁超速行驶、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弯;严禁迂回前进及空档滑行;严禁在纵坡超过20度 ,横坡超过15度的路面上行驶。

3.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机工作面延伸的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倾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4.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土斗碰撞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5.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

6.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时,应将工作面内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7.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8.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都,以防止偏砸坏车辆。

交底人:复核 :接受人:日期:

第12篇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对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各种具体技术要求及操作行为所作的统一规定。是施工过程中一切作业与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技术法规之一。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包括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定,施工作业劳动卫生技术规定,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技术规定,施工操作行为动作规定四个方面。(1)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定。包括施工现场、作业设施、操作人员及其操作等所作的安全技术规定。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2)施工作业劳动卫生技术规定。包括在施工过程中为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所作的统一规定。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等。(3)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技术规定。包括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及附加防护装置等所作的统一规定。如《起重机安全规程》、《剪切机械安全规程》等。(4)施工操作行为动作规定。它是以安全为目的编制的,对作业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的行为所作的统一规定。如工种或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由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和颁布。地方和企业也可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一些具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或细则,作为对国家或行业规程的补充,但不能与国家、行业规程相抵触或者降低标准。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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