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 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 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 本 规 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 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 并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 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 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第2篇 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割一般安全规程:
(1)电焊、气割工均为特殊工种,需身体检查合格,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时(包括敲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载好帽子;
(4)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经过冲冼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用氧气作通风),照明应采用36v以下;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人地面监护;
(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现场;
(9)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2、电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的人工呼吸方法,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手柄紧固螺丝不得凸出手柄;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电焊机的接线或栓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在人多或妨碍他人视沉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
(8)换电焊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上或其它导电物体上;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须时使用防毒面具等;
(10)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切断电源。
3、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熟悉灭火技术,穿戴好劳保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表、乙炔表、附件胶管是否良好。如发现有松动、破损、漏气、串气、等应处理后再进行工作,氧气瓶及其附件、皮管工具上严禁有油脂、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割具安全检查方法:先将氧气管(红色)装入割具o2进气口上并扎紧,乙炔管不装,然后打开氧气阀,用手清摸割具c2h2进气口,看有无吸力,如有吸力证明割具正常可以使用;如无吸力或有氧气冒出,证明割具有问题,应检查或修理后达到要求再用,不允许未作处理使用;
(3)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乙炔气阀门;
(4)不准滚动,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和乙炔瓶,在水泥地面上工作,应加保护铁板,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为黑色,与焊(割)连接时不可搞错;
(5)操作中注意事项:
① 点火时,严禁咀头对人;
②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以免回火进入乙炔管道引起爆炸;
③ 清理氧化铁渣时,戴好保护镜;
(6)氧气瓶使用须知:
① 氧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碰撞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滚动;
② 预防直接受热。运离高温、明火和可燃易爆物质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防止摔断瓶阀;
③ 气体内的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余气0.05mpa;
④ 已充气的钢瓶,禁止用钢绳或链条捆绑、吊装等。氧气瓶不得与油脂物质、可燃气体钢瓶一起运输或存放;
(7)乙炔瓶使用注意事项:
① 乙炔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受剧烈震动,严禁敲击和碰撞,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乙炔瓶只能直立,并且要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防止丙酮流出;
② 防止气瓶温度升高,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与明火距离≥10米;
③ 乙炔瓶贮存在通风良好处,禁止与氧气瓶同库贮存;
④ 瓶阀冻洁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必要时用40℃以下温水解冻;
⑤ 贮存间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等;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关好所有阀门,清理现场,把气瓶
放在指定地点,灭绝明火。
第3篇 电气焊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设备,管道需要动火的地方,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消除干净,如附近有地沟、阴井、水封,放空排污等可能漏出可燃气体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三、电焊机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进出线必须良好,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
四、电焊机接地不准接到可燃气体的管道,阀门上,防止产生点火花或高温。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并把焊机推进室内或严密遮盖,防止下雨时淋湿。
五、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良好,与动火地点三者之间距离保持7米以上,夏季防止暴晒,在搬运时禁止碰撞。
六、氧气瓶瓶口切勿靠近油脂和靠近热源,夏季防止暴晒,瓶内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5kg/平方厘米)。
第4篇 电气设备维修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维修部分
1.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玩笑技术打闹,精神集中。
1.2 电工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
1.3 检修电器线路时,应在此线路的刀闸处挂上明显的停电标示牌。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质量并撤去停电牌方可送电。
1.4 检修完毕后必须戴好手套,穿好绝缘鞋,方可试车。
1.5 取保险和安装保险时必须停电。
1.6 各种电器设备检修完毕后,需要进行耐压试验及绝缘试验(1伏工作电压在1000欧以上)并按其容量配好保险,方准使用。
1.7 各种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确保接地良好,并测地线电阻(小于4欧)。
1.8 凡是新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
1.9 砂轮冲床试车时,必须注意相序是否正确,以免伤人发生机器事故。
1.10 电机检修后,必须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
1.11 试验电动机、电钻等设备时,不得放于高处,须放稳后方可试车。
1.12 使用电器仪表,应遵守仪表使用规则。
1.13 电工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
1.14 维修电工在修理机器设备后必须和使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共同试车,严格禁止单独试车。
1.15 凡是有配电室的车间,应遵守配电室内有关规程执行。
1.16 所有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劳动局频发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17 发生事故,保持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18 拆机械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将保险取下,再将电源线头包上胶布。
1.19 吊运电机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不得用电线、皮带等物。
1.20 在运输中要注意电气各种部件如开关等不得碰砸,要设专人监视。
1.21 各种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检修后、运行前必须作电气试验,绝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线和零线是否可靠,通电后再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使用。对本单位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应定期按排清扫及检修,但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1.22 车间内外不准乱拉临时线,必须安装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安装部分
2.1 高低压电器装置的区别: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为高压;在250伏以下为低压;在36伏以下为安全电压,;在12伏以下为绝对安全电压。
2.2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未经检查注明无电时,一律按有电处理。
2.3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附近工作时应按照变配电部分执行。
2.4 接地线操作手则
2.4.1 接地线前应检查工作现场及线路确无电压后再接地线,地线应接在潮湿的地方,并将地线针打入地下1.2米深,接地线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背花,应不小于7/1.68mm。
2.4.2 接地线时,可将地线一端先接好,另一端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后与导体各线相接,不准只接一条,拆卸时顺序相反,不得用缠绕法连接。
2.4.3 在工作电路有双路及备用电源的,在工作地两端接地后,并在与工作线路的交驻叉点接地,支线也应接地。
2.5 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洞、硬脆、脱离、断线、割裂等现象时一律不得使用。
2.6 安全带必须每年试验一次,负重250kg试五分钟,其它绳索不许当安全带使用。
2.7 使用高压验电器应带电导体验明良好后再用。使用时应渐渐的接近电源,不可直接碰触电源。
2.8 拉杆长度室内不得小于1米,室外不小于1.5米,使用前应接好地线,并每年需经过试验合格再用。
2.9 一切手持临时灯不准使用220伏,须用36伏以下的电压,对于潮湿工作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应采用12伏电压,严禁用金属丝栓挂电线。
2.10 钳子、搬子不许当锤子用,改锥不许当凿子用,刀子使用后应合上,不准伸出带在身上。
第5篇 电气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断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牌或送电。
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三、在停电线路和设备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四、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五、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执行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第6篇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7篇 电气设备的管理与安全使用——制度规程要健全落实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电气设备,除了要有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要订有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1.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在作业前,要提前计划布置好,作业中按计划有序进行,以免作业时忙中出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时,还应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作业人员在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负的安全责任。
2.要落实作业监护制度。当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或在1k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一起作业,其中1人为监护人。监护的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错跑工作位置而发生意外危险,并随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
3.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内容和操作步骤,以保证操作时不颠倒或有遗漏。执行倒闸操作时,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详细计划,周围部署,操作中按序进行,避免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引起不应有的设备损坏和伤人事故。
4.要订立检修维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落实事前各项防范措施,并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停电。对检修维护部位所有能够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落实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每处至少要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2)验电。作业前要对已被停电的线路进行验电,以防万一漏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适应的验电器。
(3)放电。将待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掉,放电时应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一般应放电10分钟左右,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放电时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感应电,应在设备的检修部分,装设必要的临时性接地线,接地线在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的一端,后接被修设备的一端;拆除时,按反顺序进行,先拆被检修设备的一端,后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制作。
(5)挂好标示牌。在被检修设备的断电处,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站住、生命危险”的警示牌等,以告诫他人注意安全。
(6)装设遮栏。部分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10kv以下设遮栏应保持0.35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0.7m以上的距离;35kv设遮栏应保持0.60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1m的距离;110kv设遮栏和不设遮栏均应保持1.5m的距离;220kv设遮栏与不设遮栏均应保持3m的距离。
5.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6.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金属焊割、电梯、制冷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使用岗位的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国家承认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检;其他和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种,也应根据本岗位电气设备的特点,通过相应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
7.要执安全用电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熔丝不准用其它的金属丝替代和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不准擅自移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等等。
章仁根
第8篇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电气作业的安全通则:
1、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③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④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9篇 电气安全用具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绝缘操作棒
不用时应垂直放置,最好放在支架上,不应使其与墙壁接触,以免受潮。
(2)绝缘夹钳
①工作时戴护目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或站在绝缘台(垫)上,精神集中,注意保持身体平衡,握紧绝缘夹,不使夹持物滑脱落下。
②潮湿天气应使用专门的防雨绝缘夹钳。
不允许在绝缘夹钳上装接地线,以免接地线在空中晃荡,触碰带电部分或接地短路或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4使用完毕,应保存在专用的箱子里或匣子里,以防受潮和碰损。
(3)验电器(笔)
①应选用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合格的产品。
②验电前应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证实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③使用高压验电器时,不要直接接触设备的带电部分,而要逐步接近,到氖灯发亮为止。
④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因受邻近带电设备影响而使验电器氖灯发亮,引起误判断。
⑤验电器与带电设备距离应为:电压为6kv时,大于150mm;电压为10kv时,大于250mm
(4)绝缘手套
①不许作其他用。
②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被损、漏气,用后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5)绝缘靴(鞋)
①严禁作为普通靴穿用。
②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明显破损,用后要妥善保管,不要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6)绝缘站台
不应使台脚陷于泥土或台面触及地面,以免过多地降低其绝缘性能。
(7)绝缘橡皮垫
①最小尺寸不得小于0.8m×0.8m
②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绝缘垫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黏,降低其绝缘性能。
③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存放时应避免与热源(暖气)等距离太近,以防急剧老化变质,绝缘性能降低。
④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绝缘毯有无裂纹、划痕等,发现有问题时要立即禁用并及时更换。
(8)电工安全腰带
不用时挂在通风处,不要放在高温处或挂在热力管道上,以免损坏,降低其使用性能。
(9)安全帽
①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
②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齐全、牢固。
③帽舌伸出长度为10~50mm,倾斜度在30°~60°之间。
④永久性标志清楚。
(10)临时接地线
①挂接地线时要先将接地端接好,然后再将接地线挂到导线上,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由螺丝拴紧后,再加焊锡焊牢,以防因接触不良而熔断。
③装设接地线必须由2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11)防护栏杆标识牌
①标识牌内容正确悬挂地点无误;遮栏牢固可靠。
②严禁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移动遮栏或取下标识牌。
(12)脚扣
①脚扣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看各部分是否有裂纹、腐蚀、断裂现象。若有,应禁止使用。在不用时亦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②登杆前,应对脚扣做人体冲击试登,以检验其强度。其方法是,将脚扣系于钢筋混凝土杆上离地0.5m处左右,借人体质量猛力向下蹬踩,脚扣(包括脚套)无变形及任何损坏方可使用。
③应按电杆的规格选择脚扣,并且不得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皮带系脚。
④脚扣不能随意从杆上往下摔扔,作业前后应轻拿轻放,并妥善保管,存放在工具柜里,放置应整齐。
(13)升降板
①脚踏板木质无腐朽、劈裂及其他机械或化学损伤。
②绳索无腐朽、断股或松散现象。
③金属钩无损伤及变形。定期检验,并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14)梯子
①为了避免靠梯翻倒,其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
②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加胶套或胶垫;
在泥土地面上使用时,梯脚最好加铁尖。
③在梯子上作业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作业人员的腰部,或作业人员应站在距梯顶不小于1m的横担上作业,切忌站在梯子上的最高处或上面一、二级横挡上作业,以防朝下后仰摔下。
④登在人字梯上操作时,切不可采取骑马方式站立,以防人字梯两脚自动滑开时造成事故。
(15)安全网
①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网绳是否完整无损。受力网绳是直径为8mm的锦纶绳,不得用其他绳索代替。
②分解立塔时,当塔身下段已组好,即可将安全网设置在塔身内部有水平铁的位置时,距地面或塔身内断面铁的距离应不小于3m,四角用直径10mm的锦纶绳牢固地绑扎在主铁和水平铁上,并拉紧,一般应按塔身断面大小而设置。如果安全网不够大,也可接起来使用。
第10篇 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作业前
1、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任务前依照工单和动火证上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前检查所有工机具、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第五条 作业中
1、使用小车正确运送氧气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2、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不得小于10米,如采取隔热措施,也不得小于5米。
3、焊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有效隔离。
4、对动火部位靠近皮带、电缆附近的要用防燃物遮盖好,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密闭场所及通风不良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具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6、禁止焊接有压容器、带压设备、密闭容器和带电设备。
7、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并采取通风措施,确认无残留物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操作时必须敞开盖口。
8、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时,必须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设专人监护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9、在容器内交替使用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割炬禁止在容器内存放。点燃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
10、对机械设备进行电焊时,应将该设备的保护接零线暂时拆除。
11、禁止将正在燃烧的焊炬、割炬随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13、高处作业遵照《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作业后
1、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确认工作场所无火源隐患。
2、工完场地请,及时恢复现场,不得遗留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动火证交给巡视人员进行监火工作。
第11篇 电气绝缘材料耐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高压试验一般规程以及本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良好,工作接线和保护接零(地)是否可靠,其它安全措施是否良好,并作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3.试验时最少应有两人在场,并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其他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场地。
4.试验接通电源前,检查试验设备运行是否良好,确认接线正确、接地可靠、调压器指示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操作者必须站在绝缘垫上,按程序操作。
5.试验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电。待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后方能继续试验。
6.每次试验完毕,应将调压器指示板调到零位,切断电源。
7.试验场地应有遮栏,通道应有专人警戒,遮栏上应挂有“高压危险”等警示牌。
8.除被试绝缘材料试样外,试验场地严禁堆放其它绝缘材料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2篇 电气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是电工不能拆装电气设备
2、损坏的电气设备应请电工及时修复
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有效的接地线
4、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温度升高或绝缘下降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并检查设备安装与使用中有无违规等。
5、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保护接零进行检查。
6、电气设备的检修,应停电,不得带电作业。用电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分断有关断路器。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7、不得随意将断路器的脱扣电流调大及更换大容量灯泡,以免线路过载,电缆(线)发热,发生火灾,做到不乱装、刮拆、刮修。
8、雷雨时,不要进入水池上的维护平台。
9、注意电气装置的防火。在发生火灾时,首先将电源切断。电气灭火,不得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剂,必须使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或干粉灭火剂等不导电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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